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高能 作者:绝世猫痞
外婆为了补贴家用,在家里开了个托儿班,李维斯小小年纪就整天跟着外婆带各种熊孩子,一来二去带出了奇葩的人生理想,高中毕业考了个幼师学校,二十岁就拿到了幼教执业证书,俗称“奶爸证”。
两年前,餐馆招了一名来自中国的工读生妹纸,李维斯对妹纸一见钟情,暗恋大半年,人家回国了。他一时心血来潮,于是也来到了中国,寻根访亲,顺便继续自己的暗恋。
因为有美帝的奶爸证,他很顺利就找到了一个薪水不错的工作,但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在这个结婚必须买房买车送聘礼的国家,他这样的穷逼想要追上像女神那样家境中产、肤白貌美的海归博士,基本是不可能的。
没等他攒够买厕所的钱,女神就开始和一个富二代相亲了,雪上加霜的是,原本他供职的那家幼教学校也因为经济纠纷关停。拖了他两个月的薪水不说,还扣押了他的奶爸证!
没有证书,他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工作,签证到期后他就必须返回美国,而如果就这样回国,他就拿不回自己的奶爸证了,回美国也不能重新考——这事儿简直就是个死循环!
失恋又失业,李维斯愁得头发都要掉光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学生家长主动向他伸出了援手,提出帮他解决居留许可的问题。
宗佳玉女士是个热情乐观的单亲妈妈,自从李维斯帮她矫正了儿子的专注力问题之后,就和他成为了好闺蜜,并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帮他办成一件大事作为报答。
现在机会来了,为了帮李维斯留在中国,宗佳玉建议他和自己的堂兄宗铭假结婚。感谢中国婚姻法改革,现在同性婚姻也合法化了,否则她还得亲自上阵,那样的话作为闺蜜还怪尴尬的。
李维斯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后来不知道是宗佳玉太诚恳,还是他脑子抽了,居然就这么答应了下来。然后,他就退掉了公寓,卖掉了家具,来到了石湖农场。
此时此刻,站在石湖农场的露台上,李维斯还感觉头有点晕,整个人像做梦似的——作为一个直男,他竟然要和另一个直男结婚了!
这么大胆的决定真的是他这个暗恋两年不敢表白的怂货能做出来的吗?
一阵风吹来,露台圆桌上的纸张发出轻微的哗哗声,将李维斯从丧心病狂的回忆中叫醒。他拿起纸张仔细翻阅了一下,发现那是明天要寄出去的结婚文件,凡是需要签名的地方,宗铭都已经签过了大名,只留下了属于他的那部分空挡。
签,还是不签?
李维斯脑海里闪过女神柔美的面孔,闪过自己的奶爸证,随即又闪过宗铭飞扬的字迹……
然后他梦游似的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嗷呜——”似乎预知了自己即将拥有另一个主人,院子里桂树下的阿拉斯加犬忽然发出一声欢快而略带讨好的长嗥。
多年以后,每每回想起这一刻,李维斯都怀疑当时自己是不是被鬼摸了头了,居然稀里糊涂就签了卖身契,完全不知道自己作出了多么恐怖的决定。
当然,人生难得几回蠢,像他这样的呆逼,大概早蠢晚蠢都得蠢。
第2章 S1.E2.玩儿蛋
夜幕降临,山间气温骤降。
李维斯大致弄清了这座“婚房”的格局——一层是客厅、餐厅、厨房和洗衣房,二层除了他所住的大客房,还有两个小房间,以及一间小小的会客厅。
再往上,就是三层了,宗铭的办公室,楼梯尽头的橡木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机密”。
对于宗铭,李维斯知之甚少。宗佳玉在某些方面总是充满奇思妙想,当李维斯向她打听宗铭的详细情况的时候,这位侠肝义胆的单亲妈妈表示无可奉告,为了让他们之间的相处能够“自然、和谐、有趣”,她郑重建议李维斯自行发掘想要了解的一切。
所以迄今为止,李维斯只知道宗铭34岁,正好比自己大一轮,就职于某个讳莫如深的非盈利机构,目前为了处理一桩公务而暂住石湖农场。
作为一个不差钱的土豪,宗铭房产众多,石湖农场只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一处别业。除此之外,他还拥有山下一个颇有名气的马场,并继承了家族一些价值不菲的债权和股票。总的来说,他是个十足十的富二代,就算瘫在沙发上啥也不干,一周的进项也够李维斯辛苦一整年。
至于宗铭的相貌、性格、品行,以及过往感情史什么的,李维斯就不得而知了,照宗佳玉的话说,他得自己去发掘。
熟悉了一遍居住环境以后,李维斯去厨房弄晚饭。橱柜里存货颇多,且都是些价格高昂的有机食品,显然宗铭在饮食方面是个讲究人儿。
李维斯正在翻检食材。巴顿跑了进来,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面前,星星眼摇尾巴。
冰箱上贴着一个“朕就是这样汉子”的故宫冰箱贴,下头压着一张超市凭条打印纸,上面写着两个字:喂狗。
看来宗铭对这只狗是真爱啊,信里提一遍不说,还专门在厨房里留了字条提醒他。
巴顿见李维斯愣在那里,立起前爪拍了拍字条,示意他注意看。
“你还会敲黑板……”宗铭哭笑不得,打开冰箱取了一只土鸡,切了三分之二给它煮了一锅狗饭,把剩下的炒了个熘鸡片,又配了扬州炒饭作为晚餐。
做好饭已经快八点了,宗铭还没回来,李维斯留了一半在保鲜盒里,放进冰箱,自己坐在餐台上吃剩下那一半,一边吃,一边对趴在对面啃狗饭的巴顿说:“你主子真是日理万机啊,这么晚都不回家。”
巴顿舔了舔嘴巴,竟然点了点头。
可见宗铭真的是个大忙人儿,怪不得这狗见着个活人就疯狂摩擦。
饭后李维斯清洗碗盘,出去倒了个垃圾,回来的时候巴顿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前,敲黑板Again。
李维斯发现留言条上多了一行字:遛狗。
宗铭回来了?
没听见车进来啊!
李维斯跑出去看了看三楼的窗户,灯是黑的,喊了一声“宗先生”,没人回答,显然楼上根本没人。
见鬼了!李维斯目瞪口呆了三秒钟,真诚地问巴顿:“这不会是你写的吧?其实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宗铭就是你,你就是宗铭吧?”
巴顿:“……”
“亲,你会变身吗?要等月亮出来吗?”
巴顿痴汉脸看了他三秒,冲上来抱住了他的腿。
“What the fu……”
吐槽归吐槽,“未婚夫”大人交代下来的事情还得好好办,李维斯加了件厚外套,给狗拴上牵引绳出了门。
时逢月中,一轮满月挂在天上,将幽深的山林照得朦胧一片,李维斯拉着狗沿小道穿行,一开始是他拖着狗,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狗拖着他——发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简直就是一台四驱播种机,力大无穷,热情奔放,看见树要过去蹭一下,看见石头要过去蹭一下,连看见野兔都要试图过去蹭一下……李维斯跟着它跑了半座山,感觉明天连这里的土地公公都要怀孕了!
“你够了!”走到一处小溪边,李维斯气喘吁吁拽住了巴顿,将它绑在一棵树下,自己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喘气儿。
还是建议宗铭给狗做个绝育吧,这样对狗不好,对人更不好啊!
背后忽然吹过一阵凉风,李维斯倏然回头,依稀看见右后方闪过一个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