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我想要获得完整的龙族之力,我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挑战龙族的最强大的存在龙王——芬里厄。否则就算我偷偷摸摸地击杀了龙族,也必然会为异族招来龙族全族的报复。
就这样,我又一次回到了龙族。此时已经离我离开龙族过去了近两百年,我从当年的侍奉者变成了如今的盗窃者,而我盗窃的目标自然是龙族之力。
哪怕强大如龙王芬里厄,也无法经历岁月的洗礼而不变。它明显变得衰老了,所以我才能在龙族众多创造境巨龙的手中将芬里厄重伤。
但是龙王芬里厄何其的聪慧,它已经看穿了了我的目的,所以它以它的生命为代价,最后一次改变了世界的规则——异族如果击杀龙族,那异族将遭受龙族的诅咒,变成龙族不可逆转。
因为这是它以生命为代价创造的规则,哪怕是我,除非同样以生命为代价,否则也不可能更改。
但是显然我不可能以生命为代价去改写这个规则,否则我数百年来的努力就白费了。
所以我在获得了芬里厄的龙血之后只能离开了龙族的栖息地,回到了多尔斯城。
我如同往常一样,将芬里厄的血液注入自己的身体之中,等待自己将其转化为可以控制的血脉力量再赐予我的同伴们。
我还是小看了芬里厄所创造的规则,也就是它为我的留下诅咒。在芬里厄的血液进入我身体的时候,我的身体出现了不可逆转的龙化,这么下去我将成为一头巨龙,不再是人类,也不再是异族。
不过好歹我也是一名和芬里厄同层次的强者,我凭借自己的力量强行暂缓了这种变化。此时我的体内已经有了无数种魔兽的血脉以及巨龙的血脉,它们混合在一起,构建起一种特殊的平衡。
我开始将这种血脉力量分享给所有的异族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受霸道、猛烈的龙族之力,绝大部分的人只能承受各种各样的魔兽之力,甚至我的活着时候,再没有看到一个人拥有龙族之力。
不过,我并不感觉到失望。因为我们异族已经拥有了与魔兽抗衡的实力,比肩龙族的潜力。
但这还仅仅是一个开端,想要将伟大的异族之力传递给下一代,我还需要改写这个世界关于力量的规则。
对于规则的改写必然会遭到反噬,而且改写的规则影响越大,反噬越大。我所要做的事情无疑是惊天动地。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建立起了伊诺坎庙,这座庙宇可以搜集异族臣民对于我的崇拜和信仰,尽可能降低世界对我的反噬。
在一切准备好之后,我在密密麻麻的世界规则之中书写下了关于异族种族之力的规则——异族之力可以通过血脉传承,每个异族子民会得到与之最为适应的异族之力。
创造规则的最高境界便是规则能永恒的存在于世界规则之中,得到这个世界的认可、庇佑、修复与维持。
我把这个境界称为——永恒。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虽然没有主角的出境,但是真的很重要,希望大家不要认为我这是在水字数。这一章把我关于整个世界的背景给勾连起来,以前的伏笔诸如半兽人的存在,魔法与战技,龙族的态度等等都回收、串联起来了。同时它也会影响即将到来的结局。
这一章从结构上是必不可好少的,希望理解。
第210章 210比切夫之战(一)
“没人猜测到比切夫战役的真相, 也没有人知道在比切夫战役到底死亡了多少人类、兽族、魔兽。史学家们通常又将比切夫战役成为破晓之战,因为它昭示着一个崭新纪元的来临。”
——《比切夫战役纪实》
比切夫平原, 库达帝国与兽族交接荒原。这片土地缺乏水源,少有植物能够在此生存。无论是人类和兽族对于这片荒原都没有任何占领的欲望, 这才在两族之间形成了一条缓冲带。
原本荒无人烟的褐色荒原, 最近十几年却变得热闹起来, 并不是这里发现了什么珍惜的矿产, 也不是有什么遗址现世只是人兽两族在这里展开了战斗。
原本干涸贫瘠的沙土被鲜血浸泡,随时都可以看到战败者的骸骨。比切夫平原上仿佛漂浮着一种尸体的恶臭,哪怕是身经百战的战职者在第一次踏上比切夫平原的时候,都会感觉到胆寒。
战职者体内往往凝聚者庞大的元素, 魔力、战气都是如此。在战职者死后,他们体内的元素又会消散于天地之间, 不过其尸体周围的元素始终要更浓郁一些。
比切夫平原现在就像一个巨大的熔炉,无数的人类、兽族用尸体当做燃料,释放出无穷无尽的元素。
而这些天比切夫平原又突然陷入了沉默, 兽族和库达帝国的军团都驻守在各自的军营之中,没有像往常一样挑衅对方, 进行中小规模战斗。
多伦佛帝国的军队从比切夫平原的西面赶来,近五十万大军。兽潮大军在被霜狼军屯消耗了五分之一的数量后仍然有近八十万。秩序教廷的秩序骑士团和传教士们,虽然加起来不到十万人, 但是个体实力都相当恐怖,依旧是一股不容小觑的作战力。
就这样五方势力,齐聚于比切夫平原上, 超过两百万的大军,彼此遥遥相望。
除此之外还超过十万的闲散战职者游荡在战场周围,这些战职者有人类、有兽族、甚至还有半兽人。他们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发战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