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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再无其他
    “即是生意,便要有两相互利的条件。十一这一举多得,倒看不出与我有何益处?”黎羽顺着秦十一的话,抿唇笑笑说道。
    “当然。是小梨子你赚了!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若待在我这朝夕,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是美人,可谓养眼至极。心情即愉悦了,胃口自然就好,吃嘛嘛香,不曾风霜,不曾雨雪,开开心心的有何不好?这可是花钱都赚不来的买卖!”秦十一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死的都给说成了活的,言语里皆是峰回路转的对黎羽大有利处。
    随行在侧的牧戈看着此刻与秦十一说说笑笑,心情甚是不错的黎羽,不自觉的,几日担忧而来的心情也随着轻松了些。可是一想到,以乾行修之盛名,黎羽知道乾行修的事,终究是早晚。虽然从不曾听闻他姐对行修说过一句好,但却也感受得到黎羽对行修的不同。
    你以为刺猬遇到谁都会扎谁吗?你以为受了深重的伤害就再也不敢动心了吗?你以为一再一再的试探就可以惹来交心的托付了吗?至少,牧戈在黎羽和乾行修他们身上从未看到这些。
    他姐信任乾行修,那是一种不假思索,毫无防备,而这根本就不像他姐往日对人对事的状态。然而这一切,水到渠成,自然到不能再自然的相处,却没有引起黎羽本人的一点点其他想法。
    一切都太自然了,自然到,黎羽没有察觉其中的不同,他们只有友情,再升华去是亲情,便再无其他。而她这几生几世经历的,那些又太过偏差的在把她引向别处。
    有时候,你以为懂了,其实是懵懵懂懂。有时候,你以为得到了,其实是摇摇欲坠。
    若届时,她姐发现了乾行修的事,要该如何是好?这么些日子过来,牧戈陪伴在黎羽身边,他最是清楚,黎羽的世界里,昏暗一片,时伴风霜雨雪,那微弱的光,显得是多么可贵!
    “承你吉言,如果十一再走心一点,我就信了。”黎羽眼眸闪过一抹渴望的光芒,嘴角勾勒起一抹不经意间的自嘲。明知,秦十一是开玩笑的描述着这一切,却还是微微的有些向往。不为了他口中所谓的美人们,只为了那,不曾风霜,不曾雨雪的简单岁月。‘阿修…’莫名的,黎羽心里想起了那份简单的美好,心口却在第一时间跳出乾行修的名字。
    但只不过几秒,那个有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便被黎羽丢弃在脑后。她在想什么,阿修怎么可能陪她糊里糊涂,度过那在旁人眼里索然无味,她却食髓知味的简单岁月!
    “当真不再考虑考虑了?”秦十一眼眸闪烁着拐卖小孩的眼神,笑嘻嘻的说道。
    黎羽看着秦十一,抿唇笑笑,坚定的摇了摇头。那的确是她向往的生活,但不是现在。
    “好吧。不过,如果以后你改主意了,我秦十一始终欢迎你。”秦十一看着一如当初那个认定了便不回头的黎羽,罢了罢手,笑着说道。“东东,你带二位贵去芳菲小筑入席,好生招待着,我过会便来。”秦十一想起了此次来祁国佑今,心中所记挂的事,便对随从吩咐道。
    “公子,慢走。”那个被秦十一唤着的随从,东东拱手恭谨说道。秦十一与黎羽两人两眸相对而上,虽无声,但明了。前者转身快步走去,后者目送前者走远,而后随东东而行。
    秦十一身侧原本跟着两个随从,一个领了命令带黎羽与牧戈去了芳菲小筑,另一个是那个早前在偏门等着他的仆从。那仆从走在他身侧,听得秦十一脸上面容薄沉问道:“六哥,醒了吗?”听那仆从回复道:“六爷躺了好些日子,不见好转,尚未苏醒。”
    “六哥昏迷的这几日,我不在朝夕,可有人对六哥动手动脚的?”听到仆从的话,秦十一眉头轻皱,继续说道。他这朝夕,养的可都不是小白兔,就怕藏着几个不规矩的。
    “我等日夜守着,挡去了几个好事的。”仆从如实禀告秦十一不在朝夕的几日,所发生的。
    “公子,有一事…”仆从想起了这几日躺在床榻上未苏醒来的乾行修,顿了顿,犹豫要不要说。秦十一似是猜到仆从心中的考量,冷了声音说道:“有话直说,不必藏着掖着。”
    “六爷虽未苏醒过来,但今日,有仆从去喂汤药时,从六爷的口中模糊听到六爷一直在唤着‘倾…倾…’这一个字。公子,会不会是这个人害的六爷,昏迷不醒?”仆从推断着。
    “倾?”秦十一犹疑的拧起了双眉,若有所思。这是何人?以他六哥那胸怀天下百姓的博爱性子,若要仔细算起,他六哥何时对什么人执着惦念过?难不成,真如仆从所推断的,是这个叫‘倾’的人,害的他六哥至今未醒?!
    朝夕内部,廊道曲幽环绕,若不是有秦十一的随从带着,大约是会了迷了路。走在这时而明媚时而昏暗似挑逗摆放来心的灯火布置,时而花香四溢时而人工小溪流波光粼粼,湖石毫无章法布置着,大有一种万花丛中过,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东东带着黎羽他们走的是独为秦十一布置的偏道,倒也没有在外间看朝夕时那么人影操纵,倒多了一分清幽静谧。美人看多了,也会审美疲劳,这便是当时秦十一要在这朝夕另建设一条,独属自己的偏道的原因。
    朝夕并不同于,五显大陆上所设立的其他风流场所。它特别的,不仅仅是大胆的将男伶摆上台面,更在于它带给来的别样情趣。朝夕即是风月场所,满足男女来此的需求,又奇妙的将这两者融合到一起。并未分别隔开男与女,弱化了烟花柳巷对朝夕的影响,加强了人们为美而来的所思所感所展现,倒有一种艺人美表演的感觉。由于朝夕的风气,一开始就被秦十一领带着,久而久之来朝夕的来更多是附庸风雅之人,弱化胭脂俗粉的气息。
    听闻,朝夕曾成全几对良缘佳话,便是因着不同的风气。在祁国权贵之中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说法,说是若想寻觅俏郎君或美娇娘,便可来朝夕,朝夕的老板大都会成全,只是这背后赎了多少金银就不得而知了。朝夕的老板喜好穿红袍,坊间的人们也唤他,金月老。
    当时旻朝盛京云景飞收购下百花楼,手下重新整改的百花楼便有照搬朝夕的意味,只是毕竟没真正与朝夕老板探讨过经营安置之法,也只是学了些皮毛。而这皮毛,在盛京那个大染缸里,却也成独树一帜的风味,可见朝夕老板的手段。
    朝夕即是附庸风雅之地,自也收纳住宿之,内部所立之宿卧独几间,听闻待过的人都会想再住一回,未住过的人觉得是此生可惜,可见其布置之精妙。而那个刚被接到佑今的魏相之子,便落榻于此,据牧戈的消息,魏相之子已有两日未出朝夕,流连忘返。
    ------题外话------
    /小总结/倾倾,太要强,慧极必伤。昀季的性格跟倾倾太像,注定争锋相对,两败俱伤。阿修温润如流水,正好补缺了倾倾所缺。所以,你们有预测到接下来要发生啥故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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