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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喘一边还有力气想,还好它是天生灵凤,寻常妖物怕早就成了灰。容庭芳心狠手辣,果真是名不虚传的。传闻也真不作假,这么一个大美人偏喜欢箍别人脖子。
    眼见面前的灵禽欲逃,容庭芳二话不说又一次打算置它于死地,只是刚施手上去,加倍的疼痛便还诸己身。顿时又一次失了手,抿着嘴蹙紧了眉头。
    ——同等的痛苦。
    “如何,现下你该信了。”虽然被容庭芳掐得痛苦,可经此一回,胖鸡反而摸到了一丝门路。它心中大喜,面上却不作出来,只忍着周身疼痛,说道,“正因你我一心同灵。你伤害我,便是在伤害你自己。只有我好好的,才能帮助你恢复修为。”
    两人合作,方能不失彼此。
    它毛羽凌乱,但还是迈着短腿走了过来,抬着没有的下巴:“怎么样?买卖不——”话未说完,它就被掐住了脖子。掐他脖子的那个人凑近过来,无暇的脸在面前放大,话却不怎么动听。“我最讨厌别人要胁我,你如果要跟着我,最好记住这一点。”
    就在两人思绪互相徘徊之时,忽然听得耳边尖锐的声音,天空一下阴暗起来,狂风四起,天生异变。他抬头看去,远处似起沙石,天边云层翻滚,隐约有紫红的闪电一道道落下。
    容庭芳见这只羽禽长久地注视着那里,道:“你想去?”
    余秋远当然想,难道容庭芳愿意去?他刚想开口——
    “想没用。”方才还一身杀气的人温温柔柔一笑,“求我我也不去。”
    大概是容庭芳运气好,不用他去,雷云滚泛之处尘烟弥漫,不多时飞奔而来一列车马,像是从天上而来,金轮红顶,穿着皆精致考究。车马中有张脸特别熟悉,他正从马车上透出头来,风驰电掣中与容庭芳四目相对。
    一眼万年中——胖鸡突然开口。“老相好啊。”声音有点凉。
    作者有话要说:  相好=配偶。
    芳芳(思索了一下):没有配过种。不算。
    第14章 故人脸面
    “停下!”
    正是四目相对,容庭芳就见那人像见了鬼一样扑出半个身子,厉声叫停了车马。被勒然停住的车身上绣着精致的图腾,那是一只三足金乌。马倒是好马,突然停下没有人仰车翻。人却不是好人,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容庭芳淡然地站着,负手拎着鸡,既没有上前询问,也没有退缩避人。
    他认得这个图腾。
    三足金乌,是厉家。也是大洲唯一叛出神明,投靠了魔界的家族。
    厉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壮如熊虎,二儿子瘦如柴杆,只有三儿子风流倜傥,除了面目阴鸷,还算像个人。容庭芳宫殿内喜欢的那些明珠饰品,有些就是厉家从渭水外亲自押运过来的,只是要说私交,倒不如和车夫的多。
    眼前这个人,没有壮如熊虎,也不瘦如柴杆。看样子是三子,厉姜。
    厉家三公子从马车上走下来,考究的鞋面,刺绣的黑金衣底,世家子弟身份昭然。他的发微卷曲,脸色青白,风中摇摆的样子,让容庭芳想到了鬼柏树。
    厉姜迈向容庭芳的步子有些急促,但到了跟前却停住了,带着怀疑的眼神在容庭芳脸上扫了一遍,左左右右一打量,吐出两个字:“不是。”
    容庭芳没吱声。
    他既没上赶着往前认亲,也没缩成个球装怂。厉家一心要和魔界攀关系的意思,容庭芳明白。为的就是能在家族中扬眉吐气,冒出头角。可它毕竟是在渭水那端,大洲以内的,反个水还不容易。要是上了战场好说自己是处心积虑忍辱负重,就为了最后捅你一刀,他们大获全胜,容庭芳岂不是得不偿失?
    正因如此,容庭芳对厉家的态度向来不咸不淡。他眼下就算再需要人,也不想和厉家搭上关系。胖鸡还在他耳边聒噪:“小情人啊,长得可以啊,一眼就认出你——”被掐住了嘴。
    容庭芳猜得不错,厉姜是认错了人。他正驱车一路往南,车马劳顿,本来就在头昏眼花的时候。飘帘乍起,一瞥之下只觉掠过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心念一动便叫了停。可下了车才发现,这不过是个秀气普通的年轻人,并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顿时心中有些失望。可反过来想想,那人威仪外露,霸气俊美,又岂是一个寻常人能错认的呢?
    厉姜心头失望,口中便也冷淡。
    “我们走。”
    也才朝马车走了三五步,耳畔风声起,容庭芳机敏之下立马朝后退了三丈有余。原本他所在的地方已被削出一条裂缝,裂缝延展开来,地面就如同丘壑。
    就听一声洪钟声响:“厉姜!你还往哪逃!”
    厉姜早已被家仆保护在身后,一听这个声音,眉目之间已俱是厉色。
    “萧、胜!”恨不能将他的肉给咬下来的切齿。
    随着这一声,一个黑衣狼面的人呼啸而至,一如他诡谲莫测的鞭法。狂影鞭声而至,厉姜立马被人挟着离开了原地,而厉家的家仆已手持金锣飞身而上——
    那边顿时滚战成一团。
    容庭芳夹着只鸡早就离开了战局,远远在一旁观战。
    “萧胜?”胖鸡自言自语,“萧家二公子?”
    容庭芳道:“萧家什么时候多了二公子。”
    他从前只知道萧家只有一个儿子,宝贝矜贵地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