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 作者:卷土
野猪听了林封谨的话,也是只能苦笑了起来,他此时并没有变成兽身,因此并不显得引人注目,便站了起来道:
“那么主人,我们现在去哪里,听说你在北齐混得风生水起的,是回去北齐吗?”
林封谨的眼神随之转冷,冷冷的道:
“当然不,所有人都猜我逃走后会回北齐,我现在过去岂不是自投罗网?我们现在往南方走,听说那个死鬼小隐君黄刑的老家不是在南方的淝东县吗?哼哼,此人出言辱我母亲,实在可恶至极,我说要杀他全家,那么跑了一只猫一只狗都不算数!”
林封谨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却是闪耀着凶残无比的光芒,这个本来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书生,一下子就掀开了伪装,露出了狰狞的獠牙!这时候野猪才看到了林封谨残酷血腥的另外一面,不过却是很对他的胃口,大丈夫快意恩仇,自当如此!
事实上,那小隐君黄刑当时说要将林封谨的三个老娘都卖到窑子里面去接客的话,也绝对不是说说而已的,是心中一定打着这样的念头,林封谨也看得出来,这厮若是不死有条件的话,是真干得出这种事情!既然如此,林封谨发狠起来要杀他全家也是理所当然。
你毒?我比你更毒!!
你狠?我比你更狠!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欺我一丈,我还他一里!
既然林封谨说得明明白白的,野猪自然是很干脆的背起林封谨就走,这厮力大无穷,忠心耿耿,更重要的是貌似他的需求除了林封谨之外就没人能帮得上了,所以林封谨得到了野猪来作为自己的护卫心中还是相当愉快的。
事实上他早就发觉自己身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缺乏足够实力的死士。
一旦自己不小心陷入到了重重埋伏当中,就必须要一个近战十分剽悍,可以悍不畏死,浴血奋战破阵而出的猛人护送自己杀出重围。这种攻坚形的亡命徒角色李虎做不到,林德也做不到,野猪的出现,便很好的填补了这个空白。
当然,凡事有利有弊,野猪这厮不怎么讲究个人卫生,体毛很多,体味也很重,林封谨鼻子本来就是十分灵敏,被他背在背上就受了大罪了。却是也只能咬牙苦苦忍耐。
他们主仆三人离开俒州的时候。焦头烂额的阴无极和大隐君黄密还在和当地的驻军扯皮。走出去了三四十里以后,林封谨却是并不掩盖自己的行迹,而是大大方方的投店,打尖。似乎有恃无恐半点都不怕敌人知道自己行踪似的。
这么做的用意野猪之前还不明白,但仔细一想以后,便忽然觉得只能用高妙来形容因为那帮五德书院追兵此时人手凋零,更是和当地的关系搞得冰炭不容,这样一来的话,要打听到他们的消息起码也是要明天了。而这些人听到了林封谨往南方走的消息,多半就会猜到林封谨乃是真的要去抄小隐君黄刑的老窝!!更关键的是,黄密和黄刑亲如兄弟,两人的家宅都距离并不远啊!貌似更是共建了一座山庄。
这样一来的话。阴无极不知道其反应如何,黄密必然是会不顾一切疯狂若丧家犬那样连夜兼程赶来,等他这样的以疲惫之身赶回家,还能保持多强的战力?
而林封谨更是可以在中途以逸待劳,选择对己方最有利的地形来进行伏击。这样的话,天时地利都是可以操之在手,人和方面则是双方优势相等,那么这一战打起来的难度必然就不知道会轻松多少了。
说实话,之前在遥城一战,野猪还是很是有些不服气的,因为他觉得那是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实在是狂风将军申残表现得太弱了,此时和林封谨多加接触以后,头脑并不如外表那样粗豪的他忽然觉得,只怕西戎军输得并不冤枉啊。
不过在接下来的打尖当中,林封谨忽然发觉野猪这厮也很不简单,因为他之前问的问题现在看起来也是极有深意的.......
就拿之前林封谨招徕野猪的时候,野猪问的第一个问题居然就是:管饭不?
这个貌似普通而简单的问题,居然会被野猪摆在第一个提出来,林封谨当时就应该考虑到其中的真正含义,而他却还给出了很肯定很完美的答复.......管饱!!
