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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新官上任
    第48章新官上任

    要塞营区。

    团领导们在讨论关于蜥蜴人的问题时,蒙德正在接收他的手下。

    “报告小队长,这是我们小队的名单和物资清单,请您检验……”一个见习骑士向蒙德行了个军礼,把手里的一本文件递了过去,说道。

    “谢谢你的工作,霍尔斯见习……”蒙德点点头,笑着回了个军礼,把文件接了过来。他知道这个见习以后就是自己的副手,副小队长霍尔斯·托尔,一个留着光头的彪形大汉,听说有高地人的血脉。

    姓名:霍尔斯·托尔。

    种族:人类,混血(德尔曼亚种+高地亚种)。

    身份:普洛斯帝国南方边境部队第52步兵团233小队副小队长,见习骑士。

    源种开发度:1阶(推测职业:狂战士lv5,战士lv2)。

    友好度:22(该生物对宿主友善)

    蒙德心意一动,永恒之书就给出这位见习骑士的大致参数。因为是永恒之书的功能还没恢复多少,所以这个探测分析功能的效果极为有限,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的详细参数都看不了。

    进了营区之后,233小队的士兵全部出来列队迎接新任小队长的到来。不过蒙德却发现,这些士兵全都穿的皮甲和布甲,而且这些铠甲的样式颜色都不统一,看起来花花绿绿的一片。

    蒙德眉头一皱,问道:“你们怎么都穿皮甲和布甲?不是配了链甲吗?”

    一个老兵说道:“报告蒙德小队长,这里的气候太潮湿了,链甲很容易生锈,所以平时我们都没穿,有任务的时候才换链甲。”

    霍尔斯在旁边解释道:“蒙德小队长,这些皮甲都是士兵们自己搞来的,所以样式不统一……”

    “知道了……”蒙德点点头。他知道,军队里没有给长枪兵其他的铠甲,配发的链甲很不好保养,这些士兵为了方便,就自己搞来了皮甲或布甲。但是各人的渠道不同,有从市场上买的,有缴获的,还是自己做的,这样式颜色自然不可能统一。

    这种自己购买装备的事情,实在太常见了,几乎成为帝**队的常见现象。就帝**方配发的那些只比地摊货稍好一点的玩意儿,只要是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觉得很好用。对于这些没有开启源种的普通人来说,制式武器的质量还将就,至于铠甲嘛,那就呵呵了。

    大头兵们虽然买不起金属铠甲,但皮甲或布甲还是买得起的。自己买装备虽然花钱,但面对金钱和生命的选择,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而且就算要穿上链甲,原来穿着的皮甲布甲也不会脱,能多一层保护总是好的。

    于是他表示理解,接下来就和小队的战友互相认识了下,又检查了他们配发的武器和链甲。发现这些家伙的装备还是保养得不错,毕竟是吃饭的家伙。

    也是因为以前蒙德“热血中二”的英勇行为,在这个步兵团他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士兵们对这个新任小队长并不排斥,通过永恒之书的探测,这些家伙的友好度全都在20以上,少数人的甚至超过了40。无论在什么地方,是什么种族,勇士总是受到尊敬的。

    见面结束之后,士兵们就散去了。蒙德则和霍尔斯还有另外两位担任分队长的见习骑士回到小队办公室,他还要继续了解下小队的情况,以及和今后的同僚交流一下。

    这个“小队办公室”只是蒙德取的名字,其实它只是正副小队长平时休息的地方。里面的设施简陋得让人伤心,里面只有一张大方桌,几张凳子,还有几个武器架和杂物柜,全都是绿色纯天然的环保无公害产品。

    “本小队现在连同你我,共有见习骑士4人,扈从9人。四年兵3人,三年兵只有7人,二年兵有11人,一年兵14人……”霍尔斯开始详细介绍小队情况。“因为我们小队在沼泽中损失较大,现在虽然补充的很多都是新兵……”

    这次233小队的损失很大,见习骑士扈从和老兵基本上都挂了,现在重新补充满了,但大部分都是新兵。其实不但普通士兵如此,就连霍尔斯这个副小队长也是从第三大队调过来的。

    对于这位霍尔斯,蒙德虽然以前没怎么接触过,但也是了解一些。这位也是个能打的主儿,也是位武痴,这点和蒙德相同。

    另外两名见习都是原来的分队长,银发蓝眼的那个叫做罗森塞伯鲁斯,4级战士,惯用武器是双刃枪。另一位叫做思贝斯劳代,是一名3级战士兼3级游荡者。他们都是命大的家伙,在上次的遇袭中活着回来了。这两位和蒙德很熟,不过以前是同级,现在成了蒙德的部下。

    这三位见习骑士的资格都比蒙德更老,但是他们对蒙德的上位却也没什么意见,更没有什么不服气准备给他踩的表现。没办法,人家蒙德能打啊,而且现在还成了法爷,当个小队长绰绰有余。

    众人交流了一会儿,蒙德就说道:“下午我们就开始训练吧……”

    “好的,队长……”

    下午,要塞内的校场上,一群士兵正在训练。

    “嘿嘿喝……嘿嘿喝……嘿嘿喝……”随着鼓点,长枪兵们一次次的喊着号子,奋力刺出手中木枪。长枪兵前面的对手是剑盾兵,他们很沉着的用盾牌挡着木枪的突刺。剑盾兵的技术含量更高,对士兵的要求也更多,因此大部分都是扈从担任,最起码也得是老兵,新兵是玩不转的,当然他们同样也能使用长枪。

    小队长以及分队长们都睁大眼睛,盯着士兵们的动作,只要发现稍有走形,或者不合节奏,就会上去纠正。

    蒙德帮一个士兵矫正了姿势,说道:“你的手高了,要低一点。记住,刺出去的枪头要与你的眼睛平齐……”

    “明白了,小队长……”别看这个士兵年龄比他大,但态度却极为尊重。

    不单单是这个被指导的士兵,在很多士兵眼里,蒙德都算得上个偶像级人物。无论是在那个世界那个时代的军队里,最容易能得到士兵尊重的都有两种人,一种是能打的,另一种是不怕死的。而蒙德不但能打,还特别不怕死,得到士兵们的敬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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