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作者:来自远方
清和 作者:来自远方
第一百一十八章
轰!轰!轰!
连续数声巨响,炸开了北平的朝雾。
北平郊外,金吾卫、旗手卫、羽林卫摆开仪仗,锦衣卫带刀护卫在侧。
随天子北巡的朝廷官员面似真定,耳际却在嗡嗡作响,目光紧盯着黑烟和尘土腾起处,原本立在那里的木人,已随着巨响断裂,腾空,随后落下,重重砸在了地上。
空气中能嗅到火药的味道,一切仿佛慢动作一般,在眼前不断回放,众人心中的震撼无以言表。
永乐帝手下的文臣武将,对火器并不陌生,哪怕没有亲眼见过,也知晓火器的威力能达到何种程度。
眼前这一幕却打翻了他们以往的所有认知。
威力至斯,断木裂石,以血肉之躯如何能够抵挡?
不待硝烟完全散去,几名天子亲卫已策马驰往爆炸处,寻回了炸成几段的木人。
木头断裂处焦黑,嵌入了不规则的铁片,砂石等物。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火药味道。
断木在朱棣手中,能靠近看的只有成国公朱能和定远侯沈瑄等少数几人。其余武将,包括张辅在内,都只能伸长了脖子,多瞄一眼算一眼。
一边看,一边议论纷纷。
“这便是火雷?”
“威力如此之巨。”
“军器局亦然有督造,远不及此。”
“得此神兵,乃天佑大明。”
武将们关注的是火器的威力,文臣们三句不离天佑,五句不离祥瑞。虽然角度不同,对明朝版手榴弹的正面评价和肯定却是一样的。
朱棣将朱高煦叫到近前,看着比离开南京前更显稳重的次子,拍着朱高煦的背,笑得尤为畅怀。
“吾儿甚好。”
朱棣是天子,是杀人不眨眼的马上皇帝,也是一个父亲。
朱高煦献上火雷,令他在文臣武将面前很有面子,作为一国之君,他高兴,作为朱高煦的老爹,他更高兴。
儿子出息了,哪个做老子的会不得意?
看,这就是朕的儿子,上马打仗,带兵掠阵,一等一的悍将。下马练兵,造火器,照样不含糊!
斜睨一眼朝臣,羡慕嫉妒吗?
羡慕没用,嫉妒更没用!
为儿子骄傲的老爹,偶尔脑抽一回,应当可以理解。
“禀父王,此非儿臣一人之功。”
朱高煦一身大红郡王常服,骑在枣红马上,更显丰神俊朗,傲气无双。饶是支持朱高炽上位的文臣也不得不承认,就外表来看,朱高炽的确比不上朱高煦,即便世子减少了宽度也一样。
朝廷选官要看长相,英俊潇洒才能位列庙堂,这是洪武帝定下的规矩。
永乐帝更喜欢相貌硬挺,肖似自身的儿子,貌似也能说得过去……
“哦?”朱棣看着朱高煦,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禀父王,火雷本为大宁杂造局工匠造出,儿臣自三弟信中闻之,令开平卫杂造局试造,发现威力的确强于军器局所造。令巡防边军携带,遇到几倍于己的鞑子游骑,仍可从容脱身。更可以爆裂之声提醒地堡守军,狼烟示警。”
朱高煦表情严肃,谈起边防工作一丝不够。朱棣听得极其认真,偶尔询问两句,总能问道关键处,若非朱高煦用心,怕是会被当场问主。
几番应对,朱棣心中愈发满意,朱高煦暗自松了口气。
自奉命备边,他便下决心做出个样子,事事亲力亲为,如今总算有了回报。
从二月起,卫所地堡,瞭望墩台,城墙上的敌台,都被一一加固。
边军的粮饷,武器,袢袄军鞋,更是几天一催。
奉命以舟师海运粮饷的江平伯陈瑄和前军都督佥事宣信被催得一个头两个大。
不是他们有意拖延,事关北疆边防,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辽东和开平卫等地的边军粮饷上动手脚。实在是海运风险颇大,不到合适的月份出海,危险性太高,遇上大浪,整船的粮饷都要沉入海底,士兵也会喂鱼。
等不到海运的粮饷,军屯和商屯收获有限,当地百姓还靠朝廷救济粮过日子,粮食实在不够吃,朱高煦只能另想办法。
集合部将,集思广益,军汉们习惯了简单粗暴,想吃饱肚子,最有效的办法只有两个,打猎,到鞑子那边抢劫。
草原上的猎物是有数的,杀光了破坏生态平衡,抢劫鞑子更符合边军的利益。
允许鞑子到自家边境打谷草,不允许自家到草原上去套牛羊?
