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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任奇闻是大学生,为了赚生活费签约了某平台主播,工作内容就是在城市废墟里探险,那些废旧的学校或者下水道成为他的目标,为了节目效果他通常会表现得极为夸张,可是他实在是没什么特质,一直不温不火。
    现在当网红越来越难,网友的阈值逐渐变高,不少粉丝都转向去看做“极限挑战”跑酷的频道,任奇闻比不上那些不要命的,只能把逸城翻个底朝天,想要另辟蹊径。
    这次他的目的地是郊区的废旧工厂,这是八十年代的国营纸厂,后来迁徙到其他城市,原本的厂房逐渐废弃。
    大多数被废弃的建筑物最后会成为流浪汉和犯罪分子的温床,但这里不一样,一个跟任奇闻相熟的乞丐告诉他,哪怕在外面冻死也没人愿意到旧厂去取暖。有人流传那边有妖怪,去了他们的地盘是要死的。
    妖怪?真有意思。
    任奇闻再问也对方只是语焉不详,说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只是嘱咐他千万别去。
    这简直就是绝佳的素材。
    旧厂信号不好,刚走进去手机就卡死了,任奇闻拍摄经验丰富,马上换了金主爸爸想要植入的相机上场。
    “大法家的镜头就是好,这广角真绝。”任奇闻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念着硬广。
    “我靠!”任奇闻突然低声叫了一声,他一回头,手里的相机拍到了一片黑影,鬼一样略过去。
    叫声要有水平,分贝太高会显得很假,一定要叫出那种以假乱真的效果。
    任奇闻定睛一看,说:“原来是叶子啊。”
    任奇闻叽叽喳喳地叫了两声,但其实内心活动根本不像是他表现的那么喜感。万一真遇到什么不法分子他只有被就地枪决的份儿,他曾经听一个前辈说过,他不小心撞进一个绑架犯现场,差点就一命呜呼了,做他们这行的看上去是哗众取宠,其实也是用命赚钱。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任奇闻绕了一圈发现没什么可怕的,跟他去过的十大闹鬼圣地一样,都是空有个噱头。
    任奇闻心想着等会儿进去之后怎么取景怎么做作地表演,起码不要让这次白来,如果能发现什么遗留下来的恐怖痕迹更好了,哪怕运气不好自己摁个血手印都行。
    厂房进去要爬窗,已经有人把窗户砸了口子,任奇闻把相机放在窗台上,双手撑着窗台发力,任奇闻这两年疏于锻炼身体大不如前了,两手扒着窗台费力地想要挪动自己一百八十斤的身体,就因为这个,他没看见放在窗台上的相机拍到了一只眼睛。
    那只眼睛没有眼白也没有瞳孔,只有一片深红,红色还在蔓延,像是蜘蛛网一样的裂痕从眼眶处开裂。
    “真费劲儿啊。”任奇闻心想着干完这票要不要考虑下退休干吃播,怎么看自己一百八十斤的肥膘也没白长,吃播不比这省事儿多了。
    他刚爬上窗台,那只眼睛眨了眨便重新遁入黑暗。
    厂房里很黑,手电筒能够照到的空间有限,进入厂房之后手电竟然闪了两下,任奇闻经验丰富用力甩手电筒,跟甩鼻涕似的,过了一会儿手电筒恢复运转。
    “刚买来就坏,什么垃圾,回去打个差评。”任奇闻说了一句。
    任奇闻环顾了一圈,能卖钱的机器早就被人拆走了,剩下的都是不值钱的木头,地上还有机器留下的痕迹,一眼望去没有别人。
    他心里还记得要打差评这件事,下一句就是面对镜头打广告:“这相机真绝了,这么黑都没噪点。”
    地上灰尘有一些脚印,任奇闻吞了下口水,总觉得事情不太对劲,这里太安静了,连野猫也没有,好像一进来除了植物以外生命全部集体消失。
    “有点吓人了,据说这里死过人,有个工人死在纸浆缸,没人发现,被打成碎末做成卫生纸。”讲鬼故事是例行的桥段,任奇闻会讲一些故事来烘托气氛,有些是网上找的真实存在过的案例,有些是瞎编的,比如他今天讲的这个。
    “还有人说这里有人上吊自杀过,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任奇闻讲话很僵硬,刚拐过一个弯,他把摄像机对准外面。
    任奇闻突然愣在了原地。
    这时候光线有些黑,他眼前的走廊被废旧的桌椅板凳堵住了,从地上一直垒到天花板,好像是专门有人堵住了入口,或者是出口,要么防止里面的人出来,要么就是防止外面的人进去。
    任奇闻手心开始冒汗,后脖子发冷,直觉告诉他应该离这里远点。
    可他突然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呻/吟,声音不大,小猫似地叫唤。
    任奇闻全身汗毛都炸了,转身就想跑,他大叫了一声:“卧槽?”
