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不做炮灰 作者:外乡人
早知道他就不等着下班的时候给妹妹个惊喜出现了。他应该在今天早上来总区的时候,就过来给妹妹撑腰的。
知道面前的二哥在担心什么,林琳将嘴里的饭菜咽下去,这才告诉自家二哥,别人都出任务了,整个部门就她一个人,所以就一个人过来吃饭了。
“我上司带着其他人出去了。我刚来,卢sir又看我是个女孩子,就让我留在办公室看看文件,写写报告了。二哥放心吧。我们组的几个人都对我很热情,很友善呢。”
徐二哥放下了心,又提到了今天是林琳第一天上班,家里人想要为她庆祝一下的事情。“晚上老妈炖了牛楠,飞sir说会去买你爱吃的辣炒海鲜回来,大哥和大嫂也会回家来庆祝你第一天上班,怎么样?有什么想要的,二哥送你。先说好了,二哥还有房贷没还完呢,太贵得我现在可买不起。”
徐家的两个儿子都非常的孝顺,自从工作以后,每个月都会给飞sir和老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断过。从下个月开工资以后,林琳也会比照着前面两个哥哥向家里交生活费了。
以前在油麻地,徐家有三套房子,都是飞sir和老妈这些年来辛辛苦苦挣下来的。也幸好因为飞sir是警察,警察的子女上学在国立的学校是不需要什么费用的。不然家里的负担会更重,而老妈也不会当那么多年的专业家庭主妇。
现在全家人都搬到了东区,而在买房子的时候,飞sir和老妈就说过,家里可能没有多余的钱给林琳当嫁妆了,所以他们百年后,这套房子就让林琳来继承,三兄妹也有可能再住在一起。
对于飞sir和老妈的决定,徐家的两个哥哥都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不但没有意见,竟然连一点不高兴都没有。这让林琳对于徐家人非常的喜欢。
做过小市民,林琳一直知道一套在有钱人眼里很普通的小套房,在普通人眼里会是多么大的诱惑和财富。
但徐家的两个哥哥竟然毫不犹豫的将房产的继承权给了林琳,这让林琳很感动。也打心里决定对他们要更好一些。
现在因为自己第一天上班,全家人都这样大张旗鼓的准备庆祝,林琳听了心里暖暖的,徐家的人都非常的友爱家人。这一点林琳一直觉得这是她的幸运。
幸好来到这里,成为犀利妹。就算只是个草根出生的白天鹅,也比成为景家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姐要好几倍。
“二哥,你那房子不是上个月才收了租金吗?现在哭穷可没道理。”以前徐家二哥的房子也被租了出去,毕竟徐家还是很传统,没有结婚的孩子是都要住在家里的,所以那套房子自买回来便一直租出去。
徐二哥房子的租金都是一年一付的。每年拿到这笔钱,徐二哥便会在老妈的叮嘱下,拿去先还一部分房贷。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还房贷的月供还可以减少还房贷的年限。
徐家人一直本本分分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种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让一直心中飘忽不定的林琳又一次有了安定下来的感觉。
徐二哥嘿嘿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笔钱是干什么的,哪年老妈不是要我再添一笔,凑成个整数再还给银行。所以啦,小妹,手下留情噢!”徐二哥还做了一个求饶的搞笑样子给林琳看。
林琳心里也明白,只是一副娇蛮的点头,表示接受这个说法,“其他的也没有什么想要的,我那台电脑旧了,二哥给我买台笔记本吧。”这类东西对于月薪两三万港币的徐二哥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大的负担和开销。再加上电子产品在香港的价位并不算太高,所以林琳也没有跟他客气。
却没有想到徐二哥却摇了摇头,“大哥和大嫂已经给你买了,你再想想。”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笑了。“二哥,我要一台单反相机.要那种小巧一些,不要太笨重的。”
林琳想着既然当了警察,出门办案什么的,还是带个相机比较实用和方便。毕竟手机的相素和照像功能还要过几年才能达到当初她来时的那个后世的效果。
比如说这个时期的香港数码市场还没有那个缺了一口的苹果。
徐二哥一听妹妹的要求,觉得妹妹很是体贴。于是笑得没心没肺,“成,一会下班二哥先领你去买相机,然后咱们再回家。”
上班后,便先买了车的徐家二哥,生活上非常的方便。在妹妹还没有买车的前提下,徐家二哥已经准备每天接送妹妹上班了。
“对了,小妹,你要不要买辆车?”徐家二哥突然想起,小妹上班后,应酬也会多起来,平时上下班,他倒是可以接送。但是若是他不在家,或是不方便的时候,妹妹岂不是很不方便。
买车呀?林琳想了想,然后摇头。“开车最讨厌的就是找停车位了。咱们家买房子时,配套的三个车位,你和大哥大嫂一人占了一个。我再买车也没地方停。而且警局这边也不好停车,再说了养车很麻烦的。你不方便的时候我就搭大嫂的车来上班。
以后上下班,若是跟大嫂时间合拍,我就坐她的车。当然了,二哥要是愿意天天接送我,我就更开心了。不过老妈可能就要着急上火了。”
天天按时上下班,岂不就是在说没有女朋友吗?