在坐到了路边小店以后,野猪就充分的让林封谨领教了他为什么会将”管饭不?”当成首要问题提出来的原因,这路边的鸡毛店也没什么好吃的,无非就是汤面混沌,倘若有几个钱的客官,还可以选择馒头,面饼和牛肉。
最初点菜的时候,野猪便用一种期待而扭捏的眼神看向了林封谨,林封谨当然不可能在这方面吝惜,便微笑点头,不过接下来野猪的话却是令林封谨震撼了:
“先上五笼馒头吧,然后切二两牛肉?”
最后的二两牛肉则是野猪有些不好意思说出来,最后还加上了一句解释:单吃馒头有些口淡,有些肉好吃些,实在不行的话不吃也行.......
林封谨震撼的原因,则是因为他注意到了野猪点馒头用的计量单位不是“个”,而是笼!
这乡下蒸馒头,一笼馒头起码也是二十个啊!乡下的馒头可不是手指大小,那可是结结实实的老面蒸出来的大馒头,一个都黄橙橙的有半斤重!
而林封谨记得很清楚,野猪说的是........“先上五笼”
难怪野猪会将“管饭吧?”这个问题问得如此郑重,好在林封谨别的不多,就是钱多,直接就抛出了一锭银子出来,对目瞪口呆的老板不耐烦的道:
“没听见吗?五笼馒头!还不去马上做马上蒸?对了,牛肉有多少就都端上来了,要吃就吃够,二两怎么够?”
接下来老板知道来了大客户,便连老婆丈人一家都叫了来帮手,馒头还好,临时蒸上就好,但因为天冷的缘故,铺子上面的五斤牛肉本来是要打算卖三天的,结果这三个人吃得还是意犹未尽的,只好往两里外的集镇上的熟肉铺子去,买来了一笼卤煮的猪下水,半个猪头,还有两斤毛驴肉,连老板自己留下来的下饭菜也买空了。
结果这一顿就吃了一个时辰,好歹还是酒肉齐备,虽然酒是浊酒,肉卤煮得有些咸和硬,馒头更是碱加多了黄呼呼的,但野猪却是若风卷残云也似的扫荡一空,最后淅沥呼噜的将老板端来的一大海碗汤面喝下去以后,终于满足的摸着自己的肚皮说“饱了”。
而这顿饭不仅仅是吃空了这家路边鸡毛店的食物,连旁边汤面店预备下来晚上卖的存货都被清空了,林封谨算了一算,这一顿加上酒肉,实实在在的吃了五两银子,这还是在乡下鸡毛店,物价便宜的缘故,倘若是换到城里面的话,酒水上的是什么花雕女儿红,再来几个招牌菜之类的,而招牌菜的特点就是分量少味道好价钱贵,所以.........没有十五两银子真下不来!
而人可以穿差点,用简陋点,但饭这个东西还是要吃饱的啊,野猪每天的开销在吃的方面估计都是二十两银子,一年下来少说也是七八千两,这个数字就十分惊人了。
而野猪之前还说自己晚上无女不欢,这嫖妓也是个销金窟啊,并且依照野猪的体格和长相,还有身上的“男人味”,窑姐儿肯定不会打折,多半是加收费,难怪得这厮一身好本事,却一直都是穷困潦倒的模样,更是一来就将“管饭不”这种事情放在第一位上啊。
不过野猪吃饱喝足后爆发出来的实力也是十分惊人的,背着林封谨一个人往前走,根本就不走大路什么的,直接从荒郊野外硬趟过去,有山翻山,有岭过岭,也就是一下午的功夫,居然走出了二百里去!这样的速度甚至不比传递紧急军情的驿马慢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当天晚上住店以后,野猪再次展现出来了惊人的食量,不过林封谨也是习以为常了,等他吃饱喝足以后便丢了个钱袋过去道:
“我已经打听了,这附近是有个半掩门儿的(暗娼),要女人就去玩,记得明早上来找我们就好。钱用完了就吱声。”
野猪打开钱袋一看,发觉里面有着面值十两,五十两,一百两的多张银票,更是还有用来赏人的碎银子,顿时眉开眼笑走出了门去,但是过了一会儿便见到他很快就返转了回来。
付真人这时候还在有滋有味的嚼着一只鸡脚爪的骨头,见到了野猪转身过来,忍不住惊呆了,手里面的鸡骨头掉到了桌子上面都没有拣起来继续啃,半晌才摇头晃脑的感慨道:
“道爷我早就听说,身材的高大和那方面恰好是成反比的,今日一见,果然所言不虚啊,看样子真的是一二三就完事了,想道爷我虽然个子不高,哪一次不是提枪上阵,驰骋疆场一个时辰?”