    他差点吓得尿裤子,定了定神才发现背后站着一个人,他穿着一件泛黄的白衬衫,下面穿着一件黑色牛仔裤,手里还提着一个公文包。
    在这种情况下任奇闻更害怕看到人。
    特别是悄无声息出现的人,更像是一个鬼魂。
    那个鬼长得很温和,好像是很普通的下班族,“迷路了吗?”对方问。
    任奇闻后退了一步,做这行就是要比其他人大胆才行,小心翼翼问:“你是?”
    对方大概知道自己出现得有点贸然,他扶了下眼镜,说:“哦,我叫丁浔,我来祭奠我爸的。”
    “祭奠?”
    丁浔打开公文包,露出里面的纸钱,说:“我爸之前在这里自杀了,今天是他的祭日,我给他烧点纸钱。”
    原来传说中那个上吊的老头是真的,任奇闻松了口气,抱歉道:“节哀。”
    丁浔摇了摇头,说:“没事,我带你出去吧,这里路挺难走的。”
    任奇闻看了看丁浔,大概是对方长得很老实,他半信半疑地跟着丁浔走,丁浔话很少,除了最开始的对答就没说话,任奇闻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哪里出了差错,丁浔甚至都没问自己出现在旧厂是干什么。
    丁浔在前面走,任奇闻在后面跟着,又一个转弯,任奇闻不小心撞到了丁浔的手,然后立马缩回了手。
    是冷的。
    任奇闻猛地停下了脚步,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丁浔的手是冷的,他听过都市传说,判断妖怪最大的准则是妖怪的体温很低,就像是冷血动物一样冰冷。
    他一下子想通了很多问题,丁浔只带了纸钱,但任奇闻根本没闻到任何烧纸钱的气味。
    “怎么了?”丁浔也停下了脚步,侧目回头望着他,眼镜闪出了一片反光。
    任奇闻下意识地后退,道:“我,我好像知道出去的路了。”
    他一步步后退,直到后背抵着一扇门,他无路可退了。
    “是吗?”丁浔没有什么表情,朝任奇闻走了一步。
    听说妖魔鬼怪害怕狗血或者童子尿,任奇闻恨不得当场尿一泡,但人在极端环境里只会被吓傻,他盘算着手里的相机怎么把丁浔打退,但他后背突然一松,背后的门竟然被他顶开。
    毫无预料的失重,任奇闻突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跟一颗脑袋大眼瞪小眼,一个女人的头颅就在他脸边。
    女人的胸口被破坏,里面的内脏是一片混乱,简直像是被什么野兽啃食过。
    “你……”任奇闻差点咬烂了自己的舌头都没发出下一个字,房间里一共有六具女尸,有些已经高度腐烂,散发着一股恶臭。
    “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丁浔关上了门,他的动作那么彬彬有礼,脸上还保持着微笑,如果不是这些尸体,任奇闻会以为他在邀请自己回家做客,丁浔说:“让你在这种情况看到我女朋友真不好意思。”他又神经质地道歉了一遍。
    他越道歉任奇闻就越恐慌,女朋友,这些都是他女朋友?
