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哥哥来自外星 作者:捕快A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麦迪说:“不是,我没有嫌弃你,不过,我自己的衣服自己会穿脱。”
雌性跪在地上哭哭啼啼,说:“可是,夫人一直会责骂奴婢不用心服侍的,哪有让主子自己亲自换衣服的?要是叫夫人知道了,夫人只会骂奴婢不会服侍大爷,或是不讨大爷的喜欢,就会……把奴婢调去做跳水劈柴的粗笨活儿了!求大爷开恩,千万别不许奴婢服侍您啊……”
此时,光脑自动启动,对正不知所措的麦迪说:“麦迪,这里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就是说你既然到了这个星球这个王朝,就要及时改变观念,顺应这里的风俗和习惯。这一位雌性,不对,应该说女子,她的身份是你家的丫鬟,也就是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奴隶,服侍你吃饭睡觉是她的工作职责。你不要她服侍,等于是否定她的工作意义,最坏的结果呢,她不仅要丧失这一个活儿轻松又体面的工作,还要因此蒙受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的评价,以至于连今后的婚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你要同情她和帮助她的话,就只能接受她的服侍。就好像你以后在街上看到一个辛苦拉车的老年人,你不能因为同情他年纪一大把还在卖苦力而不坐他的车,那他挣不到钱就要饿死了,就更不幸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你该坐车就坐车,给他车钱就是。对这个丫鬟也是一样。你稍微克服一下羞耻心,将手臂平举,好让她顺利地脱下你的衣服,放心,她不会脱光你的,她只是要给你换一身更舒服的家常衣服而已。”
麦迪依照着光脑的指点行事,于是丫鬟从地上爬起来,破涕为笑,殷勤地为麦迪换了一身面料十分光滑柔软、长及脚面的袍子和一双软底花面的鞋子,比原本脚上的大厚底长靴子舒服多了。
丫鬟刚才受了一场惊吓,这会儿不敢和麦迪多说话,生怕惹得哥儿不高兴了又惹出什么祸事来,便将麦迪安置在卧房里的一张大理石台面的圆形三角桌跟前,又给他倒了一杯温热的牛乳来,说:“大爷,牛乳子喝了好安眠,大爷不嫌腥味儿就喝点呗。”
麦迪喝牛乳,丫鬟则和屋里的另一个丫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
麦迪听他们说话,并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故,这才明白身体的宿主,也就是原来的林煜,原本是陪着母亲和妹妹去庙里进香祈福的。途径一个峡谷时,下仆们惊见头顶黑云压顶一般的不明物体,惊慌失措,以至于引发惊马事件,林煜中途消失了大约半个时辰,而当时因为夫人所乘坐的马车也出了险情,林家下仆分身乏术,便没人去寻找林煜的下落,所以,麦迪俯身到林煜身上再出现的时候,无人怀疑过什么,也没有人去寻找什么。
麦迪松了一口气,飞行舱虽然基本报废了,麦迪还是心存侥幸,不舍得将其彻底销毁,故而藏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并在洞口做了标志,还想着万一什么时候用的着呢。既然林家人没起疑心,应该不会去山脚处寻找林煜那一辆摔得稀烂的马车而顺藤摸瓜把他和他的飞行舱找出来吧。
不过,想到原宿主林煜的不幸遭遇,麦迪心里有些不忍。要知道,若不是麦迪的飞行舱刚好经过,林家下人就不会受到惊吓,也就不会发生惊马事件,林煜应该就还好好地活着吧。说起来,尽管麦迪没有杀林煜,而林煜确实是因为这一系列的意外事件而丧生的,那么,作为引发事故的一方,同时又占了原宿主林煜的身体的麦迪难道不该为此事负责吗?
