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须指出的是,应夔丞在受审时将邓说成邓良财,似有防止法官将除邓与杀宋关联之意,因应夔丞口中之邓良财为一武人,而宋教仁为国民党之思想家、活动家,两人差别实在很大,很难让人把二者联系起来。洪述祖则在1918年受审时,一方面将3月6日函说成是已经死去的赵秉钧授意,企图卸责于赵,掩盖其造意杀宋的事实;另一方面又称自己忘了邓之名字,回避应夔丞所谓邓即被徐州军官捕杀之邓良财的说法,以免法官由除邓联想到杀宋,其做法与应夔丞可谓异曲同工;洪甚至莫名其妙,将邓说成一州官,故意扰乱法官视线。[150]洪又说:其lsquo;激烈之举者,非武力之激烈,亦系用文字鼓吹之激烈。[151]试图否认邓为被杀之武人邓良财,却不料弄巧成拙,暴露出邓之激烈乃用文字鼓吹之激烈,然则非指《中华民报》邓家彦而谁?这样一来,除邓并登其死耗于《民强报》,不就是暗示要杀宋吗?京师高等审判厅1918年对洪述祖的二审判决,虽然采用了应夔丞的供词而未确认邓为邓家彦,但也指出:lsquo;邓字既系邓良财,且死于被杀,洪述祖以之引譬lsquo;激烈之举,其为教唆应夔丞以lsquo;除邓之法除宋,事实已属明确。[152]应该说这样解释基本还是正确的,未为洪述祖之诡辩所迷惑。[153]
宋案发展至此,毫无疑问,案情开始发生重大转折,由构陷孙黄宋,特别是构陷宋教仁,开始转向对宋乘机下手。洪述祖作为杀宋造意人确定无疑,他在3月6日函末要求应夔丞转嘱《民强报》逐日寄其一份报纸,意思就是说,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要密切关注该报何时会登载宋教仁死耗了。宋教仁的命运如何,接下来就将取决于应夔丞如何回应洪述祖3月6日函了。
六 应提低价购买八厘公债变相索偿
洪述祖在3月6日函中指示应夔丞可以乘机对宋下手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中,二人有数封函电往还,内容皆系关于低折扣购买公债票之事,案情似乎忽然变得与杀宋毫不相干,实则关系极大。首先是3月10日,应夔丞以川密向洪述祖发出如下一道电文:
北京椿树胡同洪荫芝君:川密。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缴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克日成交起息。请呈转,当日复。夔。蒸。[154]
电中所云八厘公债,在民国初年中央政府共发行过两种。一种是由南京临时政府发行的中华民国军需公债,于1912年1月8日经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由临时大总统批准。正式发行日期为2月2日,发行定额1亿元,年息8厘,由中央政府财政部发行,分派各省财政司劝募,照票面价格,无折无扣。此项公债专以充临时军需及保卫治安之用,以国家所收钱粮作抵,自发行第二年起,每年偿还五分之一,至发行后第六年还清。[155]另一种名为中华民国八厘公债票,实际上是在南北统一后承接原南京临时政府中华民国军需公债而来,由财政部于1912年11月15日印制告竣,经参议院议决、临时大总统批准,计划于是年12月1日正式发行。发行定额仍为1亿元,年息8厘,主要用以充临时政府及保卫治安之用,由中央财政部发行,各省劝募,照面实收,不折不扣,以国税作抵,自发行第二年起,每年偿还五分之一,至第六年还清。[156]应夔丞电中所云八厘公债,指的就是这种公债。
在洪述祖刚刚于3月6日函中指示应夔丞可以乘机对宋下手,且二人此前并未就购买公债票事有过函电往来的情况下,应夔丞忽然发出蒸电,要求以六六二折的低价购买350万八厘公债,实际上是顺着洪述祖3月6日函中所谓此刻内中财政万窘,而取之法,手续不甚完好一语而来的,是向洪述祖提出对宋下手的条件。换言之,就是借政府财政窘困之机,表面上为政府分忧,实则变相取利,以此作为对宋下手的回报。按应夔丞提出的折扣计算,他只要缴231.7万元,就可买到350万元八厘公债票,获利118.3万元,这还不包括利息在内。由应夔丞要求洪述祖呈转来看,他相信对宋下手是中央意思,故欲借机发财。
洪述祖对应夔丞提出以低价购买公债,似有些出乎预料,也许他意识到了这是应夔丞在提条件,但仍然需要确认。同时,应夔丞欲购八厘公债,可能也让他有些不解,因为八厘公债当时已经停售,根据《神州日报》所登《国务院日记》,2月4日财政部发函中,就有八厘公债票早已停售,请转行伊犁冯代表知照一件。[157]洪述祖应当掌握了这一情况,故他于3月11日回电应夔丞道:
上海文元坊应夔丞:川密。蒸电来意不明,请详示再转。荫。真。[158]
应夔丞接电后,于当日拟好如下电文,然后于3月12日发出:
北京洪荫芝:川真悉。要买中央八厘息债票三百五十万,每百净缴六十六万二,沪交款。先电复。十一。[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