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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重生_第68章
    第三次重生 作者:苏景闲

    既然都开了头,吴子彦也就没再瞒着,“我看了资料,是关于大型食肉动物,和人类的基因能否融合的研究。”

    凌辰脑子里冒出了之前在D区,他们闯进的那个研究所。

    吴子彦右脚一下一下地碾着地,“是不是很不可思议?我们一进去,就遭到了一个豹人的袭击,那双竖瞳搞得我现在汗毛都还是立着的。后来还有四肢着地的虎人,他们都没有人的智慧,实验研究员……已经被分吃了,称里面为地狱都不为过。”

    “所以你们差点折在里面?”

    “对,开始接任务时,指挥中心说,任务地点是一个普通的生物研究所。”吴子彦拉开衣袖,露出胳膊上三条皮肉翻卷的抓痕,“我关车上那只小豹人抓出来的。”

    他放下衣袖,“辰哥,我有个猜测。”

    凌辰:“你说。”

    吴子彦花几秒组织了措辞,“我怀疑,会不会是指挥中心在秘密做这方面的实验,实验样本失控,研究员全死了,情况不受控制,他们才派我们去善后?顺便还能达到消耗游龙战力的目的。”

    说完他自己都不太相信,“我脑洞挺大,你听听就好。”

    凌辰抬眼看他,“不,我认为有可能。”

    吴子彦手慢慢握成拳。

    凌辰继续道,“只是猜测,没有证据。有可能是指挥中心在做这种实验,也有可能是圣裁的人在做这个实验,指挥中心想去抢一杯羹。”

    帮着游龙的人收拾好那几辆军用皮卡,江灿灿几个站到旁边,等凌辰和吴子彦说完话。

    吴子彦抬手撞了撞凌辰的拳头,“后会有期。”

    凌辰点头,“都别死了。”

    军用皮卡卷着沙尘驶往一区,凌辰他们朝停剑齿虎的位置走。

    路上有个积水的泥坑,凌辰厚底军靴防水,没什么停顿地就踩过去了。想起叶宵穿的不是军靴,一脚下去鞋子会脏,凌辰又重新倒回来,直接双手掐着叶宵的腰,把人抱进怀里,等跨过了泥坑才把人放下。

    叶宵有点懵。

    走在后面的江灿灿几个,被这行云流水的操作惊到了,凌辰怕叶宵害臊,强行解释,“他腿短。”

    江灿灿在心里偷偷翻了个白眼——这破理由要是是真的,我就不姓江!

    第37章 第三十七条小尾巴

    接下来的几天里,叶宵总是时不时地盯着自己的双腿发呆, 像是在纠结, 自己的腿是不是真的很短。凌辰一开始就发现了他的小动作,但道德败坏, 假装没看见,直到叶宵悄悄来找他。

    凌辰才从湖里洗完澡上岸, 迷彩裤扎着皮带,松松地挂在肌肉紧实的腰胯上。上半身什么都没穿, 直白地衤果着, 胸肌腹肌上的水没干,顺着往下流。背上的伤倒是结痂了, 半点不影响他秀身材。

    叶宵视线落在凌辰被迷彩裤包裹着的长腿上,抱着长刀跟上去。凌辰走了几步才开口问,“找队长有什么事吗?”

    叶宵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有些不太自在地点点头,“嗯。”话还没说出来,耳根先红了。

    凌辰的良心被唤醒了,他停下来,挺耐心地问, “我们小毛毛想问队长什么?”语气柔了几个度。

    叶宵在心里挣扎了好几遍,才吞吞吐吐地问了出来, “队长,你的腿为什么这么长?”

    凌辰十分艰难地憋着笑——不能笑不能笑, 笑了小毛毛要害臊。于是凌辰拿出在军区作报告时的严肃表情,“我吃的比较多,所以长得高,腿长。”

    叶宵想到身高也很高的江灿灿,觉得似乎很有道理,“我会多吃一点,”他有些苦恼地低头看自己的双腿,“让腿长长一点。”

    凌辰连撸了叶宵的头发好几下——小毛毛太他妈可爱了!

    回到扎营的地方,江灿灿正一边哼歌一边做晚饭,听见脚步声,他笑眯眯地挥手,“辰哥,小朋友,回来啦?”

    凌辰进车里穿衣服,叶宵认真地和江灿灿打招呼,“嗯,我们回来了。”

    江灿灿挑了一块排骨给叶宵尝味道,“好吃吧?从辰哥家里带出来的罐头,据说是罐头里的奢侈品,贼贵!”

    叶宵把肉咽下去,“好吃。”

    穿好衣服的凌辰在叶宵旁边坐下,叮嘱江灿灿,“多给我们叶宵分一点肉。”

    叶宵表情有些发愁,但还是没反驳凌辰的话。为了长成大长腿,摆脱“腿短”的评价,他努力解决了半个钢盔的饭菜。

    吃完饭后,大家都懒洋洋的没精神,凌辰开口道,“按照计划,明天我们就去买武器,买完了进D区。”

    他们武器存量不多,这次进D区,不像上次那样,可以靠打劫增加物资的库存。为了买到足量的武器,凌辰还特意让江木绕了一段路。

    江灿灿下巴抵在江木的肩膀上,蹭地图看,“我们现在在四区西边,这边的军火贩子……”他睁大眼,“不是吧,辰哥,我们要去独眼老A那里拿货?”

    凌辰:“有问题?”

    江灿灿觉得自家指挥的胆子真的大,总是想常人之不能想,“独眼老A的干儿子还是你亲手一槍给毙了的!三思啊亲!”

    “哦,他又不知道是我动的手。”凌辰摆摆手,“除了老A,我们也没其他选择了,将就将就。”

    第二天一大早,凌辰换好衣服下车,江灿灿笑嘻嘻地吹了个口哨。正在练刀的叶宵看愣了,刀尖差点扎手上去。

    凌辰被吓了一跳,几步跨过去抓着叶宵的手腕儿,想骂又骂不出来,最后只叮嘱了一句,“乖了,别扎到自己的手。”

    叶宵还是愣愣地看着凌辰。

    江灿灿在旁边插话,“辰哥,不怪小朋友看呆,是你今天穿得太骚包了!”

    凌辰脱了迷彩裤和作战服,穿上白衬衣黑裤子,脚踩高定皮鞋,外面套一件剪裁流畅的黑色长风衣,手腕上还戴着一块比剑齿虎整辆车还贵的表。最骚气的是,耳垂上竟然扎了一颗蓝宝石耳钉,非常好看。

    他身材好长得又英俊,脱下迷彩装,再拾掇拾掇,分分钟可以上台当走秀的顶级男模。

    叶宵没见过凌辰这样穿着打扮过,手足无措地抓着长刀站在原地,好一会儿都反应不过来。

    凌辰对他满是惊艳的眼神非常满意,但这种满意不能表现出来,于是装模作样地问,“队长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