但是,林煜已死,人死不可复生,麦迪能做的比较实际的补偿,就只能是代替林煜善待和帮助他的父母家人了。
麦迪在心里默默起誓,好吧,就这样决定了。安息吧,死去的人。
☆、第 4 章 妹妹(小修)
随后倒是也没什么事,麦迪尽管百般不适应,还是接受了丫鬟们的服侍,漱口,净面,脱衣服脱鞋,上床睡觉,丫鬟们交代着说:“大爷,我们就在您外面的屋子,您半夜里想喝水或是想小解都叫我们好了。”说完,她们放下帘栊,吹熄烛火,仅仅留了屋角的一个戳灯,就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麦迪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微微有点亮光的帐子顶上,上面似乎绣着一些植物的图形,勾画的形态在朦胧中似乎很有意态之美,看着看着,渐渐地困意袭来,麦迪睡了过去。
次日一早,麦迪就被丫鬟们唤醒了,小声地催促说:“大爷,快起来!赶在老爷去官衙之前先去给老爷太太定省。”
麦迪到底是战士本性,直接从睡眼惺忪变成圆睁双眼,似乎又回到了往日的训练时光,一有风吹草动,就进入战斗戒备状态。
很快麦迪就发现根本不需要这样,房内站了五六个丫鬟,正屏息静气地候在房内,在那个昨晚上哭了一场的贴身大丫鬟翠倩的指挥下服侍麦迪晨起盥洗而已。
好吧,听光脑的向导,入乡随俗。好吧,不许她们服侍就等于是砸她们的饭碗,断她们的生路,身为一个有风度的雄性,麦迪怎么能那么做呢?
于是,麦迪放弃掉那些雄性应该优先照顾雌性的绅士风度的想法,安心地接受她们的服务。
一个梳着双鬟髻的小丫鬟正对着麦迪跪在地上,双手托着一个光亮可鉴的铜盆,举高过头顶,四周还散着站了几个丫鬟,有的捧着镜子、梳子,有的捧着衣服和发冠,俱是恭恭敬敬,半曲着腰身。只有昨日才在麦迪跟前哭了一场的大丫鬟翠倩拧了帕子来给麦迪细细地擦洗,擦了脸又擦手,然后自己用另外的帕子揩干了手,取过伺奉着的小丫鬟递过来的象牙大梳,动作极轻地给麦迪梳理头发,结好了发髻之后给麦迪戴了一个青玉的发冠,又给他穿了一身湖水蓝云纹团花缂丝长锦袍,外罩一件金碧辉煌的斗篷。
翠倩这才笑嘻嘻地将镜子奉到麦迪的面前,讨好地说:“大爷,您看您穿着这一身,多气派,多好看,比那些戏台上的公子还要风流呢。”
麦迪大概明白她是在表扬自己的意思,也就勉强赏脸地往镜子里看了看自己的长相。
暂时还分辨不出这个星球的人的长相的美丑优劣,不过听这一群雌性啧啧赞美不已的样子,自己应该是属于对得起观众的那一类吧?麦迪心想,略有些沾沾自喜。
旁边的一个也是惯常伺候林煜的二等丫鬟名叫红燕的,好奇地扯了扯翠倩的衣袖,笑着说:“我看大爷这斗篷可是孔雀身上的毛做得?真好看。”
翠倩一副“你乡巴佬了吧?”的神情,说:“孔雀毛哪里比得上这个?这个呀,是用野鸭子头上的毛做的,有个学名叫‘凫靥裘’,金贵得不得了呢,咱们林府原没这个东西的。这是太太的娘家、贾府往日给太太的六十四台嫁妆里的一样,太太自己都舍不得穿,现在给了大爷。”
这两个丫鬟说话的声音都很小,但是,麦迪是谁啊,他的耳力是专门练过的,即便是在十级大风的恶劣条件下也能捕捉到不寻常的声响以便随时发现狡诈的敌人的偷袭,至于这两丫鬟的悄悄话嘛,麦迪发誓,他绝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实在是话语声像流水一样流入他的耳郭之内。
呵呵,要怪就怪,对于这个人类的身体,麦迪现在还不能很好的控制吧。
这边的两个丫鬟见今天大爷竟然一点也没有赖床就乖乖地起来了,看看时候还早,就放心大胆地说了几句闲话。红燕听到这斗篷是野鸭子毛做的就越发不明白了,眨巴着眼睛问:“孔雀身上的毛还比不上野鸭子身上的毛金贵?不会吧?好姐姐,你是说笑哄我玩的吧?”
