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一般是不插话的,但是这个时候,他也忍不住提出来:“被告,你清楚你今天站在这里的原因吗?”
“是的,这位汐见美实小姐认为我抄袭了她的作品。”织田说完,脸上的疑惑更加深,这件事不是法庭知道的吗?
妃英理因为织田作之助的反应太过天然而感到好笑,但努力绷着脸让自己不笑场:“你对此不好奇到底哪方面相似了吗?”
“不好奇,因为我知道我没有抄袭。”
“那你如何理解你们两部作品都有相似的地方?”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妃英理应着“谢谢,我问完了”,便回到被告席。
对手虽然是有名的民事诉讼律师,但在自己面前还只是个弟弟。
织田作之助的根本目的,只要是证明自己无辜即可。但是其他人并不是这么看的,只是看在织田作之助的面子,如果对方能见好就收,他们也不会太追究。但是如果人死性不改,非要争得鱼死网破。
“妃律师,您应该知道怎么让人痛(shen)改(bai)前(ming)非(lie)吧?”赤司微笑道。
妃英理:“合理合法手段,我懂的。”
……
原告席的律师走到织田作之助的面前。他环顾一周,目光梭巡过织田、妃英理、**官和汐见美实的脸。
“被告人织田作之助,你知道如果雷同多到一定程度的话,那与巧合已经没有关系了,直接能构成「抄袭」事件吗?”
织田作之助点点头:“所以我,才被告了。”
“很好,那既然织田先生知道你的文章被告,那么你应该也知道,汐见美实小姐的《风中童话》这篇故事也是出现在你的故事之前,现在法官和辩方律师桌子上都应该看到一封邮件,那是在两年前我的原告汐见小姐她发给编辑的细纲和五万字的试阅章,以及后续的全部内容,上面明确标有时间。按照文艺春秋河合编辑提供的收到原稿时间,这份内容确定是在《子守歌》之前。”
“有异议!”妃英理提出异议,“我一直很想知道,汐见小姐两年前不发表,如果没有织田先生的《子守歌》出版,是否意味着你这份稿子石沉入海,不会再启用?”
汐见美实的声音柔和浅淡:“并不是,我两年前之所以不发表,是因为我想尝试推理题材时,却发现这是我的短板,我需要认真敲实每个细节才会愿意动笔,这可能是我的转型作品,我不愿意随便对待,”
妃英理又继续追问:“为什么从来不写推理题材的汐见小姐,居然也会想尝试推理题材?”
“我认为这是一种挑战自我,拓宽文路的重要选择,就像是我一开始选择了恋爱小说,之后又大胆想着儿童文学领域进发一样。我并不认为有谁可以限制我去选择我想写的题材?”
汐见美实淡定地说道,目光平直地望着妃英理。
“那这样的话,汐见小姐是如何敲定推理题材的细节呢?”
“我是通过阅读报纸、新闻以及杂志,应该没有不允许用现实题材吧?”
妃英理还打算问,原告律师打断妃英理毫不喘息地对汐见不停地发问,对法官提出意见:“抗议,庭上,这件事与本案无关。”
“抗议有效,现在是在对被告提出问题的时间段。”法官打断了妃英理的进程,说道。
“一部作品在你的作品发表之前,而且多处内容和你的文章相似,甚至部分已经到了一模一样的程度,我是否可以认为你曾经有意或无意中看到过汐见美实小姐的作品,并引以为自己写作内容,以此作为牟利的手段?”
“不可以。”
织田掷地有声地回应道,把原告律师给弄愣了。
“我不会抄袭别人的内容,并且以此牟利。若是我知道那是别人的,我就不会碰,这是基本的礼仪。”
妃英理适时地插入对话:“这里能否请我方证人横沟正史先生为被告做出陈述?”
横沟正史就坐在厅的侧屋,听到传唤,便站起身。
横沟正史现在还在疗养中,穿着一身苍色的轻便和服。为了看起来精神一点,早上还灌了很多茶。听说织田被告抄袭之后,他就没有理会自己被爆出住院的消息,立刻打电话跟织田说,如果需要的话,可以随时叫他过去作证。
“我与被告织田作之助认识三年,三年间我们经常讨论出现的灵感和文章的内容。但凡我提到我可能会喜欢的题材,织田作从来都没有涉足,会和我发表的内容直接避开。”
横沟正史表情坦然,甚至认为要抄也该抄他的,为什么要抄一个不知道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女小说家?
妃英理正式介绍横沟正史:“这位是三年前和织田作之助同样获得直木奖的横沟正史,连续两年作者版权收益在日本青年作者,也就是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的作者里面排名第一。”
她顿了顿看向汐见美实的方向,补充道:“我无意冒犯,但是,汐见美实的版权收益好像排得很低。”
汐见美实双手交握,面对妃英理的反问时,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谁知道呢?这么说的话,只会有小作家抄袭大作家的情况,不会有大作家抄袭小作家。妃律师,您是这种意思吗?而且,谁知道,高产如金田一作家是不是也有个工作室在帮他量产推理小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