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东汉末 作者:庄不周
高阳亭,蹋顿和弥相对而坐,一手握着酒壶,一手拿着小刀,正从烤得焦黄的羊身上割肉吃。两人谁也不说话,只听见柴火吱吱啦啦作响,油滴到火上,不时的窜起一朵火苗,两人的手都是油腻腻的,却并不在意,只是在身上擦一擦,便又去拿酒壶。他们身上的战袍已经旧了,全是污垢,根本看不出本色。
蹋顿的脸瘦长,眼神阴森冷峻,而弥加则是一张圆脸,白白胖胖的,如果不看他的髡头,根本看不出他是一个草原人,反倒像是一个中原的富家翁。不过蹋顿知道,弥加看起来人畜无害,其实手段非常狠毒,而且他的实力强劲,鲜卑王庭过来的骑兵都受他的指挥,他足足有一万三千多人,是他的两倍还多。
要想打赢这一仗,弥加的态度非常重要。这也是蹋顿要把弥加请来喝酒的原因。他们之前打过很多仗,也算得上是仇人,到了袁绍帐下之后,因为那些中原人的歧视,他们才走到了一起,不过交往也不多。以往的战斗,他们不是各干各的,就是在袁绍的统一指挥之下,没什么直接接触的机,像今天这样并肩作战还是第一次。
弥加看着火堆,眼神平静中带着一丝担心,他慢慢的啜着酒,若有所思。蹋顿犹豫了一下,举起酒壶,对弥加示意了一下:“中原人打仗不行,这酒却的确不错。”
弥加无声的笑了笑,举起酒壶晃了晃:“是啊,不过,中原人最好的酒却不是这酒,而是并州出的汾酒,不知道你尝过没有?”
蹋顿伸出肥厚的舌头,舔舔嘴边的酒渍,漫不经心的说道:“喝过一次,确实不错,入腹如火,浑身都暖洋洋的,据说要是泡上一些鹿茸或者参,那就更棒了。”
他叹了一口气,这样的药酒他只听过,却没有喝过,整个辽西,只有他的叔叔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有,丘力居每天都要喝上两口,现在身体比他还壮实,他总觉得这酒好象是仙药,喝了能长生不老,照这个趋势下去,他大概还会死在丘力居前面。不管怎么说,这辽西乌桓大人的位置是不可能落到他的头上了,丘力居还结实,楼班却已经长大,父传子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他这个从子已经没机会了。正因为如此,他才主动要求率领来协助袁绍,希望能立下功劳,借助袁绍的力量和楼班争上一争。
不过现在他后悔了,袁绍打了几年仗,刚刚有了点起色,宿敌刘修却已经完成了战略上的包围,挥师东下,势如破竹的占领了江南,接着又围住了袁隗,现在袁绍也上当了,被人堵在这陌生的兖州,能不能回到冀州去,都是一个大问题。不过,就算回去又如何?这一次大败,袁绍还有翻身的机会吗?
蹋顿开始考虑退路问题。他在袁绍帐下没能立功,就这么回到辽西,肯定会被丘力居打压,而要想活下去,并且好好的活下去,他有必要和这位东部鲜卑大人弥加好好的交流一下感情。他之所以敢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鲜卑人的曰子也不好过,和刘修决裂之后,他们不可能再从胡市上得到任何物资,而乌桓人却还有机会,他们就在汉境以内,做生意要方便得多。
“鹿茸和参倒是易得,只是这酒,却不那么容易到手了。”弥加晃了晃手中的酒壶,酒壶里只剩下一小半的酒,他有些舍不得的收了起来,见蹋顿盯着他看,他笑了笑:“留着以后喝。”
“大人其实不必如此节俭,这种酒虽然不易得,可是如果大人愿意,我还是能帮上一点忙的。”蹋顿很随意的笑道:“不瞒大人说,汉人的商船直抵渤海,只要有钱,我们可以喝到大汉境内每一个地方的名酒。”
弥加又浓又密的眉毛挑了挑,哈的笑了一声:“那你可真是有口福了。”
“是的。如果大人愿意,我愿意把这口福分一点给大人。”
“那我怎么过意得去?”
“唉,大人何必说这样的话,说起来,我们都是草原上的汉子,无须象那些中原人一样虚伪。”蹋顿放下酒壶,取出小刀,割下一小片肉放进嘴里嚼着,饶有兴趣的看着弥加:“朋友嘛,互相帮助,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弥加嘴角抽了抽,两手交叉在一起,似乎显得有些局促。他看着跳跃的火苗看了很久才抬起头,“我能有什么帮你的吗?”