翠倩一戳她额头,说:“说你不懂吧,你还偏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好吧,今儿叫你知道个清楚明白!这不是野鸭子身上的毛,是野鸭子头上的毛,你想想,野鸭子头上的毛才几根?那是又少又短得很,要做成这么一件长到盖住脚面的斗篷,得要多少野鸭子头上的毛?”
红燕啧啧赞叹说:“那倒是的。我就说嘛,我们大爷用的东西自然都是好的。太太真是疼大爷啊,成日里说姑娘身子弱,要好生将养着,可是这样的好东西还是给了大爷。”
翠倩脸一板,冷声说:“你这不知天高地厚、嘴上不带把门的小蹄子!幸亏是在这屋里,要是在外面叫人家听见,搬与太太听,你可就在这屋里站不住了,好好地居然在背后编排起太太和大爷、姑娘的闲话来了!”
红燕吓得脸儿煞白,连声说:“好姐姐,我原是无心之语,以后再不敢胡说了。”
翠倩这才缓了脸色,徐徐地说:“太太最容不得我们下人在背后议论这些个偏心不偏心的话。大爷和姑娘都是太太亲生的,有什么好争的,至于这一件斗篷,再怎么贵重也不过是个衣服,因为姑娘天天在屋里坐着呢,风雨淋不到她头上和身上去。而大爷则不同,隔三差五地就要跟着老爷出门会朋见友,当然要一件可以遮风挡雨的好斗篷。太太说了的,这‘凫靥裘’做成的斗篷不沾水不挂雪珠儿,大爷穿着它出门,路上遇着下大雨大雪都不怕的。”
红燕谢了翠倩,说:“今儿幸得姐姐教导,才叫我既识了这‘凫靥裘’,又识了谨言慎行伺奉主子的道理。”
翠倩笑着说:“既然知道了,等会儿你跟着大爷往太太屋里去请安的时候,就千万留心,太太屋里爱烧那炭火盆子,你小心看着点,别沾上火星子撩了大爷这好衣服,烧坏了不好织补的。”
原来,翠倩因为是大爷院子里的一等执事大丫鬟,平时是要在院子里坐着约束那些小丫鬟并仆妇婆子们的,故而不随林煜出门,伺奉着林煜在府内四处走动的就是红燕并另一个叫秋香的丫鬟。
林煜在红燕秋香并一大群嬷嬷婆子们的陪同下到了林如海贾敏二人住的院子,却见里面明火执杖。这天才亮呢,院子里的丫鬟婆子们却都一个个穿戴好了,多数人都忙个不停。
秋香在林煜的背后嘀咕着,这是怎么了,人仰马翻的,太太屋里可从来没有这么乱过?
进屋之后,林煜才知道缘由:原来是妹妹黛玉昨晚上忽然呕吐不止,深夜急唤大夫来医治。林如海贾敏忧虑之下便将女儿挪到自己的小院里来亲自照看,黛玉的病情就在林煜进门前不久的时分才略略好转,这会儿倒是睡着了,太太一直没闭眼地守护在一旁呢。主子一宿没睡觉,奴才自然也不敢随意地散去自己歇息,故而也是一窝蜂一般拥在这里,人一多,又个个都是睡眼惺忪的,自然是越加乱了套了。
林煜先进去给父亲请了安,林如海的脸色也不太好,青白青白的,想是昨晚上亦被女儿的病情折腾了一番。见林煜进来,林如海叹息着说:“这春夏交接时分,最易感染风寒流疾,煜儿也要自己当心。看你妹妹病得,可把你娘累坏了。”
林如海因为要赶往官衙,只和林煜略说了几句话就匆匆走了,林煜又往贾敏所在的屋子去请安。进了屋,只见一张黄莉木大床上,妹妹黛玉的身上盖着一床杏黄色绫子被子,正合目而眠。她的小脸小得跟瓜子仁一般,白得几乎透明,越发显出眼脸下的一圈黑来,即便是麦迪(林煜)也能看出黛玉的身体是出了些问题。
贾敏就坐在女儿的床头,见林煜进来请安,先抹了一把泪才转过脸来,勉强微笑着说:“你又跑来做什么?不是叫丫鬟传了话叫你今儿不必来了吧?你妹妹也不知道是不是染上了什么时疾,一直不见醒来,愁死人了。唉,煜儿你快回你自己屋里去,可别过到你身上去了。”
话未说完,贾敏苍白憔悴的脸上就滚瓜般落下泪来,低低地哽咽了一声:“我的女儿啊……”又拉住麦迪的手,眼内殷切地说:“你妹妹是这样了,你可要好好地啊,你要再有个什么,可叫娘怎么活啊?”说话间,贾敏已是泪如雨下,慈母之心拳拳。
麦迪怔怔地望着她。
麦迪脑内的光脑自动启动:“麦迪,恭喜你,第一次凭借宿主的身体领悟到人类的情感。”
麦迪攥着拳头想了想,闷闷地说:“这里真是个和纳加星完全不同的地方,对这里的人们的生活、习惯、乃至常识我是一无所知,真希望回纳加星。”
光脑沉默了一会儿,以沉稳的声音说:“麦迪,纳加星已经毁灭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现在能做的,就是适应这里的生活。其实,我们已经很好了,不是吗?这是一个中上家庭,父母俱在,家庭关系简单而且好相处,你肯定会适应并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我也将调动我的所能,为你搜索一些关于这里的信息,帮助你尽快适应和融入这个家,还有这里的生活。”
☆、第 5 章 看书(新增)
(新增)
第二天,运用各种手段调查清楚后的光脑告诉了麦迪一个惊人的消息:
原来他们来到的这个世界竟然是一个书中的世界!
所在的星球是太阳系中的一颗名为“地球”的行星,因为其表面覆盖着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海洋,又名“蓝色星球”,所在国家应该是中国,反正后世叫中国,以华夏民族为主巴拉巴拉的,不过,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这本书是一本很有名很有名的书,号称四大名著,名叫《红楼梦》,然后,这本书,很坑爹地没完结!
据后世的考证,其实这本书是写完了的,总长为一百一十回。但是古代没有出版这一说,而且,作者写文呢,不知道是怕被人诋毁影射时政引来牢狱之灾还是本身就带着点自娱自乐的性质,此书没有大量地拓印,就是几个手抄本传来传去,其中又以作者家的那本为最有解释权的正本,因为文实在太长,古代又都是用毛笔写字的,想当盗版手打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往往抄了几十回就累得不行偃旗息鼓了。而作者家的那一本正本呢,因为文太好看了,老是被亲朋好友们借去看,最后的三十回被某个缺德的家伙借了不还以至于轶失,还有一说是因为作者家里失火或是耗子精作祟,后三十回的那一本不知道是被烧了还是被耗子啃了,反正后来作者家的小儿子得了重病又夭折了,作者中老年丧子,再也无心去续写,就这样铸成千古遗憾,连几百年后的著名女作者张爱玲都发出嗟叹: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
麦迪华丽丽地惊呆了,一定是我穿越的方式不对!不光是时间退回到了几百年前,还坑爹地居然是书中的世界,之前想的要如何传播纳加星的先进文明的设想不就是笑话了吗?不行,我得退出这宿主的身体!
光脑连忙稳住他,说:“麦迪你不要担心。这本书没完有没完的好处,意味着未来不是确定的,我们可以无限发挥,而且因为不是历史上的真实朝代,虚无是虚无了一点,不过,我们无论做了什么大的改变,甚至是改朝换代这样的大事件,都不会改变真实的历史的轨迹,也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麦迪觉得这简直是个黑色幽默,不过,不得不承认光脑说的很有诱惑力。
这是一个虚妄的世界,同时又有部分真实在里面,有很大的施展空间,却又如光脑所言,不需要担负什么历史责任。
光脑又说:“这本书我可以调出来给你看,你就能更快更好地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麦迪同意了。
这书确实写得太好了,麦迪读上了就不能罢手,只恨不能一口气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