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晟的语文,扣分在拼音填字,让写萝卜他写菠萝,让写明天他写晴天。
数学,扣分点则是连续两题的24=7,85=2。
英语,eraser拼错了。
祁衍:“呵。”
这不可能。
且不说语文和数学的错误很低级,就只说eraser这个单词,程晟绝不可能错。
祁衍深深记得,这个单词之前他不会写,还是程晟教他的。
还拿出了铅笔盒里的进口橡皮给他加强记忆——程晟的橡皮很高端,外面包着一片蓝色塑料壳,上面大大地印着eraser这个单词。
那个壳,现在依旧包裹在橡皮外面。
这要怎么错?
祁衍:“你故意的吧。”
“这三张卷子都是故意扣分的,你本来三张都能考满分?”
程晟一愣,脸微红,忙摇头。
“没有的小衍,我……就是很粗心,不小心看错题。”
粗心才有鬼,祁衍根本不信。
托着腮,斜眼看他。
要说粗心,他的98分和99分才是真粗心。
程晟不可能粗心,程晟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认真、内敛、一丝不苟的男孩子。
祁衍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两个人同处一室,已经差不多有大半个月。
他也越来越了解程晟。
一个人的房间变成两个人住以后,很意外地不仅没有变挤、变乱,反而比祁衍自己住时更加井井有条。
程晟经常会趁孟鑫澜看不到、不在家的时候收拾屋子。
他有特殊的排书方法,大大提高了书架的利用率。本来书架上两人的课本都快塞不下了,被他重新排过以后,居然还空下了大半个架子。
他折衣服、放衣服、收拾摆设也很有办法,总能把一切摆的不占地方,又井然有序。
顺带着祁衍随手乱放的笔、本子,也一直是他在收纳。
“哎哎,看见我尺子了吗?”
“程晟,你看见我数学作业了吗?”
“我的圆珠笔找不到了。”
所有丢三落四找不到的一切,只要问程晟,程晟就能给他变出来。
像是装了雷达一样,完全清楚每一件东西在哪里,从不出错。
记性好,上课更是特别认真。
那个时候作为书签的彩色标记贴还没有流行,程晟就自己用胶带做了标记书签。
书本的每一章,详细的书签,笔记也记得有条有理、一丝不乱,一个错字都找不到。
这样的人,说他能接连粗心看错题,谁信?
……
不止祁衍不信,孟鑫澜也不信。
她家小晟虽然身体弱,但是天资聪明,到这个班级以后第一次考试,明明是考了满分100分的。
那次卷子拿回家,孟鑫澜好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