    任奇闻牙齿发颤,第一次觉得自己距离死亡这么近,他想找准机会逃跑,又怕眼前的妖怪下一刻就要发难,“我还在上大学,我父母很不容易……”任奇闻说话颠三倒四,“求你了……”
    丁浔看着他的样子很厌烦,脸上却是好有耐心的,“别害怕,我只喜欢漂亮的东西。”
    任奇闻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得其貌不扬是一种优点。
    “我希望你帮忙。”丁浔手里拿着任奇闻的相机。
    任奇闻因为会摄影,他的生命莫名其妙延长了一截,他恐惧地看着丁浔,“帮什么?”
    一个人怎么去帮妖?
    “我想让人记住我。”丁浔说。
    ·
    对于妖物来说控制兽//性很难,他们拿到通行证,生活在人群中,可以掩盖自己的外貌,但无法掩盖内心,当人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看着人的血管,那是看食物的眼神。
    丁洵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压抑不住的,他性格某种程度上属于温吞的那种,他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了一个程序员,朝九晚五地上班,每天在办公大楼里度过的时间超过十个小时。
    他没交过真正的女朋友,因为妖怪体温过低,需要服用药物来保证自己维持在一个不那么引人怀疑的温度。
    可是吃了药之后妖怪的感官会变差,记忆力衰退大脑会偶尔变得混乱。
    他饱受吃药副作用的痛苦,有一天出差有人在他的门下塞了一张小卡片,那是第一个不详的苗头。
    那晚的体验很棒,他很难得睡了一个好觉,在梦里他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整个晚上的梦就只有这一个内容,微风柔和,阳光温暖,后背的草尖扎着他的皮肤。第二天醒来后他怀里抱着一个冰冷的身体,她的温度比自己还低,让丁浔一瞬间就惊醒过来。
    怀里的妓/女已经死了,脊椎被他揉烂,甚至还吐出了舌头。
    他看着尸体很长时间,想着死也已经死了,要不要做点别的?
    可是当犯下第一个错误之后就像是倒下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身体里的妖性被强行唤醒,他才知道杀人是很快乐的事。
    每个进入城市的妖怪头顶都有一条红线,丁浔觉得自己的报应很快就会到来,建木林也的眼睛遍布城市各处,你总不会逃过林也的眼睛,他可比人类的监控好用多了。
    他上榜了,就要等待三阴府的应捕人的抓捕。
    丁浔应该逃跑,可他没有,他想停在原地,他太想见一见传说中的那个人。
    最近开始流传一个传说,妖怪登陆的网站里开始频繁地提到混种的存在,最近更是有传言赵曜已经加入三阴府成为一名应捕人。
    真的有巫师和妖怪可以同时存在在一个人身上吗?
    那样的东西算是什么?
    他的手机屏保是一个高中生的入学照,谢家曾经下过悬赏网站用的就是这张照片,赵曜的样子在巫师和妖族的世界里流传,哪怕是这个世界上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妖怪都看到过这张照片。
    赵曜拍照的时候年纪不大,才十五,身体里的妖元还没被唤醒,赵曜盯着屏幕,薄唇紧紧抿着,好像在跟世界进行无声的对抗。
    很吸引人,无关于性别,在人群中你总会一眼看到他。
    丁浔很贪恋这张照片,总是看也看不够。他把照片放大一点点看赵曜的细节,看他的眉眼,把他的照片打印出来挂在床头,日日夜夜观看。
    他不带有任何感情地审视赵曜的脸,从他的五官细节里企图推敲出更多答案。
    他总觉得这张脸很眼熟,还以为自己是在这张脸上看到了自己,不都是这么说的吗?在罪犯身上会看到自己的同类。有一天他终于想清楚,自己真的见过他。
    “我想让人记得我。”丁浔又说了一次,面对满地的尸体毫不在乎,他太想看看赵曜这个异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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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变态上线了~
    这章补充下世界观,普通人类视角下的世界是什么样的,谢谢各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