蹋顿笑了,“当然有,而且有很多。”
弥加也笑了。
他们从陈国一路奔来,一天行进了两百多里,如果不是前面还有二三十里就要和曹艹接触,必须保证一定的体力,他们也许要一口气再奔上一个时辰。尽管如此,大部分将士还是累了,蹋顿和弥加谈了半宿,也觉得很累,在达成了各自的意愿之后,他们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哈欠,挥手道别,准备休息。
弥加带着亲卫骑扬长而去,隆隆的蹄声渐行渐远,蹋顿独自坐在火堆边,回想着刚才和弥加达成的协议,不禁摇了摇头。曾经强大无比的鲜卑人也衰落了,和连带着残部在草原上游荡,被牛头部落追得像条丧家之犬,这个时候弥加居然还在为自己的利益做打算,准备独霸草原,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生出来的雄心。
打人,还是得捏成拳头啊,五个指头分开就是不得力。乌桓人被汉人分成了几部分,从此衰落,成了汉人的打手,而鲜卑人自从檀石槐战死之后,内乱不断,实力急剧下降,现在牛头部落异军突起,把和连打得落花流水,弹汗山已经换了主人,不过裂狂风也只是刘修的一条狗而已,凭他的能力,如果没有刘修的支持,他根本不可能有今天。
汉人总是善于使用阴谋诡计,而草原上的人又总是上当,这还真是个让人沮丧的事。
蹋顿叹了一口气,将酒壶中的酒一饮而尽,顺手将瘪掉的酒壶扔在一边。他站起身来,刚想回帐休息,耳边突然响起一阵隐隐约约的马蹄声。他皱了皱眉,难道弥加又回来了?他抬头向弥加的营地方向看去,那边很安静,只有稀疏的几点火光表示那里有一个大营,并没有成群结队的骑兵在行动。
蹋顿酒喝得有些多,他自失的笑了一声,“难道是曹艹赶过来送死了?”笑意刚从嘴角边荡漾开,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马蹄声不像是东面来的,反倒像是西边来的。他转过身,向西看去,顿时吃了一惊。
两条火龙正在迅速接近。
到了这时候,蹋顿才听到急促刺耳的报警声。
“呜——呜——”
大营像是平静的水潭扔进了一颗石子,水波荡漾开来,却并不引人注意。大部分士卒都太累了,他们睡得像死猪一样,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到来。
蹋顿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会出现敌人。他非常谨慎,已经派了骑兵到前面去打探曹艹的动静,只要曹艹有任何举动,他都会得到消息。
难道曹艹绕了一个圈,避开了他的斥候,从西面杀过来了?蹋顿听着越来越响的马蹄声,看着越来越近的火龙,感受着脚下越来越强烈的震动,一时有些傻了。
这时,乌桓人已经浸入血液的警觉终于苏醒了,无数马蹄踩踏地面带来的震动惊醒了他们,他们虽然还没有完本清醒,却本能的从大帐里奔了出来,纷纷跳上自己的战马,准备迎战。只是本能虽然在提醒他们应该干什么,指挥却无法行成本能,那些小帅、大人们只是握紧了战刀,却不知道整顿队形。
蹋顿看着乱作一团的大营,如遭雷击,喝下去的酒全部化作冷汗,透体而出,瞬间浸湿了袁绍赠给他的丝衣。
“大人——”亲卫们拥了过来,不由分说,七手八脚的将甲胄帮他穿戴,把他扶上战马。蹋顿一边由亲卫们摆弄着,一边紧张的思索着,不时的传达着命令,力图尽快做好迎战的准备。
不过,他的酒喝得太多,脑子有些胀,思路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变化,还没等他准备好,汉军的前锋已经接近了大营。
“射——”夏育踩着马镫站了起来,举戟大吼,身后的将士们松开了手中的弓弦,射出了手中的火箭,刹那间,万点繁星平地飞起,跃过百十步的距离,掉头向下,扑入乌桓人的大营中。
乌桓人没有扎营栅的习惯,这极大的方便了突袭的汉军。夏育在亲卫们的簇拥下,一路飞奔,直接杀进了大营。
一批批火箭落在帐篷上,迅速点燃了帐篷,将乌桓人的大营照得如白昼一般。惊慌失措的乌桓人有的去救火,有的去抢财物,只剩下不到一半的人转身迎战。可是他们要队列没队列,要阵型没阵型,如何是汉军的对手,一接触就被汉军杀得人仰马翻。
“杀光这些髡头蛮子!”夏育狂吼一声。在此之前,他已经多次给将士们洗脑,说这些髡头胡人到中原来烧杀抢掠,等同于外族入侵,必须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道厉害。长水营当年曾经跟着刘修一起北征,有杀鲜卑人的优秀传统,这两年虽然换了不少新兵,但是当年参加过战斗的人还在,一听到夏育这些鼓动的话,他们想起了当年激情燃烧的岁月,不由自主的帮着夏育给那些新兵洗脑。
洗脑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夏育一声狂吼,顿时响应声一片,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卒,一个个眼珠血珠,嘶声狂啸:“杀!杀光这些蛮子!”
夏育居中,田宴居左,麹义在右,一万多铁骑如狂飚杀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