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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便一直让他帮忙收钱算账,忙完了给他馒头吃。有时候看他除了馒头也没别的吃,还会把自家的饭菜分一些给常弥。
    某天,老板娘实在忍不住,问他到底是哪家孩子,为什么大人从不管他。小常弥面无表情地指指后头唯一的那座两层建筑。
    “诶呀?你是常家的……”
    常弥点点头。
    常家在永城当地十分有名,家主曾是个走了大运的商贾,后来做不动来回跑的生意了,就把家定在了永城,买了大院子盖了大房子,娶了十八房小妾。
    这在当地是人尽皆知的事。
    但常家主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这就没人说得清了,毕竟那么多个小妾……随随便便就能生一屋子吧。
    但那也不至于养不起儿子吧……?虽然常弥是个双儿,但小小年纪就长得眉清目秀,长大必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儿子连口饭都不给吃吗?
    老板娘十分怜悯,又忍不住给他怀里塞了个大肉包子。
    常弥甜甜地朝老板娘一笑,替她收拾完摊子,才慢悠悠地又跑了。
    他是个不轻易笑的孩子,但笑起来真让人感觉春暖花开。老板娘被他笑得晕乎乎的,那双眼睛一直在她脑海里晃……
    不对,怎么觉得眼珠颜色有点浅呢?
    下一次常弥过来时,她特地凑近小娃,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
    “诶呀,真的是绿的呀!”
    常弥没怎么照过镜子,水面也映不出他眼睛的颜色,此刻呆呆地问:“是吗?”
    “是的呀,虽然不明显,但真的有点泛绿呢……”老板娘娘踌躇道:“你娘……是胡人?”
    永城靠近边塞,关外就是另一方天地了。没有战事的时候,两方并不禁止通商,一旦打起来,那血海深仇也很容易就结下了。
    因此即使是永城,与外族通婚也并不常见,往往要遭人白眼。
    老板娘不知道那常家主家的十八房小妾中有没有个胡人女子,甚至十八是个泛指都有可能,但常弥这小娃儿,应该确实是混着外族人的血。
    也是,他长得如此玉雪可爱,就算天天在外面晃,脸上还是雪白一片,嫩得她总是忍不住上手掐一把——而且也难怪常家主不管他,毕竟是个混着外族血的杂种。
    想到这里,老板娘心中更加怜爱,又拼命给他塞好吃的。
    小常弥就这样在老板娘这儿蹭了半年的饭,要不是他还回去睡觉,常府怕是真的不记得还有这么个小人儿了。
    他还是整日看云看蚂蚁,府中的下人偶尔看到他,都觉得他是个痴傻孩子。
    这一日,老板娘没有等来小常弥。他也不是天天来,老板娘没在意,却不知道,小娃儿今天挨了打。
    打他的人是他哥哥——他有好多哥哥,实在分不清,反正他见过,确实是他哥哥。
    这位哥哥今日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看他蹲在草丛里看虫子,突然来了兴趣,捏起他的小脸蛋儿仔细看了看。
    “你是十三弟吧?……哎,长得真俏,比你那娘还漂亮,瞧这睫毛卷得……”
    常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
    哥哥却像突然被按了什么开关,脸色一变,怒道:“你这杂种,这么小就学会勾人了!?”
    说罢,他一脚踢在了常弥肚子上。
    常弥自小被忽视,却也没被这样打过,受了疼,忍不住抱着肚子倒在了地上,呻吟起来。
    那哥哥尤嫌不够,还想继续补几脚,却被闻声赶来的丫鬟拉住了。
    “三少爷呀,您可仔细着!再踩踩,这小杂种怕是要脏了您的脚!”
    常弥心想,可拉倒吧,我身上比他干净多了,没看到他鞋底全是泥吗……
    巧合总是一件连着一件,争执间,常弥这短暂的一辈子中只见过两面的父亲竟然出现了。
    插句题外话,第一次是他出生三天,第二次是常家主五十大寿。
    这位常家主出现在小花园纯属巧合,但他看见了冲突便不能放任不管——三儿子竟然踢了那娘们生的小杂种,一定是小杂种的错,关起来饿几天让他长长记性!
    小常弥被关进了常府的废园,那里是整个常府最靠里的地方,只有荒草和破败的屋顶,连根柴禾都没有。
    小常弥饿了,肚子也被踢得有点疼,叹了口气开始数院子里的杂草。
    只是杂草长得比他人还高,着实不太好数,他数着数着就数到了围墙边上。
    抬头一看,隔壁院子里的柿子树长到了他这边来,上面挂满了青涩的小柿子。
    常弥认得柿子树,还多亏了路边的野孩子,曾经他见过他们拿竹竿打别人院子里探出墙的柿子枝杈——美其名曰,长到路边的就是大家的。
    那些野孩子把柿子打下来,吃得很香,常弥不敢凑上去,只觉得那一定很甜。
    托那些人的福,常弥尽管没吃过柿子,却还是对着这一树青涩的小果子流起了口水。
    他逛过整个永城,并且有很好的方向感,知道自己家背后也是一间院子。只是这间院子占地极小,连他家的二十分之一可能都没有,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人。
    那院子虽说地理位置不错,但大小太尴尬了。买或租得起的人看不上太小的房子,看得上的人又付不起钱。
    也就是说,这棵树是无主的。常弥叹了口气,他怀疑自己等不到果子成熟打来吃,就要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