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之神指日可待 作者:客气
#(⊙o⊙)!!
这事原是申大内部消息,很快全网皆知。
孔铛铛在微博上发:
#请问,什么叫涉嫌公共场所猥亵与裸/ 露身体?
不过一会儿,又发:
#猥亵不需要被害人吗?
两分钟后,她再发:
#钢管舞被认定为脱衣自摸,请定义何为“自摸”。
半分钟后:
#请问派出所能开直播吗?!
一百多万粉丝的微博瞬间爆了:
#我擦,女王大大发脾气了……
#女王大大的怒气,隔着一个手机屏,已经向我扑面而来
#什么,铛铛被派出所扣了?别说话,干他(▼皿▼#)
#直播直播,速度搞起!
#我已……系紧安全带收起小桌板打开遮阳板调直座椅靠背,静待我铛开直播ヽ(?▽?)ノ
但更多的人却是留言劝她:
#别激动,派出所千万不能犯犟,出点不当言行,没错也成你的错了
#是啊是啊,千万别开直播!开了事更大……
那给孔铛铛做调解工作的男警也彻底怒了:“同学你这算什么意思,有点粉丝有点曝光率,就能妨碍警察办事了?”
不仅如此,派出所还得专门调拨人手,去到门口驱散孔铛铛的申大铁粉。
而且法学院的师兄师姐、研究生博士生也纷纷发声:
#铛铛别急,我来给他们科普《治安管理处罚法》
#警察也得依法办事,他们敢不当处罚,我们帮你维权……
#比起定义自摸,你让他们先定义下“裸/ 露”
这事原跟孔铛铛关系不大,她也是自己跟着保安蹭过来的。别人在旁边审问郁铮,她越听越来气。而且警方自己都说了,这属于不切实举报,匿名举报人过于夸大情节恶劣度与严重度,但竟然最终还是要给郁铮送拘留所。为什么,因为不管猥亵不猥亵,主席像下、高等院校,他公然脱衣跳舞,就属于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