没这个道理。
礼尚往来,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个理念是朱高燧通过书信灌输给朱高煦的。
原话出自兴宁伯孟清和之口。朱高燧听后认为很有道理,朱高煦看过,也是深以为然。
抛开心理负担,各种铺垫和准备工作做好,还等什么?就一个字,抢。
做好伪装,带上长刀,跨上战马。
能抢就抢,抢完就跑,机动作战。
据闻,这一条也是朱高燧从兴宁伯口中得知,朱高煦再次深以为然。
陈瑄的舟师没有北上之前,草原上的鞑靼部落,尤其是经常到边卫打谷草的,成为了边军眼中待在的羔羊,屡遭洗劫,抓不住抢劫犯,保不住牛羊,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相比之下,开平卫边军的生活水平却在和战斗力一起飙升,再提起鞑靼,个顶个的双眼副放光。
抢劫行动都是秘密进行,不只朝廷不知道,在身边的朵颜三卫也一无所知。
明初,边军深入草原巡逻是常例,谁能想到,代表着正义的大明游击将军会在袢袄外边套上皮袍子,皮帽子一扣,哇啦哇啦装成外族去实施抢劫这一犯罪活动?
一切,都是因为孟某人的几次说漏嘴。
可以还是偶然?只有老天知道。
经过多次磨练,开平卫边军的抢劫技术已臻化境,即便没有怯烈帖木儿等鞑靼首领的投靠,照样有极大的把握骗过朵颜三卫,抢过之后,把X盆子扣到鬼力赤的头上。
鬼力赤不行,还有马哈木不是?
如此行事定然不符合明朝对外形象,郡王带头抢劫邻居更会被言官骂得狗血淋头的事,朱高煦不会当着外人的面告诉老爹,只能在私底下进行汇报。
永乐帝夸奖过儿子之后,感叹,朕当初怎么没想到如此计策?
可见,有朱棣这样的邻居和上司,鞑靼和兀良哈果真是霉星高照,非同一般的悲催。
朱高煦向朱棣汇报完工作,朱能等将领也传阅过被炸断的木头,又开始研究起点燃的火雷。
拳头大的空心铁球,填充火药,装上引信,竟然会有如此威力,当真是让人惊叹。
孟清和暂时未得皇帝宣召,干脆为在场众人做起了讲解员的工作。
朱能,徐增寿提出是否能改变一下火雷的外形,便于携带和投掷,张辅则引申到了火炮实心铁球向开花弹转变的可能性。
“若以威武大将军,射出此类火弹,其威力当可无匹。”
听到张辅的话,孟清和不免咂舌。再看朱能等人先是皱眉,随即恍然,进而跃跃欲试的表情,孟清和不自觉的挠头。
莫非,继永乐帝北巡,神机营的出现也将提前?
