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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_分节阅读_112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长平侯……哼……她还记得寡人?哼!那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寡人才不稀罕看她的书信呢,肯定又是在炫耀函谷女子多么柔情似水来着……”嬴政说着,将赵高手里的竹简接过来,他到要看看,函谷关的女子到底有多柔情似水,是不是比他的后宫佳丽们更可爱。

    看着口里“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嬴政,赵高轻轻的吐出了一口长气。

    看样子,自己今天又要为形容大王后宫佳丽们的可爱之处,而想破脑袋了。

    “小高高,想我绵?你上次来信说,燕姬妹子酿得一手好酒,大王很爱喝她的酒,喝完她的酒就留宿宫中,和燕姬那个那个……要我说啊,1vs1实在是太无聊了,人数固定、姿势老套、段落重复,一点新鲜感都没有,远远不如我在函谷关这里开心。你不信?你说宫外的妹子没有宫里的妹子长得漂亮……这你就不懂了吧?脸漂亮有什么用?吹了蜡烛都是一样的……”

    “前几日,函谷关这里举行春社……你知道春社是什么吧?大型露天群p活动,男男女女的混在一起随便约,可乱可乱了……做为一个头一回参加春社的成年人,我结识了一个特别特别漂亮特别特别有风情的女人……”

    “这个女人爱我爱得如痴如醉,恨不得将我吞入她的腹中。”真得是吞入腹中,那女的是赵国人,出生在长平之战后一年,然后你懂得。

    “为了追到我,花费百般心思、千般巧计,只为让我在人群之中多看她一眼。”这好像也没有错吧?虽然略有一些小小差异,但总体来说是一样的。

    “虽然我和她身份上有所差异,但是那一天在一个漂亮的小树林里,我轻轻的将她放在地上……你懂得?”渣男,你慢慢脑补去吧。

    “总之现在,我已经爱她爱得丧心病狂。”丧心病狂的把人杀了,多漂亮的一个妹子啊。

    嬴政铁青着脸,死死抓住手里的竹简,因为用力太大,指关节都开始泛白。

    白仲!白仲!早晚有一天,寡人一定要……狠狠的要了你!让你哭都哭不出来!

    嬴政咬着牙,愤怒的将视线移到竹简上的最后一行字,“对了,告诉大王,我去寿陵了,让他不要害怕。只要有我在,大秦就一定不会败,函谷关也不会失守的,除非……我不在了。如果我不在了,就轮到你好好保守大王了,莫忘了当年我教你剑术时,我对你说过的话……我不在的时候,就让你来保护公孙。”

    妈蛋!谁害怕了!白仲你个臭不要脸的,一定要安全回来啊!

    ☆、945.17营养液2200加更

    大军开拔,向寿陵进发。

    白仲现在身份低微,自然是没有马骑的,只能迈着两条小短腿吭哧吭哧的向前走。

    其实十六岁的白仲也不矮了,一米七二的个子怎么看也不算矮,只可惜战友们身高都突破了一米八,而咸阳宫那个臭不要脸的,竟然有一米九了。

    一米九!等自己回去的,那个臭不要脸的,一定又会抱着自己,然后将下巴放在自己的头顶上,特别深情的说,“小矮砸。”

    这么一想,白仲觉得自己那封信写得实在太好了,气死那个臭不要脸的,竟然在自己这么一只纯洁又萌萌哒的小萝莉面前,炫耀他的后宫,世上竟有如此无耻之人。

    活该你被本小萝莉感动的泪流满面!

    白仲傲娇的哼了一声,其他人不知道五国伐秦的情况,白仲可是知道得很,五国伐秦声势浩大,但实际上却是五个软蛋,一听说秦国出兵了,两军连交战都没有,五国就直接罢兵闪人了。

    想到此处,白仲看了一眼周围正满脸兴奋、压低声音讨论自己这一回能收到多少人头的同袍们,要是他们知道五国会直接罢兵闪人,该有多伤心和郁闷啊?

    白仲十分了解这种心情,这就好比你战阶还差一万五,好不容易等到周末,提前三小时进图,磕了小药吃了桌子,阵营广告刷完,就等着收人头了,结果发现浩气放你鸽子,这周的攻防cd被黑掉了。

    秦军的怨念也是很可怕的,所以在确定五国罢兵之后,秦军转头去把卫国攻了下来。

    卫国只是一个小国,不在战国七雄里头,而且其国君早已因为魏国的攻击,不敢称“侯”而自贬“君”,整个国家也只剩下濮阳这个地方。

    但是卫国却是人才倍出,被当时之人称之为“卫多君子”,孔子更是因为卫国君子多,而在卫地住了十年之久。

    而这些人才中,随便挑几个出来也是大名鼎鼎,先有商鞅,现在有吕不韦,而后又出了个名震天下的……

    白仲看着正手持着一把青柄剑,和王贲战成一团的少年,飞出一剑,将少年刺向王贲的剑格开,长剑去势不停,直接贯穿少年的衣袖,将他钉在墙上。

    “剑法不错啊,小东西……你叫什么名字?”白仲懒洋洋的走上前,拍了拍王贲的肩膀,开口问道。

    王贲有些后怕的看着少年,这小子年纪小小,剑法却极其刁钻古怪,差点就将他伤着了,“此人应该是个游侠儿。”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说法,所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游侠儿说白了就是小混混,不过是武力值比较高的小混混。

    若是论个人武侠,秦军大多是普通老百姓出身,会点劈、砍、冲、杀之类的技能就不错了;游侠儿却不一样,武艺高强、身手灵活、个个都是以一挡十的好手。

    当然,任何暴力组织在军队面前,都是渣渣。

    秦国军队天下无敌,更不用说几个小小的游侠了。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穿的再叼,一砖撂倒;体格再壮,人多也跑。

    当然,要是落单了,那就不好说了。

    “你才是小东西呢!我有名字的!”少年一脸愤怒的看着白仲,对方有两人,而自己只有一个人,且后来出现的那个死娘炮,剑法似乎比自己还要高。

    “那行行行,你说说你叫什么名字?看你武功不错,死之前给你一个报姓名的机会。”白仲冷笑一声,看着正欲开口的少年,再次出言打断道:“你可千万别说让我先报上名这种废话……败军之将是没有谈判资格的……要么报名姓名再死,要么直接死……别那么多废话!”

    少年看着一脸凶残,毫无开玩笑之意的白仲,反手将钉在自己衣服上的剑拔出,丢回给白仲,站直身子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一个让白仲大惊失色的名字。

    一个白仲听完,就直接一挥说“你走吧,我不杀你”的名字。

    看着夺路狂奔的少年,一直没开口说话的王贲,跳着脚说道:“阿仲,你疯了吗?你怎么把人放走了?”

    “这个……这个……我说因为我仁慈善良,你信吗?”

    “呵呵……你信吗?”

    “好吧,既然不相信,那我换一个……其实我是发现他年纪小小、天赋不错、剑术惊人,假以时日,必成大器,不忍杀之……”

    看着小伙伴一双萌萌哒又萌萌哒,望向自己的眼睛,王贲默默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小伙伴这是觉得我很像傻逼吗?

    打下濮阳,就是打下卫国。

    只是卫国虽灭,卫君却没有废,只是被迁往野王之地,终嬴政一朝都未动过废卫的心思。

    于是,最弱小的卫国,却成了生存时期最长的诸侯国。

    转年,到了秦王政七年,白仲知道“哈雷”那个傻逼要从遥远的外太空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