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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67 章
    天下第一金针菇 作者:骑着扫帚去火星

    重金寻找有能力的人,盼望他能带领大家走向希望。

    重金之下,当然有勇士前来揭榜,但这些人里,没有一个能杀死这些大妖,最多只能短暂抵抗片刻。

    真的没有人能打败这些妖兽吗?他们人类,就要这样被夺走生存空间了吗?

    绝望笼罩着这个国度,直到那一天,一人一剑,割下了来进犯的大妖脑袋。

    那人拎着那个大妖的脑袋揭下皇榜,在皇帝许下金山银山面前,眉目清冷,丝毫不为金钱所惑。

    明明背负着全天下的希望,那人眼里却是沉沉的死气,他冷冷道:“我不要什么奖励,我只要天下人都为我留意一个消息……一个妖兽的消息。”

    ————

    炎兽慢慢的走在森林里,它身上的皮毛干枯毛躁,与很久以前那每一根毛发仿佛都发着光的样子截然不同。

    它已经饿了好多年,不管怎么疯狂的吃都填补不了那种饥饿的感觉。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它修炼的功法出了问题,寿命将尽?

    炎兽悲鸣一声,惊起林间鸟兽无数。

    呵,它果然还是这么厉害。

    好似蹄下踏着风云,炎兽看见自己飞到了白云之上,与太阳肩并肩,成为了第二个太阳。

    脸上带着满意的笑,炎兽躺倒在烈日下,安详的闭上了眼。

    忽的,它腹部诡异的动了几下,在皮肉被撑到极致后,一只手破体而出。

    那是一只修长的手,骨节分明,在阳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像是用整块的上好白玉制作,由最有经验的工匠一刀一刀雕琢而成。

    那只手伸出来后,紧接着是手臂、上肢,渐渐的,一整个人从炎兽肚子里钻了出来。

    他光着身子,如同绸缎般的黑发披散在身后,若隐若现的遮挡着他的腰线与腰下的部位。

    如果有人在这里,他的目光绝不会聚集到其他地方,甚至不会发现旁边躺着一头危险至极的妖兽。

    故墨毫不在意的舒展着身体,同时在阳光下打量着自己。

    在黑暗里没有太清楚的认知,如今看看四肢的长度,他倒是长高了不少,想必相貌也比以前要成熟得多。

    现在距离他被吃进肚子里不知过了多少个年头,物是人非,他……还要去寻找凌风雪么?

    人类寿命短暂,记忆也短暂。十五岁时遇到的人,三十岁也许就能忘个一干二净。

    有什么东西反shè了太阳光线,晃得故墨眼疼。他低头看,那反shè了太阳光的,正是他握在手中的宝剑。

    这把剑由凌风雪赠送,被他妥帖的保管着,没有让它接触到半点胃yè,因此这奢侈而华丽的宝剑才依然还能那么闪闪发光。

    他要去吗?

    多年的黑暗与静谧让故墨想得有点多,眉目间也染上忧愁。

    他明明是个已经被吞下肚子里的人,他用什么借口向凌风雪解释这个问题呢?凌风雪结婚了没?生孩子了没?老了没……死了没?

    不可否认,以再见凌风雪一面为目标而奋斗了那么久,在这个终于能实现目标的时候,他竟然感到了害怕。

    罢了,他就先去找一找,如果凌风雪真的死了,他好歹也要在墓前看一看,跟他说说话。

    这样,也算是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写了最后一个结尾吧?

    作者有话要说:  在小黑屋里待了多年后,xing格有些许改变。俗称——憋出病了

    第44章

    他要去哪里找呢?一个人盲目的寻找肯定是没用的, 先去附近的城市里打听打听吧。

    只是要进入人类世界, 他得先给自己弄一套衣服,否则光着身子到处跑,肯定会把人类吓坏了。

    可他要去哪里弄一件衣服呢?

    故墨挠挠头, 左看右看, 目光落在了安详的躺在一旁的炎兽身上。

    故墨用出九牛二虎之力, 勉勉强强做出一件麻袋似的衣服,他将麻袋披在身上, 光着脚,随便选定一个方向后便出发了。

    吞吃了那么多的妖力, 如今故墨也成长为一代大妖,脚程可比他只是个小妖精时快多了。

    走了一天后,故墨见到了一个大城镇。

    这个城镇光外墙就比故墨见过的都要好的多, 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