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百零七章 神秘宗
    昼夜不歇,一直赶路,终于在宗会召开的前日,赶到了鼓岭村的下方。
    没看错,鼓岭村在阮碗等骨兵的头上,在悬崖峭壁上,和悬空寺的建筑地点相似,但是建筑风格大大不同。悬空寺是天下巨观、巍峨壮观、气派不凡,鼓岭村的房屋颜色和崖壁相近,远远看去,就是崖壁上的一块块石头。
    鼓岭村上不挨天,下不接地,没有在崖壁上开凿小路,想要到鼓岭村,只有两个途径,一是从崖上跳下来,运气好的话能砸到鼓岭村的屋顶,运气不好就会回炉重造,十八年后又是一条敢于跳崖的好汉;二是从崖底,赤手空拳往上爬,安全绳索之类是不存在的,靠骷髅背着爬上去是不允许的,悬崖峭壁上的秃鹫,就是监工。
    钱眉眉抬头,看着在崖壁上攀爬的,密密麻麻的骨兵,和点缀其间的十来个黑袍,说:“想不到,参加宗会的有这么多人。布威,上面那么穿黑袍的,你认识吗?”
    “不认识。我们都是代代传承,靠师傅言传身教,我知道有许多分支,但是并没有什么联系。”即将到鼓岭村,谷威心情好,说的话也多了些:“听师傅说,我们所在的宗,其成立初始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终我师傅一生,他都没见过其他分支的人。我比师傅强些,不但遇见了你,还能参加宗会。”
    钱眉眉抿嘴笑了:“师傅告诉我,曾经有上百个分支,各分支是按照百家姓取名的。比如我是钱支,你是布支,代代相传,每代都只有一个亲传徒弟。”
    “上千年过去了,不知道还有多少分支幸存”,谷威难得感叹着,他指指陡峭悬崖的石头村,感叹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崖壁上的石头竟然是房屋。”
    “巧夺天工”,钱眉眉毫无掩饰心中的激动心情,到:“我要带着一百骨兵上去,现在就出发,你呢?”
    “哈哈,胜利的果实就在眼前,我怎么坐得住。我也点一百骨兵,随你上去。”
    钱眉眉和谷威相视大笑,豪情壮志意气风发,师傅祖师爷们没有办到的事情,他们做到了,如何不令人兴奋。
    布禄和离仔被谷威选中,随着谷威攀爬崖壁;钱眉眉没有带花酒槽,由着花酒槽在山下安排所有的骨兵住处。
    花酒槽带着骨兵,目送钱眉眉和谷威进了鼓岭村,才放心领着骨兵去寻休息的地方。
    鼓岭村崖下的地盘,风水好的地方已经被占得,不得已,花酒槽寻了挨着水的草地作为休息的地方。
    临近水源的地方,泥土湿润,是生长植被的好地方,但对骷髅而言,土里潮湿了些,湿润的泥土黏在骨头上难受,休息的时间睡得不安稳。因此,花酒槽安排一部分骨兵,砍伐树木、垒了石头做了简易的房屋,再取了河底的淤泥涂在缝隙里,建成了遮挡阳光的简陋住所。
    晚霞密布的天空下,奇形怪状的房屋矗立着,不远处是个湖,倒映着天空的红色霞光,水与天交相辉映,漂亮极了。
    骷髅是不怕水的,在鼓岭村的骨兵许多许多,不乐意住土里和房子里的骨兵也是有的。花酒槽喜爱酿酒,天生就喜爱水,他安排好骨兵在岸上的休息场所,就到了喜爱水的骨兵,走进了湖里。
    没想到,湖底已经有了一群骨兵住着。对方领头的是个穿着红色外头的骨兵,眼睛里的红光清晰可见。
    花酒槽知道,骨兵眼中的红光越盛就越凶残,眼前这只骨兵,一定嗜杀不少人。他在离凶残骨兵十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脚步,气的说:“我是花酒槽,眉眉大人及威大人的骨兵,到湖底寻住处,不知道哪儿能是我们可以落脚的地方。”
    凶残骨兵,哈哈大笑:“有缘相见就是朋友,我叫大头。”大头指指身边吊儿郎当的骨兵,说:“他是煤球,我们是罗德大人的骨兵。花兄弟,湖底是大家的,相见就是缘分,不如我们聚在一起,彼此也有照应。”
    花酒槽欣然同意,让骨兵自行散开去寻吃食,自个和大头、煤球凑在一起,谈天说地联络感情。
    水里的食物很多,鱼群悠哉悠哉的游着,成群结队的小虾,在湖底砰砰跳跳,阮碗藏在湖底的水草后,静静的听着。
    大头说:“酒槽兄弟,我们兄弟胆小,害怕那些魑魅魍魉,带了兄弟到湖底躲纠纷,没想到遇到了你,缘分啦。”
    花酒槽笑着:“大头,认识就是缘。水里吃食丰富,不如我们多猎杀些食物,办个湖底野餐。”
    大头乐呵呵的答应,拍着胸脯说:“罗德大人交代的我好好照顾骨兵,他交代的其他事情都在我脑子里。野餐是开心的事,这种云淡风轻的讨好人的事情,我为什么不做。”
    花酒槽哈哈大笑,与大头聊得特别开心。
    阮碗假装着在抓鱼,眼神不由自主的看向大头。大头骨骼粗壮,说话爽朗干净利落。阮碗觉得他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啊!对了,阮碗想起来了,她离开家出去闯荡的时候,在自家楼下遇到的骷髅大头。
    不对啊,那时候大头,因为常年吃不好且担惊受怕,骨骼孱弱,眼睛里也绝对没有红光。究竟是什么,让大头变成这般。
    等等,罗德大人!
    阮碗想起了在废弃的地铁通道里,见到的那个神经兮兮“麦罗德”。她狐疑的目光在大头和煤球身上,停顿了片刻,琢磨着寻个机会和大头确认一下。
    现在,先去抓两条鱼。阮碗拿定了主意,在湖底淤泥摸鱼去了。
    其他骨兵,被鱼儿追着,偶尔有那倒霉的,被鱼儿叼走一两根骨头,也是常有的事情。湖里的鱼,牙尖嘴利,咬住了骨头嘎嘣嘎嘣嚼着,吞下肚。
    阮碗,则相反,是追着鱼儿跑。湖里的鱼机灵,跑得慢点已经葬身在骨兵肚里,能活着的都是游泳健将,谋生手段杠杠的。
    所以,阮碗扑进鱼群的时候,鱼儿摇着尾巴,游到了阮碗上方的区域,转着圈圈游来游去,鱼儿矫健的身姿在水里嬉戏,晃动着波纹荡漾,漂亮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