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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相邀
    佯装彼此一脸不待见的丹歌子规歪着头,听到此处,双目滴溜溜地一转,“生意上门了?他们却怎么又信了我们?”
    这一丝机会丹歌子规自是想紧紧抓牢,两人其实恨不能连连答应下来,但那样难免激发这三人的怀疑,所以还需要装腔作势、欲擒故纵,循序渐进地拿下他们。
    而丹歌所知,真正有本事的江湖郎中,颇有自己的骄傲,一定要让人给足尊敬,才舍得出手。
    “哦?”丹歌傲娇的一抬首,全部面孔已经是看不见了,仅余鼻孔“打量”着眼前三人,“你们竟然知道我?!”丹歌那语气,似是在说,遇见我你们可真是了不起。
    “额……”三人顿时面面相觑,昨夜他们听到丹歌子规的谈话,其实是通过了两人施展的法诀,在他们意识里,他们是刻意偷听到的。
    “总不能说是偷听到的吧?”三个人暗想。
    自然不能,三人从这“郎中”的趾高气昂中看出,如果自己说是偷听到的,无异于贬低了他的身份,那只会招惹到这一根救命的稻草。
    这三人其中自有反应快的,三人当中那一漂亮的姑娘已是快速接话:“您的名声根本不需要我们刻意打听,已是人们交口相传了,听说您对痈肿的治疗很是拿手,仅需一剂药就能药到病除。”
    “嗯!”丹歌听得极是舒坦,心里暗赞果然拍马屁是个好东西,他的头仰得更高了,他却还是要装一装,“我们江湖游历的,可从来没闯过这么大的名号。你们说的一定不是我了。”
    三人听着刹那愣神,连忙摇手,“不不不……,沈先生……”
    子规看着手足无措的三人,斜一眼丹歌,“这家伙装过了吧?”
    虽然如此,他倒有补救之法,他神色一变,变成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对三人招了招手,引到了一边,他刻意将手放在口袋,恍若手中攥着至宝。
    他瞥了一眼那边的丹歌,继续神秘地对三人说道,“那家伙高傲的很,没有像样的礼物从来不出手!”
    他边从口袋中缓缓地掏出东西,边说道:“我这里有专门医治痈肿的药物哦!管保药到病除,你们……”
    “不不不!”三人打子规从口袋中掏东西时就一直摇头,眼看要掏出来了,他们四肢乱颤,浑身乱摇,之后三两步又折回原处,他们可是见过那焕发五彩的鯥鱼之卵,那会儿还是偷眼瞧见的。开口要价就是数亿的东西,那看一眼要是也收费他们哪儿说理去,所以慌忙拒绝了。
    三人立在丹歌身前,“沈先生,您一定出手吧!”
    “都说了,他不会出手的!”子规悻悻地走回来,随后神色一变,又变得颇为神秘,“我这里,有那位沈先生喜爱的东西,你们从我这里买了,送给他,他也许就答应了!”他说着,就伸进刚才的兜里。
    那三人齐齐翻了个白眼,他们可知道,那可以治愈痈肿的奇物就是这沈先生颇为喜爱的东西。颠来倒去,这家伙推销的还是那要价上亿的鱼卵。他们连连向丹歌拱手,已是求爷爷告奶奶了。
    “哈哈哈!吃瘪吧!”丹歌瞄一眼子规,转向眼前的三人,“我今天心情不错,我今天偏偏要破例一回!就不收礼和你们走一趟!诊金也分文不取,治不好,我还倒贴钱!”丹歌这番话明明是对俞述那三个伙伴说的,但说时却一直瞧着子规,明显就是要气一气他。
    “你!”子规一脸气鼓鼓,撇过了头,不再瞧丹歌。
    不得不说这两人演技了得,使那三人已确信不移两人这争锋相对的关系。
    “那,沈先生,我们走吧!”三人伸手一请,眼前这人明明和自己年纪相仿,但三人一口一个沈先生半点也不迟疑,他们只觉得眼前这人老气横秋,满是算计,叫一声沈先生都是贬低了。
    丹歌若是知道他现在在这一群人心目中的形象,必是撞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他这样的状态也让人理解,毕竟肩负着莫名的重担,每一步都要精细算计,才不会陨落在解开谜题之前。
    丹歌依着三人所请往前走了两步,转头又调笑地问向子规,“要不要跟来呀?”
    子规阴恻恻地,又伸手到了兜里,“自然!我倒要见识见识沈先生的神技!如果失手,我也有的补救!”
    三人见状,两位男生连忙把丹歌架起就跑,女孩子紧随其后推着丹歌的背,慌忙喊道:“不不不!沈先生一定药到病除。”
    子规眼看着那四人跑远,终于放声狂笑起来,他一拍衣兜,“小醉鬼们,有人对你们怕的紧呢!”
