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座小庙,可容不下你这座大佛。”
她笑着跟白至秦说话的时候,一直没忽略掉旁边一道如芒在刺的眼神。
裴昭困惑地望着她,沈兰硬着头皮道,“阿昭,今日累坏了吧,兰姐买了点小酒,犒劳犒劳你。”
小蕙只要看见吃的东西,基本就能自发屏蔽掉周边情形,这会光自己不大好意思。
便先给白至秦夹了块排骨,自己吃得不亦乐乎。
沈兰自觉不是小气的人,她也捉摸不透自己为何方才要与裴昭置气。
裴昭是好心,何况,她可是一店之长,哪有跟员工不对付的道理。
统共就这么几个人,再不团结,这个店就成一盘散沙,还怎么长足发展?
这会倒酒,算是赔罪。
只是碍于身份,不好意思说出口罢了。
裴昭脸色有些苍白,“兰姐……我平日不饮酒,恐影响做工。”
沈兰浑不在意地“嗨”了一声,“这有什么的,你听兰姐一句劝,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才是硬道理。”【注1】白至秦正狼吞虎咽,闻言目不转睛地看着沈兰,佩服道,“恩人,你好有才……”
裴昭心不在焉地看着眼前这杯酒,不知在想什么。
沈兰一口酒喷出来,她好言好语地劝诫,“白少爷,你想留在这里的决心我已知晓,以后切勿再提。”
白至秦幽幽叹气,换上一副“对牛弹琴”的表情。
沈兰说着,便用余光瞄裴昭。
不会吧不会吧,一个男人,真的不会这么小气吧?
她都到这地步了,还敢不接受?
男人,欲迎还拒?
裴昭面色平常,笑了一笑,落在沈兰眼里,不知怎么,就掺了些凄凉的味道。他仰头,一饮而尽。
“多谢兰姐。”他道。
沈兰顷刻松了一口气,他们又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啦。
几人吃过之后,沈兰收拾碗筷,径直去了厨房洗刷。小蕙先开始还拦几次,后来见沈兰语气坚决,便渐渐地也不再询问。
厨房,几乎是沈兰自己的地盘。
沈兰刷碗的时候,瞧见原主的手细腻无匹,说不羡慕是假的。
她家里条件不好,她爸走得早,她妈从小一个人抚养她长大。
为了让她妈不那么辛苦,沈兰很小时便四处打工。同龄人都热衷于做美甲的时候,她的手早就磋磨得没个样子,不过看习惯了,也就那样。
这会原主肤如凝脂的手也要被她糟蹋,沈兰是有些歉意的。
沈兰想到什么,便问系统:“可否提供浏览器查询功能?”
系统:【宿主您好,系统任务进度到10时,可提供消费金币一键解锁菜单功能,进度到15时,可开放浏览器服务。】沈兰就知道。在跟系统单方面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她已经不对这玩意儿抱有任何希望,反正任何她希望的,系统基本都不会同意。
她跟系统是为了共同的目标才捆绑在一起—向“钱”看,向“厚”转。
沈兰赚钱可以,让系统少赚钱,那是大大的不行。
*
许是第一天,下午仍然陆陆续续地来着客人,沈兰游刃有余地做着炸鸡和汉堡,惬意非常。
待到酉时(下午5点到7点),沈兰装了一桶蛋挞,让小蕙端出去,仍在上午小棚子里卖。
沈兰嚎了一嗓子,人便又渐渐地聚拢过来。
她叮嘱小蕙,“给我笑一个。”
果不其然,在沈兰的殷切期待下,小蕙又挤出了一个似哭非笑的笑容。
沈兰拍了拍小蕙肩膀—这是她在现代时,就对员工最爱用的姿势。
“我便在一旁看过,一有情况便即刻过来。”
小蕙懵懂点头。沈兰回到店中,摆出笔墨纸砚,让裴昭作画。
这几日新开发的菜品裴昭还没来得及画,趁这会得闲,沈兰便站在一旁,抱肩瞧着。
白至秦在柜台前偷吃,沈兰做的菠萝派还剩下几个,全进了他肚子里。
沈兰瞧见,忙叫他过来。白至秦听见,忙把菠萝派一口吞了,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少爷,”沈兰打趣道,“你这腿,疼得很有水平啊。吃饭的时候像兔子,干活的时候像乌龟,真不愧是咱们灵乐城里,有口皆碑的纨绔子弟。”
白至秦摆手谦虚道,“恩人说笑了,若不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这会估计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呢。”
沈兰若有所思,“少爷,你给咱们店做首诗或者小曲儿,我喊外面叫卖的孩子唱出去。”
这叫推销手段。
味香园里,死一般的寂静。
沈兰看他不语,便用激将法,“不会吧少爷,你伤个肚子,还把脑子伤到了?按说吟诗作曲的应该是你特长啊?”
白至秦顽强地不开口。
“莺莺姑娘若是知晓你江郎才尽—”沈兰尾音拉长。
白至秦作投降状,急忙求饶,“恩人,我的姑奶奶,这不是在想么?这么光荣又艰巨的事,跟咱们店的命运息息相关,我可不得深思熟虑么?”
沈兰满意地点头。“明日拿给我瞧。”
白至秦:“……恩人,你既能随口吟出‘人生得意须尽欢’这等真章,又何须我献丑?”
“……”
沈兰:诗仙,我对不住你。
“白少爷,‘曲高和寡’你懂吧?”沈兰意味深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