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猞猁创业日常_第116章
    猞猁创业日常 作者:江湖太妖生

    他可能会忍不下去吧?

    狐族兽人虽然胆子小,但是学起东西却很认真,很快就学会了怎么把竹篾劈成需要的样子,然后就开始学如何编织。一上午的工夫,他就已经能够编织出整齐的筐体了。

    这也是为什么女首领让他来的原因。

    中午吃的米饭和炖菜,大米在锅里煮的半熟,老起来放在蒸屉里蒸熟。米汤放了点儿红糖可以当糖水喝,小兽人们非常喜欢喝这种米汤。瓦罐里是白菜炖肉,浓浓的肉汤泡在大米饭里,吃起来特别香甜。

    狐族兽人没忍住,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米饭,撑得肚皮圆圆的,几乎走不动路了。他羞耻的打着饱嗝,浑身上下都涨红了,躲在柴棚的角落里不敢出来。

    实在是太丢脸了啊,可是真的好好吃,比昨天首领带回去的包子还好吃。

    他,他忍不住啊!

    宁斐怕他撑坏了,给他拿过去一把山楂,“吃了这个一会儿就不撑了,没事,没人笑话你。”

    狐族兽人捧着山楂快速的吃完,然后又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宁斐:“噗……对不起,没忍住。”

    狐族兽人藏了好半天,才褪了脸上的红,挪到后院继续编筐了。

    “大狐狸还挺好看的,就是太瘦了点儿。”牧云楚翻晒着一院子毛皮,和宁斐说笑道:“再胖一点儿手感就更好了,怪不得都喜欢用用狐狸皮做围脖。”

    “毛绒绒的都挺好看,咱们部落那些幼崽不是也一个个的特别可爱?”宁斐拍打着毛皮上的碎毛,看着在不远处嗷嗷叫嚷的幼崽,一只只圆敦敦的,简直像会动的大玩偶。

    牧云楚叹了口气道:“可惜鸟儿长大了就不好看了,小时候还好,毛绒绒的。大羽身上的羽毛特别硬而且还尖锐,也就肚子上毛绒绒的比较好摸一些。”

    宁斐:……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并不想知道你家大羽哪里好摸好不好?再说了,他已经有个超大玩偶了,肉垫都软软的呢!

    第68章 巨大的猛禽

    晾晒完所有的皮毛, 宁斐就把之前花光所有身家换回来的那本植物图鉴拿出来翻看。

    牧云楚坐在他身边抱着一只石臼, 正在用木锤捣炒熟的花椒和辣椒,用来做椒盐。

    俩人坐在核桃树下,树上的核桃已经接了果子,一颗颗拇指大小, 圆润可爱。不止是核桃,院子里许多果树都已经过了花期开始结果了,一颗颗嫩绿嫩绿的,好像宝石一样挂满枝头。

    “你看这个……”宁斐把放在膝头上的书往牧云楚面前推了推,“盐地碱蓬, 生长在盐碱地的一种植物, 嫩的时候可以吃,但是等秋季老了收割下来就能熬出盐来, 比海盐要好。”

    牧云楚扫了眼书上的画,“看着眼熟,但是这个适合比较干旱的地方吧?距离海比较远, 或者一些盐碱地。咱这里可没有。”

    “这里是没有, 不过以后如果我能去远的地方,就能告诉当地的兽人如何取盐了。”宁斐收回书又开始慢慢翻看。

    牧云楚笑道:“你想的可真多, 如今咱们这里这才到哪儿啊你就想着要出去旅游了?”

    宁斐摸着印刷精美的书页, 轻声道:“系统跟我说如果我凑了五十个人就是小型村落,有礼包送。以后村落每次升级都会有礼包,我在考虑这件事。”

    牧云楚捣花椒的手顿了顿,道:“那就把狐族收了?反正离得近。”

    “收了就要付出相应的责任……再等等。反正我们现在四十来个人了, 我想着收一些战斗力比较强的,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不长眼的部落看上咱们这里呢。”

    “……狼族?”牧云楚停下手里的活儿,他抬头向远处看去,孙家姐妹正在地里忙乎着,已经长得很高的玉米杆形成了浓绿色的青纱帐,将兽人们的身影遮挡的模模糊糊的。

    宁斐没否认但是也没有认同,他道:“有备无患总是好的,虽然兽人之间看似很友好,可是那也是因为没有利益冲突。狼族就是因为分散的太多有了利益冲突,才会被有野心的首领强行统一了的。那个狼族的地盘距离我们的地盘并不远,在稍微扩张一下就会有重叠,谁知道他们会怎么样呢。”

    “野心会成为成功的垫脚石,但是更多的都只能变成墓志铭了。”牧云楚难得说了一句看似很深奥的话,“末世的时候,有不少带了异能的人有了野心,为了资源地盘各种争斗,所有的规则都被打破重组。拳头大的有话语权,但是拳头大又聪明的才能当老大。普通人在异能者眼里就跟奴隶一样,他们说着会保护普通人,但是却也不停止压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剩余价值。可是真的遇到什么要命的事儿,他们跑的比谁都快……”

    宁斐抬手揉了揉牧云楚的脑袋,笑道:“怎么又开始想以前的事了?”