“大嫂在公共关系科,你在总区重案组。时间上能合得来才怪了呢。至于你二哥嘛,你二哥这么帅,还怕找不到女朋友。等到哪一天我做到高级督察,工资再翻一番时,再找女朋友吧。”
其实徐二哥是个非常现实的人,他知道他不会像大哥那样好运气,碰到一个什么都不计较的大嫂。所以他准备还完房贷月供再想着找女朋友的事情。
毕竟找女朋友的花销真的是非常的多,吃饭,送花,送礼物等等的费用。去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相处的几个月,他连还月供都非常的艰难。
要不是最后从同事那里借了笔钱,他还不知道被家里人知道后,又要被老妈念多久呢。可他都这样了,那女朋友还不满足。所以自从和上一任女朋友分手后,徐二哥便明白了小妹时常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交女朋友,还是要等到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再打算吧。
“二哥,你还是相信缘份吧。缘份到了谁也挡不住。一切顺其自然吧。哪,我吃不了,给,别浪费了。”其实二哥出现经济赤字的时候,她一直是知道的。不过这种事情,林琳并没有在徐二哥没要求帮忙的时候便主动说出来,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
林琳将餐盘向前推了推,示意胃口很好的二哥将她没动过的那半盘面都吃了。而自己则是拿了刚刚买的那杯纯红茶喝了起来。
什么鸳鸯不鸳鸯的,她还是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
口中红茶的香味,让林琳满意的眯起了眼睛。而这时,滴滴答答的手机声音响了起来,林琳放下茶杯,拿出了手机。
☆、第147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电话是景然打来的,林琳皱着眉毛想了想,觉得可能是寄放在景家画廊的画卖出去了。
当然也可能是景家的那位三叔公又要磨着她买那幅油画了。
想到景家的那位三叔公,林琳就牙疼。张嘴闭嘴上等人,下等人的。好像他真的比别人高贵多少似的。
于是第一次景家三叔公在林琳面前装大头蒜的时候,就让林琳狠狠地震了一把。别说什么礼仪规矩,文化知识,底蕴气质,林琳都可以让面前几十岁的老头感受到来自宇宙深处的深深恶意。
不过自那以后,景家三叔公差不多就老实了。跟林琳说话也不会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是客气有礼了。
毕竟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尊重。
成为徐小丽,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走向的林琳,一直没有把景博这个男主放在心上,可能是因为电视剧中对他那不算太好的印象吧。
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说分手就分手。一句自己算错了,就可以这么渣的当做分手的理由,这也没谁这么不要脸了。
到最后人家徐小丽都放弃了,这景博想要复合,竟然还逼着徐小丽不得不复合。这手段就有点太卑鄙了。
在那么多社会名流,同事上司家人的面前,逼着人家徐小丽复合,这若是不复合,岂不是让人觉得轻狂,下了所有人的面子。
可是阶级不同,两个家庭的教养文化以及他们两人自小所习惯的生活方式都不相同,在热恋的时候,那是有情饮水饱,可是一但那个什么‘苯胺基丙酸’浓度降低,生活可不是爱情那么简单。
林琳的想法一直比较现实和悲观,所以在她看来,两人以后的婚姻生活也不会像是童话那般美好。
一个理性,一个冲动。那注定要磕绊的生活,会消磨当初一切的美好。
现在想想,她倒是羡慕原来的徐小丽,最开始的自己,至少那个时候,她还会时不时的冲动一把。
林琳穿越这么多世,是当过贵族,也站在过食物琏的顶端。她也曾对于社会地位不如她的人,做过高高在上的举动。
自从有了武功,她对于自己的自保能力有了一定的把握,很多时候,她都不会再像个普通人那样,遇到不平的事情假装自己是个高素质,高涵养的人,所以不去计较那些让自己委屈的事情。
等到会了魔法,林琳又觉得自己可以将腰站了更笔直。因为会了魔法的林琳,更觉得自己不用再委屈自己去妥协了。
之后是妖力,时灵时不灵的术法,让林琳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能力。
可是拥有了这些,林琳觉得自己都没有像景家人那样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突然间便觉得自己真的挺纯良的。
“喂,我是琳达。”接起电话,林琳便将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报了出来。
噢,要提一句的是,徐小丽的英文名字,是自己取的。她过来的时候徐小丽还没有考大学,在填报个人信息的时候,便在英文名字那一栏填了琳达这个名字。
说实话,林琳是个严于律人,宽以待已的典型。
她非常的不喜欢在这个电视剧里,好多人有中文名字不用,天天叫自己的英文名字,虽然这也可以理解成香港原来是双语的地方,但这还是让林琳非常的反感。可是自从别人叫她小丽或是犀利妹时,她还是希望别人叫她琳达。
本来这个名字虽然有那么一眯眯的俗气,但是倒也不至于让人无法接受。可是在一干人都叫着英文名字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变得非常的土肥圆。
幸好是小丽,而不是美丽或是翠花什么的。
“琳达,我是景叔叔。你现在说话方便吗?”景然温和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