探花 作者:公子于歌
“你再叫我小辣椒我可真要恼了!你赶紧去管他要酒去,我去找献臣,被范小妹缠了这么久,估计他早等着有人去解围呢!”
苏翎这小辣椒的外号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容探倒觉得这外号贴切,苏翎男生女相,长的极美,身量又娇小,脾气又火爆,可不就是小辣椒么。小辣椒和小牡丹,是他们召庭二美。
他把酒坛子里的酒喝光了,抱着个空酒坛子去找范行之。范行之向来大方,专门叫了个几个小厮给他送到召庭去了:“都给你了,晚上我去你们那蹭酒喝。”
晚上的时候,范行之便真的过来了,还带了他那个活泼伶俐的妹妹,这用意再明显不过了。容探也很配合,一直撺掇她和李牧两个,倒是李牧淡淡的,好像有些不大高兴,只闷头喝酒。
“他素来话不多,是个闷葫芦。”趁着李牧如厕,容探对范小妹说:“这样也好,你想你话就多,就该找个闷葫芦,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知道,我就爱他话少。”
容探看范小妹那两眼放光的样子,觉得自己多此一举,他还担心着范小妹被冷落了会不开心呢。
“你还好意思说别人话多,你不就是个话唠?”苏翎鄙夷地看他。
容探说:“我不是个女的,我要是个女的,跟他也是天造地设!”他说着爬了起来:“没想到这酒喝多了也尿的勤。”
他说着就晃晃悠悠地往茅厕去,穿过一个长长的走廊,过了角门,却看见李牧和范行之在海棠树下站着,那海棠树上悬着一盏八宝琉璃灯,照的两个长身玉立的人影子更长。他晃晃悠悠地往前走,本来还想偷听他们两个说话呢,李牧却先看见了他,过来扶了他一把:“你怎么又喝了这么多酒。”
“没喝多,就是脚下有点软。”容探嘻嘻笑着看向范行之:“大舅哥在这跟我们家李牧说悄悄话呢?”
范行之笑的有些尴尬,对李牧说:“你看着他,我先到前头去了。”
李牧点点头,等范行之走远了,才回头说:“你又乱叫什么大舅哥……你干什么,茅厕在那儿呢。”
但是容探已经脱了裤子尿了出来,李牧看到一条水柱喷出来,后退了两步,容探回头看他,嘿嘿笑了起来。
等到他们回到前头去的时候,发现范行之和范家小妹已经走了。
“怎么走了?”容探问苏翎:“招呼都不打一个?”
“不知道,范老二一回来就把他妹妹拉走了,范小妹还不愿意走呢。”
容探扭头看李牧,李牧说:“你看我做什么,酒还喝么?”
“喝,喝。”
容探喝了个酩酊大醉,醉了才说出憋了一天的心里话:“你说我爹娘……平时不来看我也就罢了。这家乡的桃花醉,我竟然还得问范家要才喝的上……东河的桃花醉,我自己家的酒,我还……”
话只说了一半,人便有些瘫了。苏翎说:“我抱不动他,你把他弄床上去吧,万一他发酒疯,老师傅听见了,又要动火。”
李牧将容探抱起来,容探忽然对着他的脸打了个嗝,全是酒气。
李牧抱着他往房里走,院子里海棠花荼蘼,地上满是落花。“今日范行之的加冠礼……他爹娘对他真好……”容探微微睁着眼睛,借着酒醉,掉了几滴眼泪,说:“我想回家,看我爹娘是什么样子。”
他两岁多便到了都城,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未见过容氏夫妇,早不记得他爹娘是什么模样。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记住的被人抱着的感觉,竟然不是他爹娘给的,是李牧。他在李牧的怀里,感受到不曾感受的温暖。
记忆当中,他好像也就哭过这一次。他从小顽劣皮实,不知道眼泪为何物,爱打架,爬树摸鸟也常跌倒摔伤,但从不掉眼泪。那一日是喝多了酒,所以出了糗,被李牧给看见了。
但他那一夜做的荒唐事,不光是掉几滴眼泪那么简单,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梦见。
第17章
“小伙子,醒了?”
容探睁开眼睛,怔了好一会,才看清眼前的人。孙婆婆笑眯眯地看着他:“你可总算是醒了。”
容探看了看自己胳膊,立即爬了起来,脑袋一晕,又倒了下去,只捋起袖子问说:“这谁给我咬的?!”
“这我真不知道,”孙婆婆说:“得去问你那位朋友。昨晚上是他陪你睡的。”
“陪……我睡?”
容探讪讪的:“昨天他跟我一起睡的?”
“是啊,我跟他说,你这病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呢,跟你睡不安全,结果他不听,说就是你生死难料,所以才要守着你。”
孙婆婆话音刚落,就见李牧推门进来了。孙婆婆笑着问:“这位公子刚才还问呢,说他胳膊上是谁咬的。”
李牧坐下来,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好像退了许多…… ”
“多谢你悉心照顾。”容探讪讪地说。
昨夜是跟李牧一起睡的?他烧糊涂了,和上次醉酒一样一点印象都没有了。看他胳膊上这些咬痕,莫不是他又在迷糊不清的情况下,把李牧给……
他都病成这样了,还硬的起来么?
容探讪讪的,只觉得脑袋发晕,热劲又上来了。
“我可能要变身了,”他把脸埋进枕头里:“李牧,你快离我远一点。”
没想到李牧听了,脸上却露出一抹笑来,说:“孙大夫说,你只要烧退了就没事了,不会变行尸。”
“什么?”容探立即睁眼看向李牧:“可我被行尸咬了啊,伤口也沾染了行尸的血,陆广野不是说,只要被咬一口就肯定逃不了么?”
“我不知道那个陆广野为什么会这么说,不过你也未必会成行尸。”外头突然进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声音却是洪亮如钟。
李牧说:“这是孙大夫,就是他救了你。”
孙大夫长了一张圆圆胖胖的脸,须发虽然都白了,气色看着却比年轻人都好:“早就听说过东河那边发生了行尸之祸,没想到自己竟然也能亲眼见识。”
孙婆婆道:“你当这是什么好事。”
原来这孙大夫昨夜出门,并不是有人病了请他去的,而是邻村也有个乡野大夫,姓曾,请他去了一趟。这曾大夫是个乡野大夫,常常上山采药,然后到城里药铺去卖。前几天去了一趟青州,正碰上青州发生了行尸之乱。他躲在药铺老板家里,那老板的小儿子却被行尸咬了一口。
东河发生了一场极为诡异的瘟疫,感染者被称为行尸。他们行医卖药的,对这个事知道的比寻常老百姓还要多一些。都说这被行尸咬上一口的人必死无疑,早晚会成行尸喝人血,吃人肉,按理说,药铺老板的小儿子已经被咬了,应该立即杀死,或者撵出去,由着他自生自灭。
说起来也是这小儿子命不该绝。一则是青州城的人还不知道这行尸的可怖,那时候城里刚有几个人被咬,尚且没有造成大面积的恐慌,他们对于这行尸的可怕只是听闻,却并未眼见,所以并没有像东河那边的人反应那么极端。二则这药铺老板一连生了四个女儿,这才得了这一个独子,哪里舍得他死。所以一家人手忙脚乱地将他捆绑了,铺子里的药都拿出来给他试了一遍。外头行尸横行,家家户户都不敢出门,他们就守着这小儿子过了三天。这小儿子在第二日的时候浑身高烧,眼看着几乎要死了,情急之下用了一剂猛药,第三日早晨,烧竟然退了,又过了一日,竟然痊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