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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盛云起言辞恳切:“朋友,你会修仙吗?”
    对啊,修仙。
    阮潇摇头。
    她陷入了沉默。
    盛云起也维持了沉默。
    二人在这沉默里达成了某种默契,无声胜有声。
    “没关系,修仙嘛,不修怎么会呢。”阮潇安慰道。
    “是吗?”盛云起喃喃道,拖着脚步往木屋的方向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显出了一丝凄凉。
    阮潇倒没怎么在意,把怀里的胖头鱼放入了残余雨水的池子里,和盛云起一前一后地往木屋里转了一圈。
    这地方虽然外表看着寒酸,里面却别有洞天。不仅宽敞,还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木屋分为两间,各有两层,第二层通过傍山的栈道相连。朝南的那间一楼是会客厅,楼上是卧房。朝东的则是上下打通的宽敞书房。书房二楼亦有一张小床和两个蒲团。
    “这同尘君还是个读书人啊。”阮潇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了一本,上面写着《大荒山起源》。
    “那当然了,”盛云起淡淡一眼,“同尘君可是大荒山上不世出的天才,七岁阅遍群书,十三岁便能使出最强的剑术。为人清高自持,是面冷心热之人。”
    阮潇见他推开了门窗,栈道上的夕色顿时染上了那一袭白衣。只不过这人的神情痛苦,嘴角边挂着硬挤出来的笑容,五官略微扭曲,与他形容的同尘君毫不符合。
    “可惜了,是个恋爱脑的炮灰。也不知道什么作者会写出这样的东西,这么好的人设竟然不当主角。当初我就说过了这种玩意儿不要投钱买版权,来来回回改了十几个版本还这样。”
    盛云起忍不住磨牙道:“等我回去就把《大荒钟情诀》的出版社买下来,把库存全都烧了。”
    阮潇:“看不出来你还是个霸道总裁啊。”
    盛云起谦虚道:“不值一提,只不过有几家上市公司而已。”
    阮潇愣了愣:“几家?”
    盛云起不太确定:“二十多吧。”
    反正每次的财务年报都得看半天。
    那么问题来了,阮潇若有所思——
    “霸道总裁也喜欢看玄幻小说吗?”
    盛云起表情不自在地靠在栏杆边,眺望着彤云万里,朝霞如梦,轻描淡写道:“不经意看过而已。你不也看过吗?”
    紧接着,在他打量的目光里,阮潇尴尬地托着脸,试图建议:“要不,你给我讲讲?”
    盛云起薄唇紧抿,这剧情走向不太对劲啊。
    不过,他见阮潇是认真想要学习的模样,憋了很久的话一下子涌了上来。已经很久没有人真心想听他长篇大论地说话了,一时甚至有些小激动。
    但他现在是个宗师,大宗师。碍于“师尊”的身份,他表面上还是得矜持一些。
    阮潇见他沉默,以为是难为他了,于是帮他分析了一下:“现在的状况是我们两个炮灰已经遇见了主角,按正常情况我们需要推进主线剧情,帮助他们破除万难,最终成为一对神仙眷侣。虽然巧合之下我们成了师徒,但也无伤大雅。目前的难点,就是我们怎么维持修仙的人设。”
    “根本不是,”盛云起开口,察觉到自己变了调的嗓音,于是清了清嗓子,低沉道,“什么神仙眷侣,都是为了卖书瞎编的广告词。”
    “嗯?”阮潇一听,坐直了身子。
    盛云起慢悠悠地倚着木栏,语速平稳:“白襄是一个重生女主没错,但她是从一篇种马文的炮灰女配重生成了大女主文的主角。本质上都是同一种套路,不同点在于,她重生之前的那本小说里,虽然你是女主,但男主不修男德,大开后宫,你也只是个挂件女主。”
    阮潇:“……”这话她可就不爱听了。
    重生前,白襄默默无闻,受尽欺凌,一开始默默仰望着高高在上的同尘君,后来被明觉打动,又始终爱而不得,后来还被误会与妖魔勾结,正道人人喊打,最终死不瞑目。
    重生之后,白襄成了大女主,男主明觉摇身一变成了挂件男主。白襄在升级打怪的过程中得到了无数美男子的青睐,其中最受欢迎并不是明觉,而是魔宗宗主栖影,第二受欢迎的则是暮朝峰的同尘君。
    这两个男配里,栖影亦正亦邪、毒舌病娇,是全文和白襄感情纠葛最深的角色,前世小黑屋、今生火葬场统统来了一遍。同尘君则外冷内热、正直温柔,默默地守护在白襄身后。他们两个不同类型的角色刚好满足了不同读者的喜好,因此人气一路飙升,戏份也逐渐增加。
    至于温柔多情的男主明觉嘛,早就被见异思迁的读者们完全忘在了脑后,连作者从书的中段开始都很少给予他正面描写了。
    直到大结局时,作者笔锋一转,告诉诸位,白襄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己最爱之人其实是男主。霎时间,评论区惨遭血洗,闻者落泪。哪怕完结多年,依然每天都有人来问候作者。
    盛云起深吸了一口气:“整整八卷、三百多万字的小说,好不容易熬到了结尾,就这?”
    他当时坐在价值一百万的新床垫上反思了很久,倘若不是新买的公司提出要花八位数买版权,他作为一个被男配事业线延迟吸引的读者,现在应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那一晚他失眠了,连银行卡余额都没能让他得到安慰。
    “后来呢?”阮潇听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