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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Ⅾāймèì.ìйfо
    想林厌的时候就会梦见他,梦里他一直都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高朋满座,不知疲倦的狂欢,就好像这样的日子永远都过不完。
    那时我羡慕的望着他看,看他呼朋唤友,众星捧月一般。
    也看他身躯伟岸,迎风直上永远不败。
    严格来说,我们都是市井乞丐,可他又那么风光,是掀起浪潮的海。
    时至今日在我眼里,林厌都是很特别的存在。
    因为体验到的感情极少,所以他不懂人类,直白、粗矿、野蛮…
    一些常理之中的事情被他说成奇怪,没爹没妈,林厌一人长大一定艰难,所以没人给过他疼爱。
    很是荣幸,在他这孤独的一生里,我曾给过他短暂的陪伴,在他最好的年华里,在我最好的年华里…
    停下脚步,我们相互取暖,赶走那些不被他在意的孤单。
    我告诉他,我对你好,是因为你对我也好。
    但男人毛巾一甩,不以为然:“我怎么对你好了?”
    看。
    他就是这样不明白。
    明明那么厉害,却还懵懵懂懂的,像个小孩。
    “你给我遮风挡雨的地方,你还给我买面吃,前几天你还替我去开家长会…”把晾g的衣服收起来,我掰着手指细细盘算。
    “那我骂你怎么算?”
    “功过相抵,我原谅你了。”γùsんùωù.Ъǐⓩ(yushuwu.biz)
    “狗P!”抓起我,在我屁股上踢一脚,远处有他买回来的风扇:“去插上,我要热爆炸了。”
    确实热,林厌住的地方是蛮遥市里为数不多的老建筑了,房子挤着房子,楼和楼紧挨在一起,打个喷嚏都能传出方圆十里。
    人口密集,四处都是热气,特别是吃饭炒菜的时候,各家各户把窗户一推,根本就不顾大家的死活。
    电风扇是林厌主动买回来的,进伏之后我身上密密麻麻长了许多痱子,有时候挠破了也不自觉,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早就悔之莫及。
    寄人篱下,他能给我个地板睡我就很是知足了,每天十分自觉的给他打扫屋子,清洗衣服,算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所以长几粒痱子这种事,在我眼里算不得大事。
    总比风餐露宿好吧?
    我没跟林厌提过,林厌也没问过,送风扇的工人敲门,我告诉他走错了。
    要不是林厌碰见了原路折返的工人,我这会就没有风扇吹了。
    新买的,还有点弄不明白,风一会大一会小,吹得我们两个都心烦。
    他就骂我笨,说我脑袋不好,怪不得被我妈撵出门。
    “你今晚饿肚子吧,我只做自己的饭。”
    林厌拿我的威胁当玩笑,吃饭的时候找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回家,手上提的,肩上扛的,除了酒就是肉,几个人一拥而进,三下五除二就把烤盘支起来了,我问他们做什么,他们说要吃烤肉。
    越过人群,这时候才看见林厌,他趾高气昂,得意的冲着我笑,那个时候我蓬头垢面,手里端着一碗小米粥。
    王小虎叫我小妹子,说傻站着干嘛啊,过来吃饭。
    王小虎就是最一开始给我撵了个狗吃屎的人,他父母离婚,跟林厌关系极好,我出现之前,他是那个疯狗最亲近的人。
    现如今那条疯狗仍冲着我笑呢,撸起袖子一边切肉一边重复:“是啊龙溪,傻站着干嘛,过来吃饭。”
    过!来!吃!饭!
    菜刀闪着寒光,林厌看都不看一眼,肉一片接一片的落下来,他一边盯着我,一边咬牙切齿的叫我过来吃饭。
    皮笑肉不笑,林厌这副模样有点骇人。
    这个时候就是说他吃人我都信。
    大家都信。
    手上一空,王小虎端走了我手里的小米粥,十分嫌弃的看一眼,随即数落起林厌:“不是吧厌哥,就给人吃这玩意?”
    “那我打个麒麟给她吃!?”
    嗡的一声,林厌把刀剁进案板里,看我还傻站着,立马凶巴巴的号令道:“龙溪!过来洗菜!!!”
    任劳任怨,跟在林厌身边,做什么我都开心。
    凶归凶,他这人其实不坏。
    他对每个人都是这样,但他可不会给每个人都买风扇。
    小小少年,活一天算一天,兜里哪有那么多的钱,挥霍无度,从来不为将来打算。
    就是这样的人,闷声不响的对我好,嘴y心软。
    后来有一天,我俩吹着风扇吃西瓜,广告太长,我没话找话的问:“以前没买风扇的时候,你不热吗?”
    睨我一眼,他歪歪嘴角,欲把西瓜皮抛进桶里面。
    然天不遂人愿,啪叽一声,西瓜皮打在了镜子上面,二者相距十万八千里,这…毫无精准可言。
    少年认命起身,大咧咧的应我:“热个P啊,你不来,我连K衩子都不穿。”
    回过头,看我愣愣看他,就凶巴巴的骂人:“看个P!吃你的西瓜去!”
    “别吃西瓜皮!!!你属狗的吧!!!”
    我说我妈教我啃干净点,话音没落呢,手里一滑,西瓜皮就叫人抽走了。
    白眼一翻,男孩叫我别听我妈的话。
    爱怎么吃怎么吃。
    你妈说的不对!
    然后捏着手里的西瓜皮,不死心,又抛了一次。
    没有准头,力度过大,哗啦一声他把家里的穿衣镜打碎了…
    这下子哑巴了,身上的气焰顿时灭了一半,我蹲坐在地,叫他惊掉了下巴。
    男孩的破坏力怎么这么大?
    都说七岁八岁讨狗嫌。
    林厌都十七八了,咋还这么不听话?
    “你故意的?”
    镜子是我买的,不止是镜子,还有烧水的壶,盛饭的碗,等等等等一系列人类所需要的日用品,都是我买的。
    我刚搬进来的时候,林厌像野人一样直接用电饭煲吃饭,一双一次性筷子被他刷了无数遍。
    我惊在原地,那时初来乍到不敢妄言,就偷偷攒钱,可需要的先买。
    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烧水壶了,林厌至今都在喝生水,他说凉白开一股怪味。
    也倒一杯让我喝,目光如炬叫我不敢不从,然后一直拉了三天这事儿才告一段落。
    水壶、碗筷、肥皂、毛巾…
    一点一点买下来,最后一个才是镜子。
    林厌说他这辈子都没买过这玩意儿,所以镜子买回来了,我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他过去。
    我甚至十分跳脱的想着,或许林厌都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看我一脸心疼的目光,男孩顿时就悟了。
    稀奇。
    难得林厌不骂人,居然也用心疼的目光向我看去。
    摸摸我的头,他语重心长的跟我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你爷爷我照过镜子。”
    我在那一刻读懂了他的眼神。
    他好像在看傻比。
    然而今日,他把我的镜子打碎了,他这个傻比!!!!!
    他这个没有水壶,没有碗筷,洗完脸就用衣服擦干的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