以明朝的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组织一支“现代化”的热武器部队并非不可能。
毕竟,大明朝的皇帝可不会下令将军队中的火铳换成弓箭,还要悄悄的来,“勿使之觉”。能做出这样脑缺事的,除了半瓢,也只有半瓢。
看着朱能张辅等人讨论的势头,孟清和很想提醒一句,有了火雷的启发,开花弹的制造应当不会太困难。当下应该关注的,是火炮的攻坚。
没有稳定性强的炮膛,炮弹再犀利也是白搭。
为了弥补制铁工艺的不纯熟,也为了加强火炮的稳定性,明初的火炮大多都是矮敦胖,个顶个的憨厚壮实。哪怕是道衍组织地下兵工厂造出的虎蹲炮,在工艺上也比不上戚继光时代。
要想增加火器的威力,就要先加强火炮和火铳的稳定性。如此,改进炼铁工作,加强锻造技术就是重中之重。
想到这里,孟清和再次挠头。
他不是工科出身,脑子里的存货大多来自非学术渠道,很多还很不靠谱。这就像是知道历史的大致方向,却无法精准说出每个阶段发生的主要事件一样。
所以,要想实现火器的技术革命,需要更专业的人才。
兵仗局,军器局,各地杂造局,肯定有不少技艺娴熟的工匠。据闻工部左侍郎对冶炼一途很有研究,或许,可以讨教一下?
摇摇头,他出面不合适。之前一场嘴仗,几乎得罪了满朝文臣,敢向六部官员递帖子,绝对是摔回脸上的下场。
目光转向向永乐帝汇报工作的朱高煦,再瞄一眼被召过去的朱高燧。
这两位倒能试一试。
论起最合适的人选,其实还是朱高炽。在永乐帝的三个儿子里,属他和文臣的关系铁。
孟清和皱了一下眉,以目前情况来看,请他帮忙可不是个好主意。
“兴宁伯,天子召见。”
郑和走过来,打断了孟清和的思绪。
收敛心神,他果真是喜欢七想八想,八字一撇还没画出去,直接就想着捺该往哪里画了。
但是,既然打定主意要搭郑和下西洋的顺风船,有可能的话,还要去美洲溜达一圈,加强舰队的炮火威力势在必行。
谁知道远洋途中会遇上什么?
未雨绸缪,从最坏的方向考虑,不说做好完全的准备,照顾到大部分细节总是可以的。
如果能先一步登上美洲大陆,说不定历史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小冰河时期,绚烂文明之后的文化倒退还会出现吗?
孟清和不知道。但他愿意为此努力一回。
历史将他送到这个时代,从一只小虾米奋斗到长出了螯钳,不挥舞几下,实在是说不过去。夹不到人,夹几下空气,听几声响也是好的。
跟着郑和走到永乐帝跟前,孟清和纳头便拜。
“臣拜见陛下。”
“起来。”
朱棣的心情很好,笑入眼底,红光满面。
“朕听高煦说了,兴宁伯一心为国,再立大功,朕心甚慰。”
“陛下夸赞,臣不敢当。臣只是尽了本分,大功当归高阳郡王和三皇子。”
孟清和十分谦虚,万分诚恳。
表示有朱高燧的支持,他在大宁城的工作才能进展得如此顺利。
有高阳郡王在开平卫的努力,犀利的火器才真正问世。
“大功当首推两位皇子。”
朱高煦分功,孟清和推辞,顺便提出了朱高燧。
朱高煦兄弟俩再遭朱棣表扬,很是不好意思,又把沈瑄扒拉出来,如果没有定远侯支援粮饷,并派兵支持边军在大漠的套牛羊活动,他们也不会屡次收到父皇夸赞。
所以,功劳要分,赏赐同样要分。
“你们能够如此,朕很高兴。”
朱棣有些感慨,决定四个人都赏,包括参与改造火器的杂造局工匠,以及边军上下,都要论功行赏。
“陛下英明,吾皇万岁万万岁!”
