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福还是祸?无论是什么结局,都要面对的。
藜麦咬了咬牙,暗中握了一下拳头,调动她所有的神经,让自己进入备战状态。
藜麦虽然不是小姑娘那般不谙世事,可是如今,面对江皓宇的父母,她也没有把握能够做到宠辱不惊。然而,多年独自打拼的经历,她形成了自我保护的方法。面对强恶的势力,她会如同一只刺猬一样,立刻竖立起自己所有的毛刺,用自己的心去保护自己的自己的自尊。无论如何,她不能失去自己的尊严。仅仅呆楞了两秒钟,藜麦勇敢的抬头,迎接着那两道凌厉的目光,一步一步的向楼下走来。
厅里一时默没起来,江母的目光里带着刀子,那眼神恨不得把藜麦剜成肉泥,刻意做出的不屑与嘲弄很明显的挂在脸上。
江母,不,是江皓宇的小妈。此时这个女人表现的不友好,显而易见。这种不友好刺激了藜麦,藜麦早已经领教过她的撒泼骂杂的行为,所以心中对她的印象差到极点。
你不敬我,我自然不敬你!虽然按理说,藜麦应该极力的忍耐,可是她和江母原是打过交道的,她知道,忍耐只能让江母对自己的态度越发的恶劣,除此之外,并没有与任何益处。
藜麦心中悻悻的说着,她把眼神变得很飘忽,就如面对空气一样从江母的脸上飘过。被轻视和冷落的感觉,江母恨得咬牙切齿,她真恨不得冲上前去,使劲的把藜麦撕成片片。
但是江父就在眼前,她不敢放肆,这么多年,她完全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贤淑温良的女人,才得到江父的宠爱,享受着无尽的荣华富贵,她绝对不会一朝做错事,把自己陷入难堪地步的。
因此她努力压抑着心中的火气,把希望的目光投到老爷子的脸上,希望江父能做出令她满意的决断。
江父两手拄着拐杖,认真的审视着藜麦。这个他的特别助理,对自己儿子自然从未有过异心,除了家世差点。按照正常的规律,这门亲事也不是不可能。但是,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江父虽然现在不执掌公司,可是却对江皓宇的事儿了如指掌。这个女人对自己儿子什么样他是知道的,但是让他忌讳的是这个女人身边围绕着太多的男人了。
顾思源?
沐剑晨?
又或者……
只是转了一圈还是转到了江皓宇的身边。
他们之前在一起,江父知道,江皓宇的心里并没有这个女人,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现在,他发现,一向不为情所扰的儿子与这个女人已经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他开始留意藜麦,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会有如此的手腕,可以收复江皓宇的心?
于是,藜麦成了他的一块心病,他关注着藜麦的一切行动。
他暗中派人调查,刚刚几天,关于藜麦的事情铺天盖地而来。先是藜麦自主跑到江皓宇别墅,私自和他的儿子同居。
接着和江皓宇联手打压他后妻的女儿宇蓓蓓,再接着江母回家痛哭失声,说被藜麦挖苦抢白,昨天又出现了更大的事情,宇蓓蓓被江皓宇送进了公安局。这还了得,刚刚承认婚事几天,这个女孩子就闹得宇家不得安宁,翻天覆地。
如此下去,江家还有宁日?
凡此种种,江父这个一家之主,对藜麦的印象已经不是大打折扣。不过他毕竟是做过大事的人,明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道理。况且他对自己的儿子江皓宇,还是欣赏有加的,儿子的冷静和理智,很大程度上超过当年的他。
因此,一夜无眠的江父,一大早就带着江母来了,他想自己亲自验证一下所有的事情。看到藜麦从楼上向下走来,江父用几乎挑剔的眼神打量着藜麦。
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装,头发随意的往扎成一个马尾辫。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清得可以见底,整个人看上去清爽简洁,没有丝毫的矫柔造作。那张略带着稚气的脸上满是戒备和紧张。
藜麦的目光扫过江父,她的眼神和江父的眼神相对。江父的目光虽然很冷,带着一种揣度和审视,但是绝对没有丝毫的鄙视和敌意。
快速的做着判断,心情稍微舒缓下来。藜麦做事有自己的原则,从来主动与人为敌,她能理解江父的心情。毕竟他们是第一次见面。
做为江皓宇的父亲,或是说作为合格的父亲,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绝对不过分。甚至有一丝的感动和感慨,她很羡慕江皓宇,有一个可以疼爱他的父亲。如此想着,藜麦把特有的灿烂笑容展露出来,她友好的对着江父甜甜一笑。
阳光的气息,一种温暖溢满心胸,江父很喜欢她的眼神和她的笑容。绷紧的神经松弛一下,江父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了。
江皓宇紧张的注视着这个场面,看到藜麦走了下来,他一步跨到藜麦的面前,伸手拉住他的小手。
江皓宇有一点点紧张,他不是担心两个虎视耽耽的家长,因为他有自信,他和藜麦的感情,无论遇到多大的障碍,都不会阻止他们。
现在江皓宇唯一担心的,是藜麦的承受能力。他不想看着藜麦伤心,怕看到藜麦受委屈,这才是他担心的事情。
江皓宇的心里牵挂着藜麦,愿意为她承担所有的不快乐。江皓宇的大手握住藜麦的小手,他用力的捏了一下,想把自己的力量传递给藜麦。藜麦心中一暖,用一种特殊的眼光看了江皓宇一眼,回应着他的关心与呵护。
很温暖,很感动,江皓宇的心震动一下。这个女人,永远如此善解人意,她明白了他的意思。
有一种想把她抱进怀里,用力的亲吻的冲动,但是这样的情景,不是浪漫的时刻,江皓宇拉着藜麦的手,走到江父的面前。
“藜麦,这是我爸。”江皓宇说。他简洁的向藜麦做着介绍,然后看着父亲:“爸,她是藜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