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可能爱他的人,是爱着他爱人的人。他的心思从没逃过男人的眼睛。男人体贴地离座给他思考的时间,他坐在明亮如昼的剧场,注视近在咫尺的舞台。月亮底下无新鲜事,他想告诉Harry那个人不过如此,他想找人把他拖出无望的单恋,他不想在那个人面前露怯。
最初的最初,是他敢这么问,他敢这么答,才犯下这么圆满的一个错。此后的微妙拉扯,不过是玩笑终于走到危险边缘的衍生品。只有等到演员完美谢幕,观众才从黑暗中醒来,看清他自己的伶仃。所幸在这场不属于他的演出里,他还可以姿态优雅的离座。
“Ron?”
“我们以后不要再见了。”
挂断声冷得像伦敦与东京的距离,突然得像他和他的开始。他是有钱人,他是穷人;他是金发灰眼,他是红发蓝眼;他们都有一腔孤勇已凉,恰巧是为对方所伤。既不般配,也不够爱,大抵只能落得这种结果。
Harry回来的那天晚上正巧是周末,没有失约雷打不动的酒吧之夜。好友扣在酒杯上的无名指戴着戒指,使玻璃上的反光黯淡下去。“他求婚了。”Harry斜着眼睛看他,“还记不记得一年前我们就坐在这个位置,你跟我说什么……不般配?”
Ron微醺,举起手投降:“我错了,你们真的般配。”
“当然般配,除了我,谁能包容他那些事?”
Ron蓦地酒醒了一半,回过头,Harry的绿眼睛清澈如初。见他看过来便笑:“我是说他那个人,看着挺会享受,其实心思特别难猜,还不会表达,没什么朋友,又没有艺术细胞,活得无趣得要命……除了我,谁还会喜欢他啊?”
Ron忍着心颤又灌下一杯酒:“是啊,没有你,他这辈子该活得多没劲。”Harry笑着摆摆手:“我去上个厕所,你叫他来接我。”
“……喂?”
“Harry喝醉了,来三把扫帚。”
那边静得让Ron心口发空,半晌才道:“好。”
准夫夫新买的公寓离酒吧不远。Draco把车停在老位置,Ron陪Harry走到路口,打开车门把半醉的人送进去。Harry乖乖闭着眼睛,脑袋抵着窗,二十多的人了,还是老样子,高兴难过都要把自己灌多。
“听说你要结婚了。”
“听说你要搬家了。”
对视,沉默。
“……搬家的事你怎么知道的?”
“……Harry告诉我的。”
Ron轻轻笑了一声。此时时间未晚,街道上华灯璀璨,那家他们爱的餐厅仍然营业,伦敦西区的舞台未灭,也许正赶上某场戏的中场休息。
“开车注意点,我走了。”
车发动了那一刻,谁咽下了想说的话,谁睁开了迷蒙的眼,谁调转身子,走向全然陌生的方向。说到底,他没有所谓打赌的“朋友”,他陪着朋友的姑妈挑了那件灰色大衣,他搬家的事不曾告诉任何人。
短短一年时间,剧场的座位颠倒过又复归原位。把没说当最后的偿还,离座、谢幕,从此谁也不亏欠谁。
☆、Chapter104 斯内普的记忆(3)
德拉科没有告诉罗恩他是如何说服克鲁斯去找小天狼星的,而克鲁斯确实在上周三飞去了格里莫广场12号,但最终结果却超出三人的预料。小天狼星,或者任何有可能待在布莱克宅子里的人都没有回应克鲁斯。德拉科对罗恩说,可能是伏地魔派来监视的食死徒令他们提高了警惕,或者小天狼星认为克鲁斯还不值得信任。如果他真的有邓布利多的消息,一定会主动通知哈利的。两个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安慰——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邓布利多已经不会再主动告诉他们任何事了——计划却只能因此不了了之。
今晚是他们第七次进入斯内普的记忆。相比于第一次,他们已经不再紧张,更多的是焦躁。邓布利多从没有提示他们,魂器究竟藏在记忆何处,又会以何种面貌呈现于这一世界中。这些日子他们除了跟着斯内普在零散的片段中游荡,可以说是毫无收获。
“这就是伏地魔把魂器藏在项链里的原因,对吧?”罗恩抱怨说,“如果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魂器去了哪里,别人就更别想找到了。”
德拉科站在镜子前,将项链放入镜中,注视它逐渐融入水波般的镜面。窗外的月光仿佛也随着这一诡异的镜像微微摇曳。曾经进入过的记忆片段在他眼前闪过。他比罗恩知道得更清楚:这里唯一的规律是没有规律。所有人和事都不过是空间主人的欲望化身。在他被夺去记忆的瞬间,他心中最深切的欲望就是留住那些记忆,也正因如此,那个属于他的空间为失忆的他偷偷藏起了一个水晶球。
“为什么这个空间中的走向会和现实这么像呢?”
“你说什么?”罗恩迷惑地望着他。
“我是说,项链里的记忆空间不是用来盛放主人的欲望的吗?”莫名地,德拉科胸口渗出一片凉意。“伏地魔不是靠这个方法让很多食死徒沉溺于此吗?如果他也控制了斯内普的欲望,那么这里应该盛放着斯内普最渴望发生的结局,比如……他应当和伊万斯在一起,而不是眼睁睁看着她爱上波特并跟他结婚,这跟现实又有什么区别?”
听了德拉科的话,罗恩隐约感到他们抓住了解密的关键。他从来没有进入过项链中别的空间,但斯内普曾经教给过他,项链中的记忆空间与其说是记忆空间,更像是欲望空间。相比德拉科告诉他的那些见闻,斯内普的欲望空间太过于真实了,真实到让初入空间的他完全忘记了这里应当展示的是斯内普内心最深处的欲望,而那本该与现实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