    “沙沙沙沙!”打子规兜内,窜出了许多骨虫,在他的腕上又形成了手镯。子规上手摸了一摸,这是他消除了对这些小虫的忌惮,头一次上手抚摸,入手竟十分光滑,根本不似一堆小虫组合而成的,“奇异的东西。”
    子规收回目光,抬头望去,那几人架着丹歌,已在很远处了,他一拍手镯,“抓稳了!”他身形陡快,只在途中留下一道虚影,两个呼吸之间,已经距前面的几人不远,就慢下来缓步而行。
    在前面的丹歌笑着让两人把他放下来,“我们慢些走,等一等那个奸商。”
    “啊?我们应该已经甩掉他啦!”三人笑靥如花。
    “哦?怎么会呢?!”丹歌笑着摇了摇头。
    “你看……”三人转身而指,就见后面不远那“奸商”正缓缓跟进着,相距不是很远。
    三人手指一颤,他们面目忽而狰狞起来,两旁的男生又欲架起丹歌逃离,被丹歌一个小小的走位避开,“让他来吧,不会碍事的。”
    几人无奈只能点有应允,毕竟脚长在人家自己腿上,他们既然甩不掉,就没有对策了。
    ……
    几人走过了长桥,又走回了昨夜相遇的那个烧烤摊的位置。
    丹歌指着烧烤摊的位置,“看来你们常在这里相会了。”
    女孩子噘起了嘴,“嗯。”忽然一愣,问道,“您怎么知道?”
    “昨夜你们就在我们旁边,我打眼一看,就看到了我面对的那一个男生,强颜欢笑,却难以掩饰悲哀神情,想必你们就是带我去他家了。”
    “哇!”那女孩已是满目星光,“沈先生您真是料事如神。”
    “嗤。”远处的子规听在耳中,骂在心里,“我的说辞竟然用来撩妹可还行?!”他一想到自己是个猥琐的奸商,心头一阵郁闷,“果然选角很重要啊!”
    “是啊,我们总在这里聚会的。”星光恍惚间就不见了,“我们有一阵子没有联系了,要不是昨天我们三个聚在一起约会俞述,哦,俞述就是您看的那个男生,我们要是没有约他,还不知道他家出了这档子事呢。”
    旁边的一个男孩应和,“是啊,他父亲前天长了个囊肿,刚开始据说医生都束手无策,后来据说是病情稳定了。但是今天早上又发病了,我们去看的时候,那囊肿又大了许多。而且他父亲口中还默默念着什么什么繁星。真是古怪。”
    “繁星!”丹歌一思忖,忽然心中一紧,“繁星酒店?!难道……”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顿时有些懊恼。
    几人交谈着,一路向东走,走了不久,就转入了一条小巷,小巷内左侧第三户的一个独门独院,就是那俞述的家了。
    丹歌站在院门,皱眉瞧了瞧天空,方才在桥上时,虽在河上,却时有和风吹来,和煦温柔,宛若晚春离别的春姑娘,那身后漂浮的长发扫面。
    而在这里,四周的空气恍若凝固,天空高处虽无云彩,但日光照下,全无生气 。丹歌好似步入了一个凝滞的时空,以他敏锐的感觉,只感觉步履维艰,呼吸困难。
    而这样的情况出现,不外乎几种可能:这里是另一个时空,或者这里是某个仙神道场,再或者这里居住着怎样的神明,他已经步入了神明领域。
    丹歌立刻仔细地分析一遍:时空之境必不是凡人可以轻易僭越的,俞述的那伙伴三人可以任意出入,显然此处不是时空境。
    “是仙神道场?谁这么没排面把道场设在一户人家里,是最近广为传播的全能之神邪教?”他想到这里把自己都逗乐了,“世间若有全能之神,要漫天神道又有何用?!”
    那结果不言而喻了,必是此处有一个神明在,他此时身处在神明领域,但依照这神明领域来看,“是个微末的小小小神罢了。”
    “难道就是这所谓的神明在作祟?”丹歌想到此处,感觉事情有趣了,“神明作祟?!多么矛盾而有趣的话题。”
    子规此时也赶了过来,从第二户迈向这一户,忽然一顿,“嗯?”子规询问的眼神看向丹歌,“这里,怎么回事。”
    “我猜测是一个微末神明在这里驻足,大概那俞述父亲的发病也与之有关。”丹歌回答。
    子规不须多做判断,这些方面显然丹歌更懂,根本无需质疑,他完全信任的点了点头,“你怎么不进去?那三个人呢?”
    丹歌傲娇地一仰头,“他们进去通报去了,我这等身份,可都是要主人家亲自来请的。”
    “嗤,还装上隐了。”
    子规正说着,院内刚好有人骂骂咧咧的声音传来。
    “你们添什么乱!去去去,把他撵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