有赏赐,当然要谢恩。
这一次,连同朱高煦朱高燧在内,因为备边和火器一事受到封赏,永乐帝更是提前封朱高煦为汉王,朱高燧为赵王,封地未定,只俸禄增加千石,且命工部制仪仗,用曲柄红素圆伞,画瑞草文,如亲王制。
旨意送达京师,朝臣震动。
朱高煦朱高燧突然封王,世子却依旧是世子,往好了想,是天子有意封其为皇太子。往坏处想,天子已彻底厌恶了世子。两个弟弟封王,却独留下他一个,地位何其尴尬。
与封王旨意一同下达的,还有对沈瑄和孟清和的封赏。
特进沈瑄光禄大夫柱国,加禄千石。追赠沈瑄父沈良为安国公,母为安国夫人。
赐孟清和金银彩钞,文绮布帛。追赠孟清和父为伯爵,封其母为伯夫人,赏玉牌锦衣。
北平行部,大宁都司,开平卫指挥使司上下各有封赏。
武官进位,边军进禄,发新袢袄,粮钞。
杂造局大使及副使赏银三十两,钞一百锭。工匠以功劳大小,赏银宝绮帛有差。
借这次机会,永乐帝将之前压下的恩赏,变相发给了孟清和。
官依旧没升,但赏下的金银,以及追赠孟广智爵位,却是天上砸下来的大馅饼。
子有爵和父子皆有爵,完全是两回事。
不提孟王氏,连孟清和的两位嫂嫂,身份都在无形中提高。虽无命妇身份,却也不会被人小看。孟三姐和孟五姐未来也将顺畅许多。
孟清和尽量控制着表情,上翘的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来。接下来的数日,更是日日脸上带笑,见到某几位不太对付的文官,也是笑脸相迎,一致对方拉起一级警报,生怕兴宁伯再设套钻。
“兴宁伯感沐天恩,赤子知心。”
朱棣对孟清和的评语很正面,其中不乏有郑和敲边鼓说好话的功劳。
朱高煦和朱高燧正为封王高兴,很能体会孟十二郎的心情。三人凑到一起,往往能一乐一整天,嘴角咧到耳根,一口白牙闪亮。
每当这个时候,跟随在三人身边的内侍和亲卫都会默默转头。要么抬头望天,要么低头看地。总之,亲王和伯爵相对傻笑,他们坚决没看到。
孟清和的好心情一直持续着。
朱棣召他去问话,奏对中,也是灵感迸发,口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利落。在朱棣问及鞑靼的问题时,武将基本主张“派兵去谈”,文臣讲究以理服人,却也不反对派兵,先礼后兵嘛。
沈瑄没出言,却似同意朱能派兵的意见。
孟清和拽了一下沈瑄的衣角,“都督,还有瓦剌……”
“瓦剌?”
沈瑄眉毛一挑,表示明白,然后出言,陛下,光打鞑靼还不够,顺便连瓦剌一起收拾吧。
朱棣深以为然,朱能张辅等大声叫好。
文臣盘算着该如何下笔成文,让正义站在自己一边。
朱高煦和朱高燧摩拳擦掌,有幸旁听的朵颜三卫首领双眼放出了绿光。
抢完鞑靼再去抢瓦剌?
一个字,好!
三个字,非常好!
五个字,好得不能再好!
孟清和瞠目结舌,他只是想提醒沈瑄,可以建议天子,也向瓦剌派遣使者,送去一分玺书,内容可以随便写几句,目的是引起鞑靼的警觉,把水搅得更混。
结果怎么会被理解成连瓦剌也要打?
“侯爷,那个……”
孟清和还想矫正一下,却发现根本没用。除了他,自天子以下,包括文臣在内,都脖子冒青筋,各种为战争兴奋中。
这不合常理!
没道理清风朗月的翰林侍读也如此好战。
脑袋上冒出了问号,手腕忽然被握住。热度透过衣袖传来,孟清和吓了一跳,两忙看向距离最近的张辅,即使对方没注意到,仍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大红麒麟服,精致的衣角,修长的手指扣在他的腕子上。
孟清和下意识挣了一下,手指却更加用力,急得头上冒汗,沈瑄却突然放开了他。
松口气,借着衣袖的遮掩,捏了一下刚刚能攥住的地方,耳根有些发红。
似乎,还留着不属于他的温度。
站在稍远处的杨铎突然抬头,看向沈瑄和孟清和所站的位置,双眸中闪过了一抹深思。
第一百一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