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剑三]白玉染明黄 作者:裁风
“好吧。那次结识太过急促,就算了。”此时几人已经入了席,叶姝岚吃了会饭菜后便拿着酒壶来到颜金这一桌,先给两人倒了酒,然后自己的也满上,笑眯眯地举杯道:“这次我再正式介绍一次——我叫叶姝岚,一叶知秋,有女其姝,山风成岚。”
人小姑娘都如此大方,颜查散自是不好端着,也跟着站起来举杯:“既然叶姑娘如此说来,颜某也当奉陪。在下颜查散,颜鲁公的颜,稽查的查,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散。”
金懋叔对这两人略无语,但还是跟着站起来,依旧是简单的一句话:“……金懋叔。”
三人说完,相视一眼,一齐饮尽杯中酒。
之后叶姝岚自是回了自己的桌子吃饭——虽然她觉得单独吃饭怪多此一举的,但既然是人家的习俗,她便入乡随俗就是——把金懋叔的名字在心里念了两遍后,在心里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金懋叔,原来是这个发音啊。
——所以说,起名字都要起个简单容易记的啊!
怕金懋叔再走,叶姝岚一大早就起了床,迅速把自己收拾好后,就出了房间,刚走到楼梯口,就见金懋叔和颜查散都站在楼下,不晓得在交谈着什么。
叶姝岚正为金懋叔还没走而松了口气时,外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那人身材高大,衣着倒是普通,手里提着马鞭,瞧着像是武生模样,很有气势。店门口守着的小二正要拦住他问找谁时,他却径直走到金懋叔身旁,直接叩头道:“家里爷听闻五爷在此,特打发小人来,怕五爷路上缺少银钱,特送四百两银子叫五爷将就用吧。”
叶姝岚正在这里正好看清底下人的神态,那小童的表情最为夸张,瞪着眼睛瞧着新进来的人——也是,看金生这副模样,别说四百两银子,怕是四钱银子都没有,突然有人直接送了四百两,还是将就着用,有种……屌丝变土豪的即视感。
颜查散的神态倒是比较平静——他一直都觉得这位金贤弟不是普通人,便是自相遇以来一直都是一副落魄模样,也挡不住发自骨子里的骄傲,他总觉得,能跟对方结识,实是自己的高攀了。
金懋叔却反而皱了皱眉:“爷哪里用得着这许多银子?不过,既然是你家爷的好意,那就留下二百两,剩下的拿回去。”
这话声音不小,叶姝岚在楼上也听得清楚,不由挑眉:叔你是不用银子,打秋风什么的妥妥的天下任你行啊!
那人听了,便点点头,从怀里掏出四封银子,一封五十两,恰是二百两。
金懋叔便打开一封银子,给了那人一些:“辛苦你大老远过来,赏你喝口茶。”
那人忙又跪下叩头道谢,正要走时,又被金懋叔拦下来。
这次两人的说话的声音又低了下来,叶姝岚听不太清,只见雨墨不知翻出些什么让他带上,这才走了。
叶姝岚下来时,正好瞧见金懋叔将两锭银子给了雨墨:“这几天也辛苦你个小孩子,这些银子赏你了,五爷可不是篾片相公。”
雨墨年纪小,哪里见过这种反转,忙叩头道谢。
紧接着,金懋叔指点颜查散置办马匹新衣,叶姝岚也跟着凑热闹——别说,这位金叔的品味正经不错,颜查散被他这么一折腾后,整个精气神都大变样,简直……
“像是去相亲的……”
叶姝岚直接把自己的感觉说了出来。
然后颜查散的脸上显出淡淡的红晕,却是扭过头装作没听见,金懋叔先是一愣,然后也不由露出几分笑意,唯独最小的雨墨,得意的挺胸:“颜相公这样很俊吧?他本来就是去完亲的!”