    “你难道就不会想吗?”牧云楚抬头看他,圆溜溜的眸子里有着担忧,但是更多的却是茫然,“你生活的环境要比我还好吧?虽然出任务会很危险……但是也能看到很多弱肉强食的事不是吗?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经常会从梦中惊醒,生怕自己一睁眼就又回到了之前,到处都是丧尸,是被感染了的变异植物。我再也得不到任何尊敬,吃不上饱饭,狗一样的干活却被饿的睡不着觉。你总说我有小心眼,小心机,可是我……”

    “小楚,”宁斐打断他的话,“任何一个恶劣的环境里都会出现伟大的人,我们不应该因为环境的问题就放任自己的品行出现问题。我知道你再担心什么,在害怕什么,但是这些都是需要你自己去克服的。你总说我之前的环境好,是,我承认,在部队里生活了将近十年的我得到了很多更好的教育,让我能拥有一颗坚韧的心和不错的身手。但是现在在这种环境里,我的身手真的有用吗?我只能靠着从部队里培养出来的意志支撑自己,千万不要倒下,要乐观。小楚,我一直没跟你说过,我是做任务的时候被炸死的。哪怕在和平年代你看不到的地方,照样有着令人无法忍受的丑恶与罪恶,在那种恶劣的情况下,那里的人活的哪天不像末世?譬如说这个兽人的世界,那些被驱逐的幼崽,老人,他们离开了部落,没有了同伴,抓不到食物,是不是也像身在末世?”

    牧云楚垂下头,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捣弄。

    “身在末世,但是心不能在末世。”

    “我懂了。”牧云楚点了点头,舒了口气道:“我会调整自己的。”

    宁斐不再说话,只是继续翻书,翻着翻着突然眼前一亮,拽过牧云楚道:“你再看看这个。”

    这一页彩图上印的则是人参。

    人参是最补元气的一种草药,从古至今一直都是人们最信任的草药之一。只不过因为过度采摘,上了年纪的老山参越来越少,而后期养殖的人参则跟菜没有什么两样了。

    可是现在这个地方,兽人们都以肉食为主,谁也不会去挖人参。而人参在这种四季分明营养富足的地方,应该会长得更好。

    “我记得很多珍贵的药里面都会有人参的成分,我们也可以挖一些晒干,谁病了需要进补,就切几片炖汤什么的。”

    牧云楚放下石臼,把书拿过来仔仔细细的看,又翻到前面去看目录,“人参这东西不能常用,虚不受补还会流鼻血。如果能找到枸杞也不错,晒干了泡水喝什么的,多养生啊。”

    “野菊花也不错,和蜂蜜一起泡水喝下火。天天吃肉,吃的眼屎都多了。”宁斐又看到了野菊花的那一页。

    俩人头碰头嘀嘀咕咕了半天,最终把想要寻找的草药都列出来。宁斐想了想,去外面找了一卷晒干的树皮,用木炭把需要的一些草药的样子细细描绘下来。

    这本书的出现太过惊世骇俗,还是暂且不要暴露比较好。

    “我们要不要做些纸出来?”宁斐道。

    他们现在用来写字的树皮都是从树干上拔下来的,树干被泡进湖水里去掉胶质,这些树皮则扒去最外面那一层粗糙的地方,只留下贴着树干纤维最长最平滑的一层。这一层树皮晒干之后可以用来写字画画,而且比皮毛石板什么的要轻便多了,只是不太好保存。不过他们现在也没有什么值得保存的东西,树皮一般用过没多久就直接扔进火塘里烧掉了。

    “纸好!”牧云楚一拍大腿,“我早就想弄了,只是一直太忙总是忘。每次拉完屎都觉得菊花不干净……这群大猫们习惯自己舔菊花,我可受不了!”

    宁斐虎躯一震,他怎么把这一茬忘了?大猫们都爱干净,平时没事儿了就喜欢互相舔毛,他也见过不少吃吃饱喝足的大猫小猫围在一起,抬起后爪露出肚皮不停的舔……

    一想到宁征用舔过菊花的嘴亲自己的脸,宁斐就浑身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