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端着碗从打工的酒楼白嫖的阳春面在门口探头探脑。
金九龄没搭理她,她只好硬着头皮进来: “他们说,你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好几天没出去,也都好几天没吃饭了。”
“出去。”
领导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刚哭过。
太坚强了,能憋到没人的时候哭,来人了说收就收,林默就不行,刚才在春和楼扫地的时候就突然悲从心头起,嗷嗷掉眼泪,憋都憋不住。跑堂的在一边看着直乐,说,诶,被鬼附身的那个,你这是要拖地啊,拖地你洒那点水也不够啊。
面条放在桌子上,林默小声道:“吃一点吧。”
“我吃不下。”金九龄摊在椅子上,声音有些喑哑,但仍是个关心下属的好领导:“你不去送外食了?”
“害,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小电驴儿的车胎让人扎了。”
金九龄虽然不明白车胎之于电瓶车的重要性,但也知道,她这是送不成了。冷漠道:“你可是捕快,居然也有人敢欺负到你头上?”
换言之,在京城那么多同僚的眼皮子底下,也能叫人把你欺负了?
林默无所谓道:“活着都不容易,何必呢,天气这么热,我也正想休息一下。”
“那个,吃点吧。”把碗往前推推。
金九龄整个人说不出的疲惫:“不用了,拿走吧,我不饿。”
林默道:“那个,要不,要不你去看看大夫吧,我太爷爷去世前几天跟你症状一样,也吃不下东西,还不觉得饿。”
金九龄:“……”
他深吸一口气才吐出字来:“有事儿直接说。”
林默笑得腼腆,手指头在裙子上卷啊卷:“其实也没什么事,我这不是晚上要出去卖艺嘛,得化妆,怕老板把我认出来,要是认出来就不让我在他那儿卖艺了,但是吧,我这化妆材料用完了,我能不能申请预支一点俸禄啊?他们说得找你要”
不提钱还好,一提钱金九龄跟坐了弹簧似的窜起来,猛一拍桌子:“滚!”
林默麻溜地跑出去,轻轻关上门,只听里头哐一声,心想,完,领导唯一值钱的桌子也碎了。
……
曲园班子,刚入夜。
林默潜入厢房里,偷偷动了弹琵琶的小姐姐的化妆工具好一顿抹化,她本就长得美,送瘟神的画像再传神也就跟她五分相似,再稍稍打扮一下,穿着借来的衣裳,最多两分相似。
老板看在陆小凤的面子上,两分相似等于无。
今天是个大日子,林默兢兢业业弹了两个多月的琴,总算升级了,按照现代的叫法,算是乐队主唱。
其实以林默的条件,就算她五音不全,只要在台前露个脸也有数不清的客人愿意为她掏钱。
客人中当然要算陆小凤一个,不仅如此,他还叫来了自己的好朋友过来捧场。
花满楼一直住在江南,他眼睛看不见,虽然听声辨位的本事一流,根本不像个瞎子,但也很少离开自己的小楼,这次来京城,主要是来看望陆小凤的。
江湖传言,这位一向飘泊无定的浪子被一个漂亮女人迷住了,居然在京城一住就是好几个月。
陆小凤喜欢的漂亮女人不少,但能让他停留的女人却并不多,花满楼觉得好奇就赶过来看看。
神奇的是,陆小凤面对自己的好友居然否认了,他说:“我跟她不是那种关系,我就算再混蛋,也不敢招惹她。”
然后笑着揽过花满楼,说:“我带你去见见她,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路上还在说:“她叫林默,是个很可爱很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因为欠了朝廷一大笔银子,不得不想方设法的赚钱。她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在曲园班子里当歌女,今晚是她第一次开嗓……”
花满楼精准捕捉了关键词:“欠了朝廷银子?林默?是那个“被鬼附身”一剑击碎三十里河堤,连西门吹雪都不敢掠其锋芒的林默?”
陆小凤笑道:“她的事都传到江南了么?见了她你可千万莫要提及此事,她会哭着上吊的。”
花满楼道:“哦?莫非传言是真?”
陆小凤道:“绝没有半点夸张,若非亲眼所见,我只怕也很难相信,可我偏偏亲眼见到了,那场景震撼无比,只要见过一次,毕生都难以忘记。天地乖离,开辟之星,我已经不止一次见到有年轻的剑客在出手时喊这八个字,仿佛喊出来自己也能劈碎三十里河堤似的。”
花满楼道:“那只因这八个字能激发他们的勇气,同样也是他们的信念。”
一路走一路聊,到了曲园班子,夜还未深,戏还未开场,而陆小凤作为老板的朋友,也作为林默的朋友,很容易进到曲园的后院。
歌姬们在上台前都聚在这里准备着。
林默正抱着琴紧张得满地乱转,别人都聚在一起闲话家常,你看看我的镯子,我看看你的衣裳,或者交流一下琴瑟技巧,只有她,仿佛天生与人隔着次元,对面不相识,相望只无语。
“默默,我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林默回头,陆小凤走过来,揽着花满楼的肩膀道热情道:“这是花满楼,在家里行七,你可以叫他七童,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比许多有眼睛的人还要敏锐呢……”
林默看着眼前的公子,一身淡黄长衫,薄纱做广袖,容貌俊美,正望着她含笑点头,若非眼中无光,谁会当他是个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