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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_分节阅读_121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要不是今天大姨妈来了,白仲真想现在就拉着嬴政去来一发。

    [大姨妈来了不用愁,快用大姨妈牌停药片,当时服药当时有效,绝对无害无副作用。]

    许久没出现的系统,大约是感觉到白仲的心意,忽然冒头刷了一把存在感。

    系统你滚开!我才不吃什么药呢?

    白仲哼哼了一声,又加了一句,真得无害无副作用?

    [下次来的时候,会双倍……咳咳,血崩你怕不怕?]

    谢谢!容我再想想!

    “阿仲,平常的你呢……比较乖;现在的你呢,比较……”这时,嬴政也小心翼翼的说出了自己对白仲的看法,“矫情。”

    没错!就是矫情!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叫比较“做”。

    其实理由也很简单,平常白仲总是想着嬴政是秦王,身边还有好多好多女人,还睡了好多好多女人,就算再喜欢嬴政,心里难免有些保留,有些小疙瘩。

    但是今天听了华阳太后的话,知道了所谓睡女人的真相,白仲在飘飘欲仙之余,不由的就拿嬴政当男朋友对待了。

    男朋友嘛,不就是用来欺负的嘛!

    白仲对了对手指,虽然她以前也没有少欺负嬴政,但是今天欺负的格外顺手,因为以前不是欺负自己的东西,现在欺负的是自己的东西。

    “怎么?你是不是不喜欢啊?”白仲侧脸在嬴政脖子上蹭了蹭,乖巧得像只小猫咪一般,撒娇的说道。

    “喜……喜欢……”嬴政侧过脸,从他的角度看不清楚白仲的脸,只看见一双眼睛含情带笑,让人看了心中欢喜。

    “那是喜欢现在的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我?”白仲不依不饶的追问着,将几乎每一个女朋友都会拥有的“作死”特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都……都喜欢……”嬴政红着脸点点头,声音有些羞涩。

    若是白仲以前看见,肯定会觉得嬴政讨厌又过分,明明都是花丛老手了,还要在这里假装清纯,但是现在,她不会这么想了……

    “啵!”白仲在嬴政侧脸上亲了一下,血崩就血崩吧,血崩哥也认了,不就是来个大姨妈嘛,又不是产生大失血。

    “阿仲……”嬴政轻轻叫了一声,接着左右四周环顾一圈,发现没有人,立刻将白仲放下来,转身将白仲按在墙上,双手“咚”的一声拍在墙壁上,看着小鸟依人靠在墙角,满脸茫然,表情特别楚楚可怜的白仲,再次叫了一声,“阿仲……”

    “啊!”白仲本能的应了一声,还没想明白,自己明明只是逛个街,走着走着,竟然就被未来秦始皇壁咚的一天,一个阴影压了下来,一双温热的唇瓣贴在了白仲的唇上。

    要不怎么说白仲和嬴政这两熊孩子节操比较低,除了滚床单还滚过不少东西,要不是现在是大白天又是在路上,他们俩滚过的东西又要多一样了。

    “以后除了我,你不准抱别的人,也不能背别人,还有骑大马什么的……都不准,知道吗?”

    “别人?你是说男人?女人?”

    “不管是男人女人……反正除了我都不行……不然我就跟你哭!我跟你哭!你知道吗?”

    “那子婴呢?像子婴这样的小孩子也不让!”

    “不让不让!别说是个小孩子,就算是小猫小狗也不行!”

    “这样啊……”嬴政脸上浮现出一抹犹豫之色。

    “怎么了?不行吗?”白仲虎着脸,双手抱住嬴政的脖子,高昂起头看着嬴政,挑衅般的说道。

    “好吧……反正你也不会生孩子……”

    呃!我要是说我会生孩子怎么办?感觉自己好像莫名其妙把未来的孩子坑了!

    ☆、1015.20

    一想到自己的真实身份曝光,白仲就觉得头发一阵发麻,心情紧张激动之下,抱着嬴政又亲了起来。

    嬴政虽然担心被人发现,但也不忍心拒绝白仲,只好

    亲了几口之后,两人恋恋不舍的分开,然后五指扣五指的拉了起来,欢欢喜喜的向前走去。

    酒庄就在不远处,白仲也不要嬴政背了,熟练的拉着嬴政的手进了酒庄。

    刚一落座,白仲就闻到老秦凤酒的浓香,真不愧是后世四大名酒,只闻一闻香味,白仲就觉得整个人都要醉倒了。

    嘻嘻嘻!喝酒!喝醉!然后……呵呵呵呵……男子醉后失身的新闻其实也挺多的。

    《十九岁花季少年与友人喝酒聊天,醉后疑遭女色魔强奸失身》——新闻标题哥都想好了。

    白仲双手托着腮,眨着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看着嬴政,看着嬴政本能的一哆嗦,不由的就将身上的衣服裹紧了又紧裹。

    真是奇怪!以前看觉得矫情得不得了的动作,现在真是越看越喜欢,保守不风骚、不乱勾搭妹子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难道我也精虫上脑了?哎!不对,首先,我得有精虫!

    白仲咬着下唇,暗自琢磨着。

    虽然白仲知道,嬴政之所以不碰那些女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想在亲政前搞出孩子,尤其不想搞出楚国女人的孩子;而且,她也还记得自己和嬴政分手,是因为自己是男的,不能生孩子。

    可是兜兜转转,转了几年之后,白仲发现吧,自己认识的男人里,无论是脾气爱好长相家世种种因素积累起来,最适合自己的是嬴政,而且自己最喜欢的也还是嬴政。

    本来呢,还有点嫌弃嬴政是根烂黄瓜,现在发现小黄瓜还是原装刚出厂的,心里越发痒痒得厉害。

    虽然不是为自己守身如玉,但能抗拒这么多妹子的引诱,证明嬴政是个把持得住的男人,可调、教性比“可三日无食,不可一日无妇人”的汉武帝好,自己要是努力调、教调、教,说不定还能调、教成一个专心的好男人。

    退一万步说,不是个专一的好男人,当一个“不提起裤子就不认帐”的好情人也行,白仲可记得汉武帝后妃的下场呢,一个比一个惨。

    先使用使用,再调、教调、教,至于自曝女儿身这个……呵呵哒……白仲暂时还没那个打算,等调、教以后再说。

    理由嘛,一来是对嬴政没什么信心;二来是就算不为系统任务,她不想成天困在后宫里玩宫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