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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喜欢我_分节阅读_213
    干嘛喜欢我 作者:风雪添衣

    第220章 (我就是我)让自己属于我自己

    陈婉馨悠悠醒转,她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地望着天花板,还有两张关切的笑脸。

    “你们也死了?”陈婉馨忽然问。

    陈渊曦和顾曦面面相觑,泪如雨下,陈婉馨忽然想起到什么,失声惊呼:“王襄!王襄呢?”

    陈婉馨记得,她朝外跌落时,发现再往下数层,是一个大阳台。

    她记得有人冲过来张开双臂。

    她记得她重重摔在那人的身上。

    她记得,那人,叫王襄。

    她记得王襄的嘴角缓缓地流出鲜血。

    “你……要是不在了……阿凯,也活不了的……”那个男人只留下这一句话,便再无声息。

    安安啊,墙头草要倒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只在这一刻,才真正让自己,属于我自己。

    “他……只说了这一句……文溪,你告诉我……为什么……我这条命,死不足惜……为什么……”陈婉馨不住地问,可她的五脏六腑亦受损害,激烈的情绪之下,鼻腔里又流出一丝血迹。

    “婉馨,你的命,从此是郑凯的,也是王襄的,还是我的。好好活着……”陈渊曦紧紧握着她的手。

    “阿凯……”陈婉馨忍不住激动地几乎要坐起身来。

    陈渊曦郑重地点了点头。

    郑凯也许是听见陈婉馨的独白,竟然硬是从死亡线里折腾出来,现在依旧在重症监护室,也许不久之后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再不久,就能出院。其实,郑凯是死是生,无非是取决于他自己的意愿而已,他一心向死,谁也帮不了他,只有陈婉馨最后时刻说的话,让他有了生的希望。

    陈婉馨激动得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着,从早晨,祈祷到晚上。她苍白的嘴唇不住地蠕动,没有人去打搅她。

    直到深夜,她哇啦地吐出一口鲜血,才沉沉睡去。

    顾曦忽然觉得陈婉馨身上少了许多东西,又像是多了许多东西。

    “你好像是回到了童年,扎羊角辫的时代。”顾曦轻轻抚着陈婉馨的额头,她一脸的解脱和清纯,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戾气。

    赵渊想不到才过了几个月,去岁冬寒,经雪未曾在小城消退,却再一次参加葬礼,他身边,跟着的是许多同学一年多不见的舒小曼。

    一行同学相互寒暄,一并沉默着。

    公墓中,是王襄在BC公司组织团队活动时,对郑凯突然袭击,随后往前奔跑,回头时调皮地笑着时的留影。这是王襄的父母希望郑凯挑选的。顾曦不欲影响郑凯的病情,替郑凯挑了这张照片,他记得郑凯一直留着这张照片,对顾曦说过:“王襄这小子,笑起来和你从前一样好看。”他知道王襄也和自己从前一般,喜欢粘着郑凯,继而被郑凯嫌弃个够,他知道王襄经常口是心非地揶揄他和郑凯,他也知道王襄常常缠着郑凯学习球技,却没有半分长进,他知道王襄常年念念不忘,郑凯那番救了他,他还知道那晚,王襄趴在郑凯身上入睡时,眼中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泪花,只是,他从未见王襄的笑容,会这般火树银花地璀璨。

    墓志铭上,写着的是王襄最爱唱的那首歌中的一句话“想隐藏,却欲盖弥彰。”这是张安安挑选的。

    王襄的一篇日记中,向所有人道出了他的心声。

    “我知道我爱安安,我怎么都舍不得彻底放弃她。可我发现,我还爱郑凯。我到底,更爱谁一些呢?”

    王襄是大学同学中第一个去世的,他走得如此仓促,仓促得只留下那么一句话。那句话,或许是答案,或许,又不是。

    挺着大肚子的张安安,终是不愿以未亡人的身份作悼词。

    “他做出了他的选择,我会尊重他。”张安安笑着说,惨白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倦意。

    那天,王襄得知郑凯病危,发了疯一般,东西亦不收拾,转身就走。张安安彼时忽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她急切地拉住王襄的手。

    “襄,我又怀上了你的骨肉,你要记住!”

    王襄彼时欣喜万分,在她身上爱怜地亲了一口又一口,信誓旦旦地让张安安等着他回来。他很想要这个孩子,一如从前。她相信他会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她看见他眼中异样的光芒。那一刻,他是完整地,属于她的。

    这一等,就是一日,再一夜,却最终等到的,是陈渊曦哽咽着的电话。

    她不知道王襄在做出那一刻的决定时,是否有想过这个孩子,是否,有想过自己。

    张安安的生母,被墨谦所弃,远走他乡。生下张安安以后,刻意结识了在墨世工作张老板。张安安不到五岁,生母忧愤难解,溘然长逝。她却早已牢记母亲的仇恨,来自那个叫墨谦的男人。

    这一生,都只想着为生母复仇,这一生,都在和张老板相互利用与被利用。

    她向张老板学习读心术,催眠术,极有天分。张老板向她告知墨谦的每一个任务,墨世的一切。她终是在大学,等到了这个机会,她认识了林文溪。与其说是帮助,毋宁说,是为了复仇。只是涉及流血杀人的事件,是墨世的极端机密,张老板也不甚清楚。她曾经懊恼过,为何不能探知张东被派去杀害赵铭将,她也懊恼过,不能探知墨世对林子伟动手,但是她觉得,她尽力了。

    可她在大学,却也认识墓地里的这个男人。

    他似乎很花心,但是她知道他其实很专心。他似乎什么都会,却什么都不精。她知道他天生都有一颗好奇的心。

    所有人都不理解,她为什么会爱上那样一个毫不引人注目的“窝囊废”,只有她知道,他从不与人为恶,她知道他一直很善良,善良到经常去喂学校里的流浪猫。而她,是最喜欢猫的。

    曾经以为他只是嫌弃她长得胖,疯了一般地减肥,乃至主动去明星选秀,全部,是为了报复。这么多年,她当众侮辱过他,她甚至让他给自己擦过鞋子。她在台上唱歌,会突然冲下去,直接走到他跟前,将他轰出去。

    可她喝得烂醉的时候,经纪人要欺侮她,第一个跳出来的,始终是他。

    墨谦和墨世的人来找证据时,张安安虚弱得无法起床,但是她一贯会在自己的房间里装上专属的针孔摄像头。她眼睁睁地看着墨谦冷眼旁观,自己被墨世的人反复凌辱,却都未说出自己的身份,反而有种报复感。

    那些照片,都是她自己主动撒布到网上的,谣言也是她自己造的。

    为的,只是能将他留在身边,久一点,更久一点,宁愿不再要所谓的明星光环,也要他亲口喂自己喝一口热粥。宁愿俯身迁就着他的一切,也要听见他在完事之后唱着:“让我们荡起双桨。”他其实比赵渊更流氓,所以他才会说“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愿做一条水草。”

    只是她不解,为何她和他,再无相恋的缘分,为何明明跟着自己走过每一处城市,却从不再对自己说爱。为何明明一直追随着自己,又一时缩在小城,只在BC公司附近租个小房子,寻个能天南地北到处跑的市场销售。

    张安安觉得累了。

    这几个月的时光,是人生中仅有的,最快乐的日子。

    从前,她不懂。

    原来他自己都不懂,只知道两个都爱,于是两个都去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