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慎非:“你跟着我,有个新项目。”
从煦边吃边听:“嗯。”
“先把一个小说版权谈下来,”陆慎非,“你之前知道的那个。”
从煦挑了挑眉锋,过了会儿,问:“那不是费鹏程负责的吗?”
陆慎非:“不是,本来就是我的工作,他只是代管。”
哦对,从煦想起来,费鹏程当初跟到医院,是去盯陆慎非的,就是为了项目。
从煦大大方方:“行啊。”
没觉得跟着前夫工作有什么问题,也不认为隐瞒身份“潜入”版权购买方的公司有什么不妥。
反正他处在现在的位置,即不会影响版权价,也不太可能影响陆慎非的决策。
他只是纯粹想来鹿橙。
只是为什么会“想”——
从煦也不知道。
昨晚陆慎非在电话里问他的时候,从煦还没思考出头绪,几乎是顺从潜意识的,直接就答应了。
答应之后,心底的直觉告诉他:他应该去,必须去。
从煦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想,于是选择了顺从内心,先来鹿橙看看。
来了之后,那“必须”的直觉越发浓烈,几乎是本能里冒出的念头。
从煦这才回过味儿:来鹿橙,似乎是他失忆前就已经做好的决定。
所以,又是卖版权,又是来鹿橙?他之前到底想做什么?
从煦不知道。
就像他同样不知道,为什么失忆前的自己对陆慎非还有感情,却选择了离婚。
而感情的过往可以放下,反正他如今对陆慎非也没什么感觉,工作则完全不同——
版权是要卖的,鹿橙这边,好歹是购买版权的乙方,又是有能力承制影视剧的文化公司。
从煦:来探探情况,对他一个卖版权的作者,没有坏处。
诸侯和他聊卖版权的时候不都吐槽过么:别看你身价高,捧着钱的金主们才是爸爸。
爸爸们想怎么改编就怎么改编,回头改得稀巴烂被书粉骂,还能拉上你作者一起做垫背。
垫背都算好的,有的能送你祭天。
从煦:弱小、无助、可怜巴巴。
这不,午饭后回办公室,刚坐下,诸侯的消息就来了。
说鹿橙那边回复了,三千万的版权价他们接受,分利润,不可以,除非叙老师愿意亲自投身剧的制作。
诸侯:“其实早之前,那边就有点这个意思,不过你一向不爱露面,最多就做过编剧顾问,我就替你婉拒了。”
顿了顿,“何况之前我们还吃过影视公司那边的亏。我一个开网站的,你一个写书的,搞不过行业里的那些人精。”
从煦抓住了重点:“吃亏?”
诸侯:“是啊,你忘啦?《昨日月光》那官司打得多心累,最后赢了又怎么样,就特么赔了十几万。是你缺那十几万,还是我缺那十几万。”
《昨日月光》,《常欢喜》完结后发布的一本悬疑现代文,从煦以叙幕的笔名写的第二本书,至今霸占着剑虹打赏榜第一。
却是那么多书里,卖得最便宜的一份版权,也因为这份版权,打了长达两年多的侵权官司——
影视方签约的时候,仅购买了网络剧版权,没有续集和相关同人剧的权利,却在剧播出大火之后,迅速找人续写了《昨日月光2》的剧本,拍摄播出。
剑虹和从煦因为都和影视行业离得远,不知道还有《昨日月光2》,等知道的时候,《昨日月光2》已经官宣待播了。
任由剑虹如何公开指责、私下交涉,片方和播出平台都不为所动,还反过来借此炒作,让《昨日月光2》上了N回热搜,最后不但按期播出,还借着《1》的余热,带火了剧情明显偏弱的《2》,狠捞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