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君在何处?”
“自在该在之地。”
墨鸦远去,李信转过了身,看着杨端和。
“将军,不可冒进。汉阳君虽有王令,可并没有虎符。按制,我等可听、可不听。待到大军至,我等再出兵,则有十成把握。”
李信虽然建功心切,可是并不是冒失的人。兵法虽奇,可也建立在有可能成功的基础上。而现在,李信看不到一点胜算。
只是,杨端和却是挥了挥手,有了主意。
“发下将令,准备出兵。”
“将军……”
李信欲劝,只是杨端和心意已决。
“你照管好麾下三千铁骑。此战,将有大用。”
“诺!”
……
宁静的夜晚,大雨未歇。
赵军的营寨之中,灯火萎靡。已是深夜,守夜的士兵充满了困顿之意,打着哈切。
隆隆的声音响起,混杂在雨声之中。起初,赵军的士兵未有听得真切,可当黑夜之中,那可怖的身影进入眼眸,一切都已经晚了。
赵军的士兵睁大了眼睛,欲发出信号。只是,数十枝长矛却是刺破了黑暗,贯穿了他的喉咙,让一切停止,只留下一副他举着号角的画面。
李信着甲,一马当先,神勇无比。当大秦的铁骑踏入赵军的营寨那一刻,冲天的号角响起。尽管赵军的士兵有着应对,可是却依旧显得无力。
夜雨之中,雨水打在盔甲之上,掀起了水花。李信只带数骑,直冲营寨中央,连斩两名百夫长,砍下了赵军的大旗。
一路之上,没有赵军能挡住李信的锋芒。
当后续的骑军冲入,秦军与赵军厮杀一处,但战争也很快结束。
李信骑在马上,看着渐渐变得安静的赵军营寨,挥了挥手。
“告诉将军,赵军布置在前沿的七座哨所皆已告破。步军可前来接手,我军将直扑邺地,先取一城。”
尽管心中存有疑虑,可是李信在战术指挥上,却是勇猛无比,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在一夜之间,尽扫赵军的耳目,而后出其不意,先取一城,以壮秦军声势。
“诺!”
看着传令的哨兵远去,李信炙热的眸光并没有因为夜雨的冰冷而有所改变。雨水打在脸上,李信身上却洋溢着一股热情。
他年纪尚轻,却独领一支骑军,虽只有骑三千,可已经远超寻常建制的步军。
某种程度上说,他必须在这场战斗中取得杰出的表现,哪怕是建立在赌的成分上。
军令如山,既然攻赵的命令已下,李信也只能遵命。
“赵爽,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李信一言,调转马头,率众而去。只留下了一座空寂的营寨,在雨幕之中,见证着秦军的赫赫武功。
第三百七十八章 未战
秦军入邺,已取一城。
一时间,邯郸大震,整个赵国的王都都陷入了一股不安的氛围之中。
自从十数年前,秦军围赵邯郸之役,随着信陵君率领魏国援军的到来,而失败。已经有许久,秦军的兵锋未曾离邯郸如此近了。
宁静的早晨,赵爽本打算吃个早饭,却听得门外一阵阵的敲门声。
声音很是急促,本在认真烹饪的焱妃有些恼怒。
“谁啊!不想活了!”
赵爽摆了摆手,制止住了要发飙的焱妃,走过去开门。
却见门刚刚打开,一群赵军的士兵就冲了进来。为首者是一个都尉,看了一眼赵爽,脸上露出了冷笑。
都尉伸了伸手,身后的士兵拿上来了名册。
“上面记载你是秦国的商人,在邯郸居住。”都尉说着,又看了看屋中的三个女人,“她们是谁?”
“我刚娶的姬妾。”
都尉一声轻笑,看着赵爽。对方年纪轻轻,却是居住在这等繁华之地,三个姬妾,远观身段外貌,也应该是绝色,不禁心中生出了一股嫉妒之意。
“你可知秦军入邺,我大赵正在征召徭役,前往邺地。按照新颁发的律令,在赵的秦人也不例外。”
“前往邺地?”
那都尉一笑,以为眼前的少年不过是继承了家业的败家子一流,吓一吓就能唬住。
“秦乃虎狼之国,向来凶横。你身为秦人,更应该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当然,若是能够交纳足够的金银,也能免徭役。”
说着,都尉伸出了手,有些得意洋洋。
只是,都尉并没有感觉到想象之中硬沉沉的东西,反而软绵绵的,低头一看,一双洁白的大手正摸着他的手。
而那个少年,一双眼睛正盯着他,灼灼的目光看得他有些紧张。
“你想咋样?”
“不瞒都尉,我虽为秦人,可是一向不忿秦军所为。”
都尉一愣。咋的,这还是个秦奸?
却见这个少年抬起了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话音带着几分沙哑与沧桑。
“我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从小的我就想要当一个诗人,像是屈子那样的大诗人。然而,命运却让我出生在了一个山寨之中,面对血腥与杀戮。我的祖父是个巨匪,我的父亲是个巨匪,我的叔伯兄弟也是匪。他们杀戮、他们无情、他们无理取闹。然而,即使如此,我依旧没有向残酷的命运妥协,在一个大雨天,从山寨之中逃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