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史有前例 作者:简梨
“不行,都不行,前面说的都先不算,去病,你回去告诉大哥大嫂,我今天不回去了,起在庄子上多待几天,好好想想。嗯,回去的时候把延年、南山、药师都带过来,这还要用他们呢!”史仲竹先吩咐去病给家里说一声,他要在庄子上好好策划才行。
去病听到主子要把他们四个都集中起来,就知道是个大工程,史仲竹身边的四大随从,如今都能独当一面了,把四人集中起来,动作肯定不小。
史伯松乐意自家弟弟不去纠结春闱成绩,愉快表示同意,史仲竹就在庄子上扎根了。
第43章 温柔圆滑人
在城里生活久了,史仲竹现在做的相当于放大版“农家乐”,花了三天时间,把灵山考察了一遍。哦,对,史仲竹给这座小山取名叫灵山,山不在高,有仙则灵,至于这个仙是谁,就见仁见智了。在山上逛了几天,选址在小山的五分之四高的地方建了一座幽篁馆,四周全是竹林环绕,切合自己的名字。又在灵山上选了是个地方,建了亭子或小楼,山上的树木进行了大量移植休整,山上的道路也拓宽了,史仲竹没有把山路修成“盘山公路”模式,而是台阶式的真正山路,不让宽阔的山路破坏了这座山的灵气。
南边的小山,小巧玲珑,在北方大气开阔的建筑氛围中,史仲竹的这座灵山注定一枝独秀。
春闱的第三场是二月十五到十七三天,放榜在三月十日,五日后,就是三月十五就行殿试。史仲竹考完是就到了庄子上散心,一住就是半个月,史思贤、史思齐哥俩按捺不住,都跑来找自家二叔玩儿。
史仲竹带着两个侄儿上山狩猎,下河摸鱼,即使在山上只能打到写野鸡、野兔之流的小东西,史思贤、史思齐比起家中圈养的鹿子、狍子还是更喜欢自己猎到的不起眼的小东西。史思贤稍微大一点,已经立志要给徐氏做一条兔毛披风了。史仲竹没好意思告诉他,作为一个四岁的小萝卜头,你能打到一只野兔,都是侍卫放水,让你在死得差不多的兔子身上补一箭。兔毛披风史思贤是不要想了,倒是史仲竹打了一大堆兔子,做了风干兔、麻辣兔等风味兔肉,送到保龄候府、忠靖候府,说是游学路上学来的新鲜吃法,给大家尝尝鲜。
史仲竹在庄子上住了二十天,已经是极限了,春闱过后有一大堆的文会、诗会,史仲竹必须去刷刷存在感了。
带着两个小萌娃回到保龄候府已经是三月六号了,离放榜只有三天了。史仲竹集中参加了这三天的文会,能在临近放榜的时候组织开文会的都是有一定自信的才子,史仲竹去参加,因见过一僧一道,没有后顾之忧,说起话做起诗来,自然力压众人。无数经典诗词,随着这三天的文会传遍大越才朝野。
三月九日的文会,是国子监学子联合举办的,这次春闱,礼部主办,但礼部的人主考官、副主考官都没捞到,国子监却占了一个副主考的名额,可算扬眉吐气了。因此,国子监的学子一时都信心爆棚,走路胸脯都挺得比往日高三分。
文会打着赏花的名头,因为已经开过很多场了二三月常见的梅花、茶花、桃花、兰花、海棠都让人吟咏遍了,今次所幸不限主题,让大家畅所欲言。
“这个史仲竹太有心机了,在家里躲了这么久,恐怕就是在琢磨着一鸣惊人吧。”一个穿红衫的士子议论到。
“就是,我才不信他真像他说的一样淡薄名利,诗词都是在家里事先想好的吧,倒不辜负他在家里躲了大半个月!”“是啊,是啊。”“肯定是这样!”红衫士子说完,跟在身边的几个人就连连附和到。
“你们说,咱们让他出个丑怎么样?”红衫士子建议到。
“啊?”刚刚附和的人倒不说话了,他们就是顺口打哈哈,要真让他们真干点什么事,可没有那个胆子。
“怕什么,史仲竹还能吃了你们不成!”红衫士子气到。能在崇尚“水墨嫡仙人”“清流”的文会上穿红色衣衫的人,可见他性子热烈,家中权势。
“天天都赞这些梅啊,桃啊,我都腻味了,大伙儿说,我们咏咏其他的可好?”红衫士子站出来,大声说到。
负责组织这次文会的是国子监的博士金修义,姓氏富丽堂皇,人确实寒门出生,一生几乎都浩在了国子监,最崇尚学问,像这种明明是国子监学生,却不穿学生制服,非穿大红衣衫打眼的学生,可没什么好感。
奈何学生有权有势,作为天下最大贵族学校的老师,也是有几分眼力的,金修义赞同到:“向鼎说的是,那你可有什么好主意。”
这向鼎是魏节侯家的小儿子,克威惠礼曰魏,虽威不逆礼;好廉自克曰节,自胜其情欲。魏节侯也是在圣人手中才封侯的,看封号就知道还是属于武将大范畴内的,只是这个“节”字就不知圣人赐给他的时候做和想法了,反正魏节侯是没有“好廉自克”的品质的,经常在大朝会的时候和别人吵起来,生活作风也是大大咧咧、偏于豪奢的,他的小儿子向鼎在京中也是出了名的才子,今年二十一岁,还未行冠礼,算得上年少有为。