到了傍晚,那个给金懋叔送银子的家伙又来了一趟,叶姝岚这才知道金懋叔托他去将颜查散先头当掉的衣服又赎了回来——金叔看着冷冰冰的,其实心眼正经挺好啊,难怪常常去找朋友打秋风也没被人家烦呢。
又在太和店歇了一宿,第二天自然是有了银子的金懋叔结账,这样下来,再加上昨天杂七杂八的一番花销,昨日的二百两银子只剩了不到一百两,金懋叔索性将银子都赠了颜查散。
买衣服买马那不过礼物,送钱颜查散如何能要,自是连连推辞。
叶姝岚从金懋叔身后探出脑袋劝:“颜大哥你就收下吧。金叔在路上总能找到人给他付钱,再说了,还有我在呢。”
金懋叔意味不明地瞥了她一眼,然后点了点头,“叶姑娘说得不错。颜兄你比我更需要这笔钱。总之你拿着吧,我是不用银子的——这次还是我先走,咱们兄弟等京里再见吧。”
说完,拖着一双破鞋,往店外走去。
叶姝岚一听对方也是去开封,眼睛一亮,赶紧跟了上去,还不住地回头跟颜查散挥手告别:“颜大哥,小雨墨,等京城再见啦!”
第 9 章 露馅
“我说叔啊,你不考虑换身衣服吗?”走了一会儿,叶姝岚实在忍不了对方一直在拖拖拉拉响的鞋子,忍不住开口。
金懋叔垂眼看了看她,不说话。
叶姝岚立刻掏出钱袋子,晃得哗啦啦响:“小姐我掏钱!”
金懋叔没说什么,却是很配合地带着叶姝岚进了一家成衣店。
作为出钱的财主,自然有为对方选择衣服的权力,就好像金懋叔之前给颜查散买衣服一样,叶姝岚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只可惜成衣店的衣服都说不上好,要么就是料子不好,要么就是没有剪裁,总觉得不配穿在自己这个土豪的同伴的身上。叶姝岚皱着眉头挑了半天也没看出一件出挑的。
最后是金懋叔自己忍不了了,随意从架子上取了一件,在叶姝岚“唉唉”的阻拦声里进去换上了。
不过等金懋叔出来后,叶姝岚就不叫了,捏着下巴上下打量,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金懋叔挑的是一件白色蜀锦长袍,虽然没什么剪裁,可大约是身材实在好,穿在他身上还挺有型,不看脸的话,还真是一身风流气度。
然后裤子靴子也都如法炮制,花了小半天,把上上下下一整套都置办下来。
最后叶姝岚看着对方的脸直皱眉:“我说叔啊,你这脸……就不能好好打理一下吗?天天灰扑扑的,就不觉得闷吗?而且重点是,跟这身干净整洁的衣裳实在不搭啊。”
金懋叔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又带着她去了一家客栈,定了客房,要了水和皂角,把头发和脸给彻彻底底洗了一遍。
叶姝岚在外头等着,双手环胸无聊地靠着门,脚尖有节奏地点着地。
等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叶姝岚惊喜地望过去:“你洗好啦,叔?诶——”
见到推门而出的人,叶姝岚当即愣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歪了歪头,疑惑地看向对方:“你是……金懋叔?”
“怎么了?”对方瞥了她一眼,然后继续摆弄还半干的头发,似乎对于它们纠缠在一起很是不耐烦。
叶姝岚又是一呆,然后捂心——嗷嗷嗷,这家伙、这家伙怎么只是洗了个脸,倒像是整了个容——不对,因为又有尘土又有胡子,之前她没怎么看清对方的样子,只觉得应该挺帅,还以为是个美大叔。现在对方因为把头发扎在脑后,露出一整张脸,却不单单是帅,而是……惊艳——五官仿佛刀削斧刻般立体,挺鼻薄唇,眼眸狭长,眼尾微微上翘,眼神明亮,再配上一身上等的布料,有种翩翩美青年甚至美少年的感觉。不过尽管长相俊美,这人却丝毫不显女气,也不像是书生,反而从骨子里透出一种狠戾杀气,看起来更像是冷冽高傲的江湖游侠,十分不好亲近——若是对方一开始就拿出这张脸,她肯定不敢随便上前搭讪。
叶姝岚歪头看了好一会儿,总觉得对方身上似乎少点什么,不过,她也没多想,因为现在的重点是……叶姝岚伸出食指指向他:“你怎么这么年轻!真的有二十七八岁吗?”
听到这话,金懋叔抬起眼看了看她,问道:“我有说我二十七八岁?我今年二十一。”
“咦?”叶姝岚一下子跳进门槛,绕着人转圈:“可是那天我在房顶上说的时候你怎么不纠正?害我叫你叔叔叫了这么多天,很吃亏啊,你明明只比我大七岁好嘛?”
金懋叔却是挑了挑眉,上下打量了叶姝岚一眼:“……你够十四了?”
对方眼中的诧异太过明显,叶姝岚立刻仰头看过去:“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