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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是故人。
    林信抬头,仔细地看了看,他与这人,好像是见过。
    他那时编《六界美人总榜及分榜》,特意去访合欢花族王,在族王家中见过这姑娘。
    这姑娘名叫宿欢,当时还只是族王家中一个小庶女,因为妖力微薄,模样平平,所以并不受宠。
    林信遇见她时,她受家中姊妹欺负,正蹲在墙角抹眼泪。
    林信为了哄她,就给她画画像,还把她也编进《六界美人榜》里。
    有人质疑,林信也没有理睬。
    故人相见,分外眼红——
    宿欢起身,快走几步上前,握住林信的双手,真切道:“仙君,我找了你很久。”
    林信点点头:“好久不见。”
    他心中松了口气,原来是故人,那就好办了。
    却不料宿欢道:“实不相瞒,自别后,我对仙君魂牵梦萦。”
    “啥?”林信迅速抽回自己的手,吓得连口音都变了,“啥玩意儿?”
    宿欢一摆手,吩咐底下人:“操办起来,过几日我便与仙君成婚。”
    “不要自作主张啊!”
    宿欢重新握住他的手,温声唤道:“小九。”
    “小九?”林信往四周看了看,“小九是谁?”
    “就是仙君你啊。”宿欢用力按住他的手,“本座相信,你们兄弟会相处得很好的。”
    “……不是,等等。”林信向后跳开一步,“你都有八个郎君了!”
    “也不全是郎君。”宿欢暧昧地笑了笑,“我喜欢你,又不妨碍我喜欢别人。本座只是想把大爱洒向魔界,温暖更多的男子,本座有什么错?”
    你说的好有道理哦,我竟无法反驳。
    第28章 机灵
    雾林外,宿欢微微一抬手:“来呀,请两位仙君回去。”
    林信连忙道:“不了不了,我和我朋友还要回仙界去的,就不在这儿长住……”
    宿欢回头看他:“林仙君,现在是在我魔界的地界,本座乃是魔尊手下左护法。你一个仙君,修为不高,还被魔气压制,能走出多远?若是被旁的妖精抓去,炼作鼎炉,本座可舍不得。”
    听闻此言,林信与栖梧对视一眼。
    她说她是魔尊手下左护法,而玄光镜又正好在魔尊手中。
    栖梧朝他微微点头,意思是,那倒不如跟她回去。
    说得倒轻巧。林信一个眼刀飞过去,感情被看上的“小九”不是你。
    思忖了一会儿,林信也还是点头应了。
    其实宿欢说的也对,此时几百个人围着他二人,就算他二人勉强冲出去了,再遇上别的什么,也无力应付。
    草木动物成精,修行成仙或入魔,仙界与魔界对立千百年。
    魔界混乱邪恶,有的魔物抓仙君来,扒皮抽筋,炼作鼎炉,是常有的事情。
    总归是过几日才“成婚”,林信想着,只要在这几日里,找到玄光镜,然后逃跑就行了。
    他答应了就好,宿欢笑笑,抬手招呼手下:“来,先送九郎君和他的朋友去我宫中。”
    合欢花藤一族,幻做人形,俱是女子。
    两个红衣女子上前,朝林信一抱拳:“仙君请。”
    “嗯。”
    一个仙君,勇闯魔界,才进来就被一群合欢花抓去做郎君。
    而且还是第九个。
    听起来就很丢人。
    林信与栖梧达成共识,绝对不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然后林信迅速调整状态,开启外交模式。还没多久,就与那两个红衣女子交上了朋友。
    林信趁机打探消息:“两位姐姐,不知我们大人是?”
    “我们大人是合欢族王,也是当今魔尊的左护法。合欢一族如今的风光,全都仰仗我们族王。”
    “那……”
    两个女子领着他与栖梧二人,再走过一片黑雾弥散的树林,瘴气遍布的山崖底下,停着三只大鹏鸟。
    林信摸摸鼻尖,真阔气啊。想他堂堂仙君,还是驾云出行。人家魔界就已经驯化大鹏,用大鹏来当坐骑了。
    “仙君请。”
    林信点点头,走上前,在大鹏鸟的背上寻了个避风的地方坐下。
    待坐定后,其中一个女子,摘下腕间合欢花纹的银铃,往空中一抛。
    极远处的魔宫,也隐约传来这样的银铃声音。大鹏鸟嘶鸣一声,展翅上路。
    林信继续问道:“两位姐姐,那大人她此番出行?”
    “哦,是尊上派大人前往雾林巡查,大人便点了兵来。巡查还未结束,所以大人让我们先带仙君回去。”
    林信了然地点点头,心下有了计较。
    大鹏展翅九万里,不消多时,便到了魔界都城。
    林信往下看了看,只看见黑云覆盖下,乌色砖瓦垒成一座城。
    魔界都城理当建在魔气最深厚处,这股气息与林信身上的仙气格格不入,甚至互相冲突,容易搅得他心神不宁。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不爱来这里玩儿。
    很快便到了魔宫,林信低头看着,暗自将魔宫布局记在心里。
    鹏鸟落地,两个女子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将他与栖梧送入宫殿边的一座独立小楼里。
    “仙君暂且就住在此处,待大人回来,再为仙君安排。”
    “多谢。”
    两个女子给他端来热水与巾子:“仙君梳洗梳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