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 作者:o白野o
白殇殇的前男友是个暴发户。她一度认为钱可以掩盖他所有的不好,然而交往半个月后,她不得不承认:钱不是万能的。两人分手后,性格暴躁的前男友始终不肯接受现实,用尽手段求复合。这回在酒吧撞见她与任明卿拥吻,觉得自己丢了面,加上酒精的催化,这才导致了这一场飞来横祸。
暴发户前男友虽然惯于欺负弱小,但经过任明卿一顿削,认识到他不是弱小,不敢再找他的麻烦。再加上酒也醒了,盘算来盘算去自己不占理,最后提议私了。酒吧经理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明卿从善如流,打了个响指:“五千。”
“什么五千?”
“医药费,误工费,封口费,精神损失费。”
“你……”
任明卿脖子一歪,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变得凶猛绝伦。
前男友打了个寒战,掏出手机低声下气地打开支付宝:“我扫你。”
“我要现金——”任明卿拖着长调道。
十分钟以后,他满脸是血地靠在吧台边上,舔了舔手指,旁若无人开始点钞。白殇殇见他数着数着眉头舒展,显见是心情转好了,大着胆子上前道歉:“今天实在对不起啊小兄弟,都是我太任性,我这里也有点钱……”
“你长得挺正的,我也不亏。”任明卿轻佻放肆地打量她一番,掏出了手机,“来,加个微信吧——我扫你。”
白殇殇:“……”
任明卿备注完“美女作家”,转身要走,叶瞬将他喊住:“你等等。”
任明卿眼神讥诮:“呵,我还以为我再不走,你要跟我打架呢!”刚才他不过是跟美女作家说了几句话,这男人就像是死了爹妈。
叶瞬强压住对此人的厌恶,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两面派的人物:“我朋友叫你等等,他找你有事。”
“哪一个啊?”任明卿流里流气地问。
“庄墨,刚才救你的那个。”
“哦,他啊,没兴趣。”任明卿掏了掏耳朵,一瘸一拐离开了酒吧。
走出不远,背后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任明卿仿佛灵魂入定,猛地打了个哆嗦,茫然无措地望着附近的黑巷子,懵懂地摸了把脸。他看到血的瞬间,眼睛睁得滚圆,那种恐惧和绝症病人如出一辙,仿佛刚才砸碎了酒瓶子要废掉人家眼睛的不是他自己似的。
庄墨从塑料袋里摸出了酒精,就着昏暗的灯光帮他拭掉了血迹:“你得去趟医院。”
“刚才……谢谢你帮我解围。”任明卿记得他刚才挤出了人群,朝自己扑来。
“我没做什么。”
“谢谢谢谢……”任明卿显然并不相信,道谢不迭。
“我送你。”庄墨帮他紧急处理了一下,大步向前。小巷尽头,一辆出租车已经等在那里了。
晚上十点,医院的急诊室依旧人满为患,庄墨挂完号后,坐在长椅上作陪。任明卿几次三番劝他回去,他都无动于衷。任明卿不是能与陌生人谈笑风生的性格,庄墨也寡言少语,两人之间气氛尴尬。任明卿搜肠刮肚找了点话头,看庄墨没有交谈的意思,反而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笔记本,识相地闭上了嘴。半分钟以后,他发现那好像是他的随身草稿。
任明卿一把抽过笔记本搂在怀里,脸涨得通红,仿佛被公开处刑。庄墨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莞尔一笑:“原来是你的么?刚才掉在地上了。”
任明卿又气又急。但一对上庄墨纯良的表情,他实在吼不出那句“你怎么可以随便看我的笔记本”。
“你写东西?”