可惜横空出世了一个史仲竹,把风光都抢完了,向鼎心中自然不高兴。
“史家二公子今天第一次参加咱们国子监的文会,自然要先请他先吟诵大作才成。”向鼎大声说到。
金修义只看像史仲竹,两个有权有势的公子哥儿斗诗,他一个穷博士还是别掺和的好。
原来世上真的有无数炮灰前仆后继,向鼎这样明显的炮灰属性,史仲竹都懒得吐槽了。只是史仲竹可不想狠狠打脸,抬升自己,都在京里,他爹也不是好惹的。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向鼎你啊,我说年前抢了你的提花织锦你都没来找我的麻烦,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史仲竹笑到,说的是向鼎找麻烦,可听语气亲昵调侃,就知道两人关系亲近。
“谁惦记那破织锦了,也今天穿的就是南京云锦,不比你的破织锦好多了!”向鼎气到,年前他和史仲竹同时看上了一匹少见的提花织锦,眼色清新淡雅,在一向以富贵华丽著称的织锦中,简直是一支幽兰。结果魏节侯夫人瞎大方,做主让给了史仲竹,还说“鼎儿你不是不喜欢那些寡淡眼色吗?”哼!要参加文会,不准备那个调子的衣服又怎么行。被这事儿刺激了,向鼎反其道行之,来参加文会都是一身华丽,一身大红。
“是,是,是,从小魏节侯夫人就疼我,如今再疼我一回,我只当是你吃醋了!”史仲竹不在意到,众人听得“从小”二字,只当是发小闹矛盾了。
“哼!懒得跟你掰扯这些,说诗词呢!”向鼎把话题拉回来,为难道,“你可是大名鼎鼎的才子,可得找一个咱们都没咏过的东西才行?”
“那你说什么没咏过?”
“就……就牵牛花吧。”向鼎指着草丛里的牵牛花到。这花儿本要到五月才开可今年气候叫热,这山不高却又向阳,野生的千牛花竟然在这个时候开了。向鼎想,牵牛花这东西,毫不起眼,历朝历代喜爱它的文人几乎没有,史仲竹这下可没有可借鉴化用的了。
“牵牛花……”史仲竹低语到,脑海里关于牵牛花的诗词还真是没有,“古人七步成诗,史仲竹也要向前人看齐,也七步成诗才行!”向鼎加难度了。
别人只当是朋友间的玩笑,见史仲竹也没有拒绝,就看起热闹来了。
“牵牛花?七步?”史仲竹灵光一闪,吟到:“素罗笠顶碧罗檐,脱卸蓝裳着茜衫。望见竹篱心独喜,翩然飞上翠琼簪。这首可好?”
不待向鼎说话,又吟了一首:“晓思欢欣晚思愁,绕篱萦架太娇柔。木犀未发芙蓉落,买断秋风恣意秋。这首可好?”
“好,好,一写春,一写秋,同景不同情,自然是好的。”参加诗会的才子又不是傻子,自然纷纷赞扬。
向鼎见为难不成,心中抑郁,史仲竹却笑着说,“如何,可解气了,为着这两首诗,头皮都想破了。”
“我何时生气了?”向鼎不承认到。
“那我明儿就去魏节侯府蹭饭,看老夫人怎么说。”史仲竹笑道,旁人听到他这样刁钻打趣,也哈哈大笑,向鼎憋不住也笑了出来。
这件事就这么清风拂面的过去了,参加文会的人都说魏节侯幼子与保龄候次子关系亲密,友谊深厚,天知道,史仲竹和向鼎见面不超过五次,何来交情。史仲竹给了面子,向鼎顺台阶而下,史仲竹给魏节侯面子,向鼎也未蠢到家,如此而已。
窥一斑见全豹,史仲竹这凭着这中春风化雨的温柔手段,化解了大部分敌意与冲突。
参加了三天的文会,三月十日这天,史仲竹就老老实实的在家等放榜了。史伯松紧张的早饭都吃不下,喝了两口稀粥,就去上衙了,在衙门也是做不安稳,好在大家都知道今天放榜,见此情形,反而赞史伯松有长兄风范,兄弟情深。徐氏更是坐立不安,一向疼爱史思贤、史思齐两个小家伙儿的慈母,就因为他们哥俩上下折腾,徐氏烦躁得一点就爆,狠骂了两句,赶他们回房了。
“嫂子,您别急,成绩早就定了,如今不过放榜罢了,您再急,名次也不能再高些,放松,放松~”
“唉,让二弟见笑了,我娘家是勋贵也没人考科举,还是第一回经事儿,听说文人就是规矩多,这不是怕给你丢脸嘛!”徐氏不好意思到。
“有嫂子这么关爱,我恨不得多丢丢脸。”史仲竹笑到。
在两人打趣的时候,看榜的小厮回来了,看他喜气盈腮的模样就知道榜上有名。徐氏急问:“如何,几名?”
“第十一名。”
“好!好!”徐氏抚掌大笑,吩咐人看赏,又到:“恭喜二弟,贺喜二弟!”
第44章 中书舍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