任明卿赶忙否认:“不是的,没有……”不自然的肢体语言却出卖了他。他现在恨不能变成蜗牛或者乌龟,缩进自己的壳里去。
“你肯定是个写故事的。”庄墨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微笑着把他拖出来继续公开行刑,“你记录了很多人物形象。”说着,他从羞耻得已然往生的任明卿手里抽出笔记本,翻到记录自己的那一页,“一个外冷热内、极富教养的精英分子——谢谢你的夸奖——租房。矛盾点:穿着体面,露宿街头。猜测:1、他刚来到这个城市,事业有了变故,面临破产。2、他不是人,刚化作人形来到人类世界,准备入侵……”
任明卿被他一顿鞭尸、羞耻得体无完肤,摘下他手里的笔记本,说了句“到我了”溜下长椅,飞也似地冲进了急症室。庄墨注意到,他自黑发间裸露出的一小块颈部皮肤都羞成了彻头彻尾的粉红色。他忍不住流露出恶作剧得逞后狡黠又得意的笑颜,自言自语:“我不是人。”
等任明卿处理完伤口出来,两人的情绪都趋向于平静,但任明卿还是有些无法直视庄墨。他希望庄墨可以礼貌地忘掉刚才的一切,可惜庄墨完全没有这个打算:“你是个作者?”
任明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步调比平常要快很多,仿佛他可以这样把这个磨人精甩掉:“不……”
“你搜集人物形象。”
“我……我是个画手。”任明卿颇有些慌不择路。
“画手会直接素描。”
“我就是……随便写写,对不起,我太无聊了。”任明卿简直不择手段地想结束这个话题。
庄墨敏锐地感觉到他的抵触有些不同寻常。作者出于羞耻心,都不太愿意跟现实中的人交流他们的工作,但如果彻底掀开他的伪装,扒下他的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么缘故,任明卿的抵触更强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来了,庄墨只好耍了个小聪明,“难道写东西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我也是个编剧。”
他抢先一步指责了任明卿,这本来是没有道理的,失礼的人是他;但是他紧接着宣告“我们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样”,改变两人的关系,从敌对到同一阵营,于是指责的理由也顺理成章变成了“你的小家子气在否定我的工作”。
这种小把戏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着逃离,看他的眼神也变了,甚至带着一丝崇拜:“……是么?!你是编剧?!”对于涉世未深的作者来说,他们搞不清楚小说和剧本之间的天然鸿沟,他们只知道编剧是写电视剧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随手记人物形象的习惯。”庄墨说谎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心虚的表现,FBI都测不出来他的厚脸皮,任明卿自然被骗得团团转。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编剧,而是……写东西的?”任明卿依旧吝于对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脑洞没有办法影视化,编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啊……”他现在不但对庄墨放下了戒备心,还有些拘谨。他这辈子都没遇见过正儿八经的编剧,他只是个小人物。
“你在哪里写东西?”
任明卿笑着摇了摇头,被再三逼问,才无奈解释:“我就是自己平时随便写写,没有在哪里写。”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单纯得全写在脸上,庄墨都要以为这又是搪塞。一个在有意识地积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却不是有意识地在进行创作,这太反常了。
在这个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里,人人都能写上一笔,当作者的门槛很低;但同时,能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绝不是一桩易事。写故事绝不是天马行空、信笔拈来,它需要技巧,需要积累,需要沉淀。靠灵感写作是新手的标志,他们能在第一本书里塑造出活灵活现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取材于他身边,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压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随着他们继续写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会出现雷同。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一个专业的作者,他需要持续不断地塑造许许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际圈狭小、对人类鲜有观察,他认识的数来数去就是这么几个,那他的确很难凭空捏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笔下每一个人物写活的,是祖师爷赏饭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观察、积累和训练,才能弥补这种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会意识到这一点。
庄墨之所以会对任明卿感兴趣,正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在积累素材。这种勤奋让庄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这碗饭。有句毒鸡汤说得好,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而天赋,是个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庄墨相信,只要在他手里,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顶尖,混个一线绝对没问题。他的作者只要结实耐操,红是肯定的,只不过红到哪个程度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我想当编